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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典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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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典


1 汉语解释

(1).共同的法则。 晋 范宁 《<春秋谷梁传>序》:“信不易之宏轨,百王之通典也。”《陈书高祖纪下》:“罚不及嗣,自古通典。”《东周列国志》第八一回:“‘立子以长’,古今通典。”

(2).论述典章制度沿革的专著,常以“通典”为名。如《通典》、《续通典》、《清通典》。

2 中国编纂学著作

《通典》书名,唐杜佑撰,二百卷。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体例完备的政书,「十通」之一。记述唐天宝以前历代经济﹑政治﹑礼法﹑兵刑等典章制度及地志﹑民族的专书。唐杜佑撰﹐共二百卷﹐内分九门﹐子目一千五百余条﹐约一百九十万字。



^图书信息


作者:杜佑

出版社:中华书局; 第1版 (1988年12月1日)

精装正文语种:简体中文

ISBN:9787101002584

条形码:9787101002584

产品尺寸及重量: 26.4 x 22.1 x 15.2 cm ; 6 Kg

^内容简介


《通典(全5册)》在历史编纂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它是典章制度专史的开创之作。杜佑以前的典章制度史,基本集中 于纪传体史书中的书志部分。在史实容量和撰述体例上都有诸多的限制,无力承担完整记述社会政治经济制度 发展变化历史的任务。而《通典(全5册)》把这一体裁独立出来,为这一体裁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天地。从此典制史成为传统史学中的一个重要门类。

《通典(全5册)》专叙历代典章制度的沿革变迁,从远古时代的黄帝起,到唐玄宗天宝末年止(肃宗、代宗以后的变革,有时也附载于注中),分为九类,以食货居首,次以选举、职官、礼、乐、兵、刑、州郡、边防,每类又各分子目。对于历代典章制度,都详细地叙述了它们的源流,有时不但列入前人有关的议论,而且用说、议、评、论的方式,提出自己的见解和主张。

^目录


食货典凡十二卷

卷一 食货一

田制上

卷二 食货二

田制下

水利田

屯田

卷三 食货三

乡党土断版籍并附

卷四 食货四

赋税上

卷五 食货五

赋税中

卷六 食货六

赋税下

卷七 食货七

历代盛衰户口

丁中

卷八 食货八

钱币上

卷九 食货九

钱币下

卷十 食货十

漕运

监鉙

卷十一 食货十一

鬻爵

榷酤

算缗

虽税

平准均输附

卷十二 食货十二

轻重平桶常平义仓

选举典凡六卷

卷十三 选举一

选举序

历代制上

卷十四 选举二

历代制中

卷十五 选举三

历代制下

考绩

卷十六 选举四

虽议论上

卷十七 选举五

虽议论中

卷十八 选举六

虽议论下

职官典凡二十二卷

卷十九 职官一

历代官制总序

要略

官数

官品

设官沿革

封爵

三公

宰相

三老五更

禄秩

礼典凡一百卷

乐典凡七卷

兵典凡十五卷

州郡典凡十四卷

邉防典凡十六卷

附录一 御制重刻通典序

附录二 奉旨开列校刻通典诸臣职名

附录三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附录四 通典考证覈实

^简介


通典》书成于贞元十七年(801)。通记历代典章制度建置沿革史,始于传说终于唐天宝末,间及肃宗、代宗、德宗三朝。分为食货、选举、职官、礼、乐、兵、刑、州郡、边防九典,各冠总论,下系子目,凡有一千五百八十四条,正文约一百七十万字,注文约二十万字。取材博综古今,广采群经、诸史、地志,汉魏六朝文集、奏疏,唐国史、实录、档案、诏诰文书、政令法规、大事记、《大唐开元礼》及私家著述等,皆按时间顺序分类纂次。各典于历代制度多究其原本,明其始末,并引前人议论,参以己见,见其得失,其中以食货、职官、边防各典较为精到。为中国典制文化专史的首创之作,对后世史书编纂影响甚巨。内容略古详今,唐代部分约居全书的四分之一,多属原始数据,其价值不在《唐六典》、《唐会要》等书之下。惟记事偶有遗漏,兵典叙兵法而不载兵制,礼典一门竟全书之半,于体例殊未允当。亦已窜入宪宗朝数事。书约初刊于北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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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一部典章制度的百科全书。作者杜佑曾任唐朝节度使和宰相等职,对中央及地方制度极为熟悉,他采录历代典籍,溯寻制度的因革变迁,希望为在唐帝国写下一幅臻于理想的政治蓝图。《通典》就是一部古代与现代的对话,理想与实际的结合。

