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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价申报制度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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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价申报制度




制度简介


提价申报制度是中国物价管理制度之一,指物价上涨过猛时,物价管理部门要求工商企业在对少数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服务项目提价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的一种临时性行政管理措施。

实行提价申报制度的商品品种和经营性服务项目,由县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价管理部门在价格管理权限内,根据对市场价格管理的需要决定。一般包括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关系较密切的重要商品和经营性服务项目。

申报内容


包括:①要求提价的商品(收费项目)名称、规格、型号;②该商品的详细成本(费用)、利润的变化情况;③涨价原因;④商品的生产量(或进货量)、销售量、库存量;⑤调价方案及调价后的利润水平、影响金额等;⑥拟提价日期。

申报程序


生产、经营企业要提高出厂价(收购价)、批发价、零售价或收费标准时,一般要在拟提价日期前10~15日内向所在地物价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生产企业可以直接向所在地物价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营企业通常采取由主营公司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再由业务主管部门向物价管理部门申报的方式。

申报答复


物价管理部门从收到提价申请之日起,一般在7~10日内予以答复。物价管理部门认为提价申请与价格管理需要不相适宜的,有权决定制止提价或者推迟提价日期,还可以降低提价幅度。物价管理部门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提价。

制度作用


在某些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价格大幅度上涨时,采取提价申报的办法,对于防止价格过度上涨,合理地控制价格水平,减轻消费者负担,防止对生产刺激过度造成生产波动有一定的作用。但不宜大范围实行或者持续时间过长。情况有变化时应及时调整。

相关分词: 提价 申报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