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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生子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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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生子


美国的黑人曾经有着长期受奴役的经历,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他们在人们眼里一直是那个国家里显得神秘而模糊的一个群体,一方面在篮球、拳击、田径等各项体育运动中睥睨群雄,甚至在流行乐坛上也有不容忽视的地位;另一方面又经常与吸毒抢劫强奸凶杀等可怕的字眼联系在一起,令人望而生畏,敬而远之。而作为一个弱势的群体,他们经常遭到忽视而居于社会边缘的位置。真实的生存状况又是怎样的?没有什么人能够清楚地知道。仍然有不少人试着用各种方式传达出那"沉默的大多数"的声音, 理查赖特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关于作者


理查德赖特 美国黑人作家。1908年9月4日生于密西西比州纳齐兹附近的一个种植园里。祖父是黑人奴隶,父亲是种植园工人,母亲是乡村教师。赖特进过孤儿院,曾在亲戚家寄养,15岁起独立谋生。他从小深受歧视并从事各种体力劳动。同时他勤奋自学,立志成为作家,深受德莱塞、刘易斯、安德森等现实主义作家的影响。1932年加入美国共产党,1937年赖特去纽约任美共机关报哈莱姆区的编辑。1940年他的长篇小说《土生子》问世,使他一跃成为享誉美国文坛的黑人作家。小说获得畅销,后又改编成戏剧在百老汇上演,并拍摄成电影。西方有的评论家认为只有在《土生子》出版之后,黑人文学才在美国文学中取得地位。1944年赖特退出共产党。1946年迁居巴黎,1960年11月28日去世。赖特著有长篇小说五部、中短篇小说集两部、与人合写的剧本两个以及其他著作近十部,也发表过一些诗,但他最突出的成就是小说。

故事梗概


小说主人公别格托马斯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他在白人眼中是“坏黑鬼”,而他对白人则怀着又恨又怕的心理,后来在无意中杀死了一个白人姑娘而被捕。当他被判死刑时,共产党员白人律师麦克斯出庭为其辩护,道出了别格犯罪的根源——社会的不公,但仍未扭转别格走向刑场的宿命。理查德赖特是美国最享盛誉的黑人作家之一,本书也被誉为美国黑人文学的里程碑。西方评论界一般都认为从《土生子》出版后,黑人文学才在美国文学中取得地位,可以说,该书使黑人文学达到了一个高峰。本书自始自终充满着紧迫感、郁闷感,既反映了社会底层的被压迫民族的内心活动,也烘托出这种生活环境所养成的主人公的残忍性格。

多方赏析


在所有的黑人作家中,实际上在一切不同肤色的美国作家中,理查德赖特因其涉及政治、经济和社会之深而占有主宰地位。

——埃尔德里奇克里夫

(《土生子》)向全国表明,美国如此对待黑人群众造成了(黑人的)怨恨、无助感、暴力和革命的可能性……(作者)能够用艺术传达出两个信息:在美国做个黑人意味着什么,以及创造了这样一个异类土生子对美国来说意味着什么。

——亚瑟戴维斯

如果我只认识一个别格托马斯,我是不会写《土生子》的……别格是美国的产品,这片土地上的土生子。

——理查德赖特

美国黑人文学发展到理查德赖特,确实出现了一个高峰,一个里程碑。美国黑人是一个受奴役的民族,长期在奴隶制下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因此他们在口头文学和音乐等方面虽有古老的传统,在书写文学上却处在幼稚阶段。南北战争以后,美国黑人名义上算是获得了解放,然而在某种意义上说,所受的压迫反而有变本加厉的趋势。列宁曾把重建时期的美国南方比作一座“解放了的”黑人的监狱。白人统治阶级的压迫,加上棉花连年歉收,终于促使广大黑人群众纷纷迁居北方大城市,这就是美国历史上有名的“大迁移”。黑人大规模集中于城市,生活改善了,有了受教育的机会,也具备了广泛展开文艺活动的条件。到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终于以美国最大的黑人聚居区哈莱姆为中心,兴起了哈莱姆文艺复兴运动(或称黑人文艺复兴运动)。这个运动内容十分丰富,影响也十分巨大,简略地可以概括为如下两点:一、黑人文艺复兴运动也叫新黑人运动,它否定了逆来顺受的汤姆叔叔型黑人形象,要求黑人作家在文学创作中树立新黑人形象,赖特的长篇小说《土生子》中主人公别格的形象,就是在这个运动的影响下创造出来的;二、运动的中心任务之一是要加强和提高文学作品的艺术表现能力,运动中通过“是艺术还是宣传”的讨论,大大地提高了整个黑人文学的艺术水平。运动前期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兰斯顿休斯,后期的主要代表是理查德赖特,休斯的诗歌和赖特的小说在艺术上都达到了很高的水平。