^《通典》


《通典》是我国第一部,也是成就最高的一部典章制度专史。它的作者杜佑,字君卿.唐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生于唐玄宗开元二十三年(735年),病逝于唐宪宗元和七年(812年)。杜佑出身于具有悠久历史和显赫地位的名门大族。他20岁左右步入仕途,40岁以后任中央高级官员和岭南、淮南等地的长官,近70岁时任宰相,78岁因病退休,不久去世。杜佑有很高的文化修养,又有丰富的政治经验。他以史学家的眼光处理现实的政治经济问题,又以政治家的见识撰写历史著作,这使他在两方面都取得了成功。

《通典》开始写作于唐代宗大历元年(766年)左右,德宗贞元十七年(801年)完成于淮南节度使任上,全书的修撰用了整整35年的时间。杜佑对文学的社会功用,有很深刻的认识,他写作《通典》是为了“征诸人事,将施有政”。(《通典自序》)他要通过对历史上政治、经济制度方面的考察,来为当时的政治经济活动提供直接有益的指导。这个著述旨趣,决定了《通典》基本价值。

《通典》全书200卷,分为食货、选举、职官、礼、乐、兵、刑、州郡、边防等八门。它的结构具有严密的内在逻辑联系。杜佑在《通典自序》里对此作了明白的说明:“夫理道之先,在乎行教化,教化之本,在乎足衣食。……夫行教化在乎设职官。设职官在乎审官才。审官才在乎精选举。制礼以端其俗,立乐以和其心,此皆先哲王致治之大方也。故职官设然后兴礼乐焉.教化隳然后用刑罚焉,列州郡俾分领焉,置边防遏戎狄焉。是以食货为之首,选举次之,职官又次之,礼又次之,乐又次之,刑又次之.州郡又次之,边防末之。”这个逻辑构成,体现了杜佑对封建制度的全盘理解。在每一门目之中,杜佑又细分子目,每事以类相从。他叙述各种制度及史事,大体按照年代顺序,原原本本详细介绍。在有关事目之下还引录前人的有关评论,或写下自己对此的看法。评述结合的写作方法,提高了《通典》的学术与经世致用价值。从总体看,全书编排得整齐有序,条理井然,眉目清楚,很便于读者阅读、查考。

《通典》在历史编纂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它是典章制度专史的开创之作。杜佑以前的典章制度史,基本集中于纪传体史书中的书志部分。在史实容量和撰述体例上都有诸多的限制,无力承担完整记述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发展变化历史的任务,落后于社会的客观需要。《通典》把这一体裁独立出来,为这一体裁的成熟、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天地。从此以后典制史成为传统史学的一个重要门类,出现了一系列典章制度史的专书,丰富了传统史学的表现能力,也促进了史学服务于社会这一优良传统的发展。

