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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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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红党发〔2010〕6号),设立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加挂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招商办公室牌子。区合作交流办是负责组织、推动、指导、协调全区跨地区经济合作与交流、国内招商引资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区合作交流办设3个内设机构:

(一)合作发展科

负责拟定合作交流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具体措施;负责国内跨地区经济合作交流工作的统计、综合分析、评价考核等工作;组织推动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落实本区承担的对口支援和帮扶工作;负责本区与在津异地商会、中介组织的联络和沟通工作;负责受理本区驻津内资企业投诉和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二)招商联络科

承担拟定招商引资的有关政策、具体措施和招法等工作;负责本区政府代表团招商引资的组织、联络、服务、参展、布展、宣传推介等工作;负责外地相关政府代表团、投资团体来津的联络、接待、协调、洽谈工作;负责全区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分析、梳理、汇总和宣传,做好招商引资信息平台的建设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对外洽谈工作,协调、推动项目落实。

(三)综合科

承担拟定各类计划、总结、目标管理等相关文稿并组织监督落实;承担本单位研讨、培训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负责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答复、报送工作;负责招商信息的拟写、上报宣传工作;负责财务、人事、党群、纪检、后勤、保卫、保密、卫生、来信来访、计划生育、退休职工服务等日常政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