赖特出生在美国密西西比州纳齐兹附近的一个种植园里,祖父是奴隶,父亲在种植园里当过工人,后来弃家出走,母亲是乡村女教师。赖特自幼过着贫穷的生活,进过孤儿院,辗转在好几个亲戚家里寄养过,备受虐待和凌辱,也经常受街上和学校中儿童们的欺侮,他为了自卫,往往跟人打得头破血流。他从小在充满敌意的环境中长大,深感自己是受歧视的黑人,又是“弃儿”和“局外人”,对社会、对周围的白人世界怀着又恨又怕的反常心理。赖特的这种心理状态,不仅在他的著名自传《黑孩子》(Black Boy,一九四五)里有生动的描述,而且在他的小说里也有所反映。他在《土生子》里写道,把别格的性格乘一千二百万,就得出黑人民族的心理。

赖特十五岁尚未在九年制学校毕业时,就写了一篇反映黑人生活的生动小说刊登在当地黑人报纸上。此后他就对文学创作发生强烈的兴趣,立志要当作家。一九二七年去芝加哥,一边从事当仆人之类被人们看不起的贱役,一边勤奋自学。他最爱读西奥多德莱塞、辛克莱刘易斯和舍伍德安德森等美国现实主义作家的作品,他曾在自传中说:“是我这一辈子所过的生活,促使我向往现代小说中的现实主义。”

在三十年代美国经济萧条时期,赖特长期失业,只好靠社会救济过活。一九三二年他参加了美国共产党,他自称党给了他无限温暖和精神力量,他从此以党为家,勤奋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并试图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去观察社会。赖特以前的黑人作家,尤其是二十年代黑人文艺复兴时期的黑人作家如哈莱姆派,只停留在黑人生活的某些表面现象上,醉心于描写黑人民族落后的一面和异国情调。赖特却不一样,他的创作往往能用现实主义的笔触,深刻地挖掘出生活的底蕴,揭示美国大城市的黑暗面,向社会提出控诉和抗议,因此被认为是三四十年代美国左翼文学中所谓“抗议小说”的创始人之一。

一九三七年,赖特离开芝加哥去纽约,任共产党机关报《工人日报》的哈莱姆区编辑。一九三八年他的中篇小说集《汤姆叔叔的孩子们》(Uncle Tom''s Children)出版,获得好评,奠定了他的文学地位。两年后,他的代表作长篇小说《土生子》出版,使他一跃而成为最享盛誉的黑人作家。次年这部小说改编成戏剧,在百老汇上演,不久又拍成电影。小说本身也很畅销,被美国著名的“每月一书读书会”选中,后来又被收入很有影响的《现代丛书》。西方评论家一般都认为从赖特的《土生子》出版后,黑人文学才在美国文学中取得地位,受到评论界的重视并在人民群众中产生较大影响。美国当代著名黑人作家勒洛伊琼斯(又名伊阿巴拉卡)说:“赖特的《黑孩子》和《土生子》,是描写南方与北方的黑人的城市生活和非城市生活的两部最有永久价值的社会小说和社会批评。”赖特成名后,逐渐与美共的观点和政策发生分歧,终于在一九四四年退出共产党,一九四六年离开美国到巴黎定居,直到去世。