《通典》所记上起远古时期,下至唐代天宝末年,唐肃宗、代宗以后的史实多以夹注的形式补入。它基本包罗了封建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主要方面。它的《食货典》12卷,叙述历代的土地、财政制度。对历代土地形态的变迁,租税的轻重,户口的盛衰,货币的变革,盐铁的管理,杂税的兴起等等情况都作了详尽的考察。《职官典》22卷,叙述历代官制的沿革变化。把从中央到地方,从文官到武官,从员额到官阶的情况,也都叙述得清清楚楚。《兵刑典》23卷,叙述兵略、兵法和历代的刑法制度。它把唐以前所有战争的胜负经验,兵法上的原理原则,统一归纳起来,各标以适当的题目,成了一部有系统的军事理论著作。《边防典》16卷,叙述历代的边防与四境各族政权的情况,交待了丰富的民族地区历史发展变化情况,为民族史和国防史研究提供了很大方便。《通典》中《礼典》有100卷,占了全书卷数的一半。它详记了古代礼制情况,材料是相当丰富的。在封建政权建设中,礼是关键环节之一,杜佑对此表现出极大的兴趣,这与他的身份地位和他对封建制度的理解,有着直接的关系。《通典》为人们研究、了解典章制度,提供了系统的知识和材料,为封建政权建设提供了一部翔实可靠的参考书。

杜佑在书中除提供了详尽、系统的典章制度史料外,还表述了自己对封建政治、经济的一系列看法,阐发了他进步的历史思想。

他认为社会经济是治乱安危的先决条件与关键因素,治理国家的关键是进行教化,而教化的前提是丰衣足食,不能满足百姓基本的生存需要,安定社会的一切环节都形同虚设。他对经济重要性的强调,对于古代思想观念的发展进步有一定影响。他在书中把食货放在各类问题的首位,在史书中也是没有先例的。杜佑在长期理论实践中体会到粮食、土地和人是治理国家的关键。有了粮食就使国家用度充足,尽地力就使人不愁衣食,人户清楚就使赋役均匀。这三样事情做好了自然会使民富国强。在经济政策上,他提出要处理好国足与家足的关系,他指出家足是国足的基础,家足才能使社会安定,国家富强。他还根据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提出“薄敛”和“节用”,以减轻百姓负担,保证国家经济机器正常运转。这些主张都是很切实际的。

杜佑在《通典》中阐述了历史发展变化的观点。他反对是古非今之论,指出“汉、隋、大唐,海内统一,人户滋殖,三代莫传。”(《通典》卷31《职官》13)用社会发展进步的事实批驳历史倒退的观点。他还独具慧眼地从当时少数民族的社会状况中,推论古代先民的社会历史状况,指出“古之中华,多类今之夷狄”(《通典》卷85《礼》45),存在着人殉、巢居穴处、茹毛饮血,同姓婚娶等陋习。当时的中华与少数民族落后状况的对比,正生动反映了中华文明从落后走向进步的历程。这个论证已有一定的科学因素,在古代可谓石破惊天之论。

社会发展进步的观念必然导致他因时变革的思想。他强调“随时立制,遇弊则变”(《新唐书杜佑传》)。要使当世的政策措施,适应历史变化情况,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符合现实的需要。对于历史上的商鞅变法、废封建立都县,以至当时的两税法等改制措施,他都表示了赞赏的态度。

杜佑重人事而非天命。在对历史事件发展原委和政治、经济制度因革变化的分析中,他都把人们的历史活动和历史时势的促成放在重要地位,而很少考虑天命的作用。对于阴阳灾异学说,他基本持否定态度。在叙述历代战例时,他常常选取一些不信吉凶预兆之说而获取胜利的实例,来表明他对此的看法。对于流行已久的星宿分野说,他根据史籍记载,进行了有理有据的批驳。他在《通典》中删掉了纪传体史书志部分的五行、符瑞等内容,使《通典》表现出更强的理性色彩。

杜佑还在书中阐述了他的人才思想、吏治思想、法制思想、军事思想、民族思想等,其中包含着不少杰出的见解,对于社会建设是很有补益的。

《通典》礼的部分占去了过多篇幅,给人以全局失衡之感,兵刑部分没有记载军事制度的发展变化,这是《通典》的两个不足。

^原文选载


通典卷第二 食货二

田制下 水利田 屯田

田制下北齐 后周 隋 大唐

北齐给授田令,仍依魏朝。每年十月普令转授成丁而授,丁老而退,不听卖易。文宣帝天保八年,议徙冀、定、瀛无田之人,谓之乐迁,于幽州宽乡以处之。秦汉州郡则大,魏晋年代又远,改移分析,或未易知,以此要有解释。近代制置,今多因习,则不假繁叙,他皆类此。

