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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人民法院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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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人民法院


1949年3月唐河县人民政府设置司法科;1951年1月更名为唐河县人民法院;1958年合并于“中共唐河县政法公安部审判科”;1961年恢复唐河县人民法院;1967年撤销法院,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唐河县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委小组”接管;1972年8月恢复唐河县人民法院至今。

唐河县人民法院现有内设机构15个,中心法庭7个,工作人员208人(含编外离岗23人)。其中干部147人,聘干35人,工人26人;中层正职16人,副职31人;正科级20人,副科级23人。

唐河县人民法院院长:宋涛,男,汉族,生于1961年6月,南阳市人,1977年10月参加工作,1983年8月入党。2007年3月任唐河县人民法院院长。

为方便群众诉讼,唐河县人民法院在人口比较集中的乡镇设置了7个中心人民法庭,分别是:

城区法庭,辖滨河办事处、文峰办事处、源潭镇及城郊乡四个乡镇,辖区人口30余万人;

大河屯法庭,位于大河屯镇,辖大河屯镇、少拜寺镇,辖区人口14万;

毕店法庭,位于毕店镇,辖毕店镇、王集乡、古城乡,辖区人口20余万人;

昝岗法庭,位于昝岗乡,辖昝岗乡、上屯镇、马振扶乡、祁仪乡,辖区人口25万;

湖阳法庭,位于湖阳镇,辖湖阳镇、黑龙镇乡、龙潭镇、苍台镇,辖区人口25万;

张店法庭,位于张店镇,辖张店镇、郭滩镇,辖区人口15万;

桐寨铺法庭,位于桐寨铺镇,辖桐寨铺镇、桐河乡,辖区人口11万。

近年来,各法庭根据自身情况,走出法庭、深入农家和田间地头,开展大走访、回访,解决群众的疾苦;设立巡回法庭,实行电话预约立案等便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为困难群众减、免、缓交诉讼费用,让群众打得起官司。人民法庭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受到了党委政府的肯定。城区法庭2003年被共青团南阳市委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05年被省高院评为“优秀人民法庭”,2007年被省高院、省司法厅评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并荣立集体二等功;桐寨铺中心法庭先后被被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双创双争”活动先进集体,被南阳市、唐河县妇联分别授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被群众誉为“妇女权益的保神”;大河屯法庭、毕店法庭,昝岗法庭、湖阳法庭、张店法庭也分别被县委、政府评为优秀政法单位、文明单位等。

六年来,7个中心人民法庭共审结各类案9962件,占全院民事案件结案总数的 66.%。以调解(含撤诉)方式结8291件,调解撤诉率达 83.23%;共指导民调组织化解各类民间纠纷19600多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27起,防止群体性上访21起,开展矛盾排查活动560余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707场次,受教育群众达238万多人。涌现出了城区法庭等全省先进典型和大批优秀法官。2007年,有4个法庭全年结案率和案件服判息诉率均达到100%,小法庭发挥了大作用,受到辖区群众的普遍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