赖特共出版过长篇小说五部、中短篇小说集两部、与人合写的剧本两个以及其他著作近十部,也发表过一些诗,但他最突出的成就是小说。

《汤姆叔叔的孩子们》包括五个中篇小说,内容均系描写南方黑人受歧视、受压迫的悲惨生活。这部小说集刻画了一系列有反抗精神的黑人青少年形象,他们宁肯英勇地牺牲,也不愿意屈辱地贪生。但总的说来,作者在性格刻画上仍继承黑人文学中的传统:把黑人描写成种族歧视的受害者和牺牲品,他们尽管富于反抗精神,但总处在挨打的地位。

两年后出版的长篇小说《土生子》,不仅是赖特最优秀的代表作,而且被认为是黑人文学中的里程碑。小说出版后,不仅震动美国文坛,也震撼了美国社会。白人们一向认为黑人奴性十足,可以任意凌辱,现在却对黑人刮目相看,开始有了畏惧之心。白人舆论一向诬蔑黑人天性野蛮,动辄杀人、强奸。以往的一般黑人作家或是否认,或是分辩,只有赖特能够深入剖析,发掘犯罪活动与社会制度之间的内在联系,指出黑人的野蛮凶暴既非天性也非民族特性,而是美国社会制度所造成的,别格的性格乃是美国文明的产物。《土生子》的书名就隐含这层意思。西方评论界都认为《土生子》像赫尔曼麦尔维尔的小说《白鲸》一样,含有很深的意义,它把对美国社会制度的控诉包含在一个描写黑人青年犯罪故事的寓言里。赖特在小说出版后不久,曾在哈莱姆区的纽约公共图书馆里作《别格是怎样出生的?》演讲,详细阐述了他写这部小说和创造别格这一艺术形象的过程,演讲稿的一部分先刊登在《星期六评论》(一九四○年六月号)上,后来又全文印成小册子出版。

《土生子》共分三部分:《恐惧》、《逃跑》和《命运》。第一部一开始,就展现出美国黑人悲惨生活的生动画面:别格托马斯一家四口同住在一个狭小房间里,两张床占去房间的大半:兄弟俩合睡一张床,母女俩合睡另一张床,每次母女俩要起床穿衣,得先叫两个男孩子扭过头去。继而作者栩栩如生地描绘了别格杀死耗子的场景,既反映了黑人的贫困生活,又烘托出由这种生活环境所养成的主人公的残忍性格。主人公别格是白人心目中的“坏黑鬼”,而他对白人也怀着又恨又怕的心理,后来在无意中杀死了一个白人姑娘,自己也被捕入狱,最后被判死刑。第三部分《命运》写共产党白人律师麦克斯出庭为别格辩护,有说教成分,艺术感染力不及前两部分。但这部小说从闹钟丁零零响开始,一直到别格最后微微苦笑着跟麦克斯道别,通篇充满着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被压迫民族埋在心底的深仇大恨。

赖特的创作继承美国文学中的现实主义优秀传统,《土生子》更是明显地受德莱塞的代表作《美国的悲剧》的影响。两部小说都以生活中的真实犯罪案件为素材(《土生子》以一九三八年芝加哥黑人罗伯特尼克松谋杀一个白种女人的案件为蓝本),二者都以犯罪行为作戏剧性故事发展的主要线索,二者也都把主人公的罪行看成是资本主义社会畸形发展的必然产物。但在赖特的时代,弗洛伊德的心理分析学说在文学中已有较大影响,赖特也在创作中把较多的注意力放在人物病态心理的分析和描写上,而这种心理,据作者自己承认,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他自己心理状态的反映。但是赖特摈弃了弗洛伊德关于压抑出于性欲那部分学说,突出内心压抑的社会内容。赖特认为,人压迫人的社会制度使人们的精神压抑,造成病态心理。陷在美国社会最底层的广大黑人,要么像小说中别格的母亲那样笃信宗教,借宗教麻醉自己;要么像别格的情妇蓓西那样借酒浇愁;要么像汤姆叔叔那样使自己适应社会环境,对压迫者唯唯诺诺,逆来顺受。至于赖特自己,他说他跟别格一样,看不惯这样的社会,内心像一座蕴藏着无限仇恨烈焰的火山,总是处在爆发的边缘。各人的心理反映虽然方式不同,但都是精神受到压抑后病态的和变态的心理。