武成帝河清三年诏:每岁春月,各依乡土早晚,课人农桑。自春及秋,男子十五以上,皆布田亩。蚕桑之月,妇女十五以上,皆营蚕桑。孟冬,刺史听审邦教之优劣,定殿最之科品。人有人力无牛,或有牛无人力者,须令相便,皆得纳种。使地无遗利,人无游手。又令男子率以十八受田,输租调,二十充兵,六十免力役,六十六退田,免租调。京城四面诸坊之外,三十里内为公田。受公田者,三县代迁户执事官一品以下,逮于羽林武贲,各有差。其外畿郡,华人官第一品以下,羽林武贲以上,各有差。职事及百姓请垦田者,名为永业田。奴婢受田者,亲王止三百人,嗣王二百人,第二品嗣王以下及庶姓王百五十人,正三品以上及皇宗百人,七品以上八十人,八品以下至庶人六十人。奴婢限外不给田者,皆不输。其方百里外及州人,一夫受露田八十亩,妇人四十亩,奴婢依良人,限数与在京百官同。丁牛一头受田六十亩,限止四牛。每丁给永业二十亩,为桑田。其田中种桑五十根,榆三根,枣五根,不在还受之限。非此田者,悉入还受之分。土不宜桑者,给麻田,如桑田法。

关东风俗传曰:「其时强弱相凌,恃势侵夺,富有连畛亘陌,贫无立锥之地。昔汉氏募人徙田,恐遗垦课,令就良美。而齐氏全无斟酌,虽有当年权格,时蹔施行,争地文桉有三十年不了者,此由授受无法者也。其赐田者,谓公田及诸横赐之田。魏令,职分公田。不问贵贱,一人一顷,以供刍秣。自宣武出猎以来,始以永赐,得听卖买。迁邺之始,滥职众多,所得公田,悉从货易。又天保之代,曾遥压首人田,以充公簿。比武平以后,横赐诸贵及外戚佞宠之家,亦以尽矣。又河渚山泽有可耕垦肥饶之处,悉是豪势,或借或请,编户之人不得一垄。纠赏者,依令,口分之外知有买匿,听相纠列,还以此地赏之。至有贫人,实非賸长买匿者,苟贪钱货,诈吐壮丁口分,以与纠人,亦既无田,即便逃走。帖卖者,帖荒田七年,熟田五年,钱还地还,依令听许。露田虽复不听卖买,卖买亦无重责。贫户因王课不济,率多货卖田业,至春困急,轻致藏走。亦有懒惰之人,虽存田地,不肯肆力,在外浮游。三正卖其口田,以供租课。比来频有还人之格,欲以招慰逃散。假使蹔还,即卖所得之地,地尽还走,虽有还名,终不肯住,正由县听其卖帖田园故也。广占者,依令,奴婢请田亦与良人相似。以无田之良口,比有地之奴牛。宋世良天保中献书,请以富家牛地先给贫人,其时朝列,称其合理。」宋孝王撰。

