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根据《铜陵市党政机构调整方案》(铜〔2008〕43号),设立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挂市委市政府接待处牌子,是市政府主管市直机关事务工作的直属事业单位(正县级)。
一、主要职责
(一)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
1.对市直机关后勤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规范机关后勤管理工作。指导市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推动机关后勤服务单位的改革和发展。
2.负责市直机关财务统管单位的财务报销和财务管理、审计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国有资产的监管、使用、维护、清查及处置等工作;负责管理市直机关各部门在对外公务活动中按规定上缴的礼品。
3.负责市直机关有关房地产综合管理,制定办公用房管理制度。负责市直机关行政办公用房的统一调整和分配。
4.负责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的定编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作好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的配置工作。
5.负责行政中心综合治理、后勤保障工作。
6.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市委、市政府接待处的主要职责
1.负责来我市的内宾接待管理工作,研究制定管理办法;
2.负责市领导出访友好城市和外省市的联络、服务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信息、安全保卫、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党务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管理机关各部门在对外公务活动中按规定上缴的礼品。
(二)综合管理科(车辆管理科)
负责对市直机关办公用房实行统一管理,保证国有资产得到充分合理、有效利用;负责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的定编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作好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的配置工作。指导市直机关房地产综合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三)安全保卫科
负责市行政中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市政务中心办公区的安全 、保卫、消防工作;负责市行政中心大楼进出人员、车辆管理,配合有关部门维护政务中心大楼办公区的治安秩序;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市直机关有关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组
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组,负责驻在部门的纪检监察等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全额事业编制25名(含市委市政府接待处全额事业编制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其中1名副局长兼接待处处长),纪检组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和接待处副处长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