这部小说中没有残酷迫害黑人的白人种族主义分子形象。作者认为,社会上更多的是像道尔顿一家那样的白人,主观上同情黑人,甚至捐款给慈善事业来改善黑人的生活,但同时他们又是大量榨取黑人血汗的社会剥削者,例如道尔顿就在黑人聚居区拥有大量地产,黑人(包括别格一家在内)的贫困处境事实上就是他这样的剥削者造成的。小说中道尔顿太太的瞎眼富于象征意义,说明这些“开明的”白人对于种族歧视问题视而不见,从而深刻地表现了资本主义制度的内在矛盾。作者有意把批判的锋芒不指向个别白人而指向整个社会,用意就在于控诉整个社会制度。

总的说来,《土生子》是一部优秀的现实主义小说,有较深刻的批判意义。小说在艺术上也有独到之处:文笔洗练,结构严谨,情节发展迅速,故事叙述生动,扣人心弦。

继《土生子》后,作者出版了四部长篇小说和一部短篇小说集,其中长篇小说《今日的主》(Lawd Today, 1963)和短篇小说集《八个男人》(Eight Men,1961)都是在作者死后才第一次出版。长篇小说《局外人》(The Outsider,1953)主要写一个厌世的黑人,觉得世上的一切——包括母亲、妻子、儿女、情妇和他们生活的环境——都无可留恋,最后借一次交通事故假装死去,想就此与过去那段历史割断联系,重新做人,但结果仍处处碰壁,依旧有无穷烦恼和孤独感,到头来还是“局外人”。这部小说被认为是美国第一部存在主义小说,是作者放弃共产主义转向存在主义哲学之后的产物。赖特死后十余年,又出版了他的自传《美国饥饿》(American Hunger,1975)。总的说来,他后期的创作无论在思想上或艺术上,都没有达到《土生子》的水平。

赖特的创作对黑人文学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后人称他的创作特点为“城市现实主义”(urban realism)或“抗议现实主义”(protest realism),或简称“抗议小说”(protest novel)。不少黑人作家如安佩特里(Ann Petry)、切斯特海姆斯(Chester Himes)等,继承他的传统,有些评论家称这派作家为“赖特派”(Wright school)。美国评论家罗伯特布恩在《美国的黑人小说》一书中说:“对赖特派来说,文学是感情的净化剂——一种消除种族内部紧张关系的手段。他们的小说往往是痛苦与绝望交织的长声呼号……除了少数例外,他们的风格包含一种狂暴的现实主义,缺乏爱,甚至缺乏对语言的尊重。他们的人物刻画主要是针对社会问题的,但比一般的自然主义小说更趋向于探索心理深度。他们的主题使人想起舍伍德安德森,主要写美国的等级制度如何产生可怕的畸形人物。白人读者鉴于自己对小说主人公的悲惨处境应负的责任,就有义务改变他们对种族问题的态度。”

但是,赖特派虽对社会提出批评和抗议,把当时最激动人心的种族问题和社会问题选作创作的主题,个别作家对人物的心理描写和心理分析在深度上也有所发展,但总的说来,他们的创作在思想深度上或艺术表现力上都不及赖特的早期创作。有些还走向极端,一味描写美国大城市黑人区里的犯罪行为,宣扬色情和暴力,着眼于血淋淋的自然主义描写,那就更不足为训了。倒是在赖特派之后,有些受赖特熏陶和提挈的青年黑人作家如拉尔夫艾里森和詹姆斯鲍德温,五六十年代在美国黑人文学中再次放出异彩,艺术上有较高成就,像艾里森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看不见的人》(1952)还被奉为美国文学中的“现代经典”,受到评论界的高度重视。

施咸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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