后周文帝霸政之初,创置六官。司均掌田里之政令。凡人口十以上宅五亩,口七以上宅四亩,口五以下宅三亩。有室者田百四十亩,丁者田百亩。

隋文帝令,自诸王以下至于都督,皆给永业田,各有差。多者至百顷,少者至四十亩。其丁男、中男永业露田,皆遵后齐之制。并课树以桑榆及枣。其园宅率三口给一亩,奴婢则五口给一亩。京官又给职分田,一品者给田五顷,至五品则为田三顷,其下每品以五十亩为差,至九品为一顷。外官亦各有职分田。又给公廨田以供用。开皇九年,任垦田千九百四十万四千二百六十七顷。隋开皇中,户总八百九十万七千五百三十六。按定垦之数,每户合垦田二顷馀也。开皇十二年,文帝以天下户口岁增,京辅及三河地少而人众,衣食不给,议者咸欲徙就宽乡。帝乃发使四出,均天下之田。其狭乡,每丁纔至二十亩,老小又少焉。至大业中,天下垦田五千五百八十五万四千四十顷。按其时有户八百九十万七千五百三十六,则每户合得垦田五顷馀,恐本史之非实。

^四库提要


《通典》二百卷(内府藏本)

唐杜佑撰。佑字君卿,京兆万年人。以荫补济南参军事,历官至检校司徒、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加太保,致仕,谥安简。事迹具《唐书》本传。先是,刘秩仿《周官》之法,摭拾百家,分门诠次,作《政典》三十五卷。佑以为未备,因广其所阙,参益新礼,勒为此书。凡分八门:曰《食货》,曰《选举》,曰《职官》,曰《礼》,曰《乐》,曰《兵刑》,曰《州郡》,曰《边防》。每门又各分子目。序谓既富而教,故先《食货》。行教化在设官,任官在审才,审才在精选举,故《选举》、《职官》次焉。人才得而治以理,乃兴礼乐,故次《礼》、次《乐》。教化隳则用刑罚,故次《兵》、次《刑》。设《州郡》分领,故次《州郡》,而终之以《边防》。所载上溯黄、虞,讫於唐之天宝。肃、代以后,间有沿革,亦附载注中。其中如《食货门》之《赋税》,载《周官》贡赋,而太宰所掌九贡之法失载。载北齐租调之法,河清三年令民十八受田输租调,而露田之数失载。钱币不载陈永定元年制四柱钱法,榷酤不载后周榷酒坊法。《选举门》不载齐明帝时制士人品第有九品之科,小人之官复有五等法。《考绩》不载宋、齐间治民之官以三年、六年为小满迁换法。《职官门》如《周礼地官》有舍人上士二人掌平宫中之政,乃云中书舍人魏置。又《隋书》大业时改内史监为内书监,乃仅云改“内史侍郎”为内书侍郎。又集贤殿书院载梁有文德殿藏书,不知宋已有总明观藏书之所。似此之类,未免间有挂漏。《兵门》所列诸子目,如分《引退取之》、《引退佯败取之》为二门,分《出其不意》、《击其不备》、《攻其不整》为三门,未免稍涉繁冗。而火兽、火鸟之类,尤近於戏剧。《州郡门》分九州以叙沿革,而信都郡冀州当属兖,而误属冀。又极诋《水经》及郦道元《水经注》为僻书,诡诞不经,未免过当。《边防门》所载多数万里外重译乃通之国,亦有仅传其名不通朝贡者。既不临边,亦无事於防,题曰《边防》,名实亦舛。然其博取五经群史,及汉魏六朝人文集、奏疏之有裨得失者,每事以类相从。凡历代沿革,悉为记载,详而不烦,简而有要。元元本本,皆为有用之实学,非徒资记问者可比。考唐以前之掌故者,兹编其渊海矣。至其各门徵引《尚书》、《周官》诸条,多存旧诂。如《食货门》引《尚书》“下土坟垆”注,谓“垆,疏也”。与孔疏所引《说文》“黑刚土也”互异。又“瑶琨筱簜”注,筱,竹箭;簜、大竹。亦传疏所未备。《职官门》引《周官》太宰之属有司会,逆群吏之治而听其会计,注云:“逆谓受也,受而钩考之,可知得失多少。”较贾公彦疏颇为明晰。似此之类,尤颇有补於经训。宋郑樵作《通志》,与马端临作《文献通考》,悉以是书为蓝本。然郑多泛杂无归,马或详略失当,均不及是书之精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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