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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物价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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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物价局


根据《铜陵市党政机构调整方案》(铜〔2008〕43号),设立铜陵市物价局。市物价局为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物价工作的直属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职责

已由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下放职责

由市政府市级事权、财权下划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价格法》及国家、省、市的价格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贯彻执行《反垄断法》有关价格垄断方面的政策、法规。

(三)制定地方性价格管理规范性文件、规章草案;负责价格法规、政策的宣传。

(四)制定全市价格改革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承担本市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的任务,研究制定价格调控、干预等措施,建立和完善价格调控体系。

(六)负责上级机关授权管理的产、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的制定。

(七)负责国家行政机关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及产商品价格的管理。

(八)负责全市价格行政复议及价格鉴证复核裁定工作。

(九)负责全市价格信息化建设以及价格监测、价格政策、信息的发布和价格服务等工作。

(十)负责全市价格评估、价格认证、价格鉴证及产商品和收费成本的调查确认工作。

(十一)负责价格投诉、举报和价格违法案件的监督检查工作。

(十二)负责建立市场准入制度,指导行业组织和法定中介机构、价格评估、价格咨询服务工作。

(十三)负责制定全市价格调节基金征管制度及其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人员资质认定的初审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物价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许可服务科)

负责制定全市价格改革方案,物价工作年度计划及中长期规划和年度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措施;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信息、安全保卫、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

负责直接办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协调处理本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运行中相关问题。

(二)商品价格科

根据价格管理权限,负责工、农、产商品及延伸服务收费价格管理。

(三)服务价格科

根据价格管理权限,负责土地、房产、石油、供电及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的管理。

(四)行政事业收费管理科

研究制定全市的国家机关和公益事业收费政策,负责管理国家机关及公益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

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组(监察室)

按有关规定设置,负责驻在部门的纪检监察等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物价局行政编制47 名(含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成本调查队)。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局机关科级领导职数5名;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局长(副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成本调查队科级领导职数1名。

五、其他事项

(一)牵头负责全市价格防控体系的建立、协调、运行,提出调控物价相关费用减免和财政补贴意见和措施;牵头负责全市清理各项收费,优化投资和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二)市物价局成本调查队加挂监测中心牌子。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价格监测、价格服务进万家、成本监审、调查、价格服务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三)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内设检查一科、检查二科、综合科(举报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和价格举报受理、查处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