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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社会概略


《唐代社会概略》一书为中国著名历史学家黄现璠的代表作之一,全书分四章二十节,主要论述了唐代社会的阶级、风俗、借贷和交通等几个方面的概貌,其中“阶级”一章介绍了贱民、娼妓、劳动者、贵族、坐食者等不同阶层。由于该书有关唐代社会的历史资料非常丰富和黄现璠“史眼向下”的新史观与众不同,因而受到史学界的首肯,被誉为20世纪中国学术界问世的第一部关于唐代社会史研究的专著,成为当时“新史学”于社会生活和社会构造研究实践课题的先声之作,至今仍然受到唐史研究学者的重视。

书名:《唐代社会概略》

作者:黄现璠

ISBN:978-7-80763-492-9

类别:历史,社会

页数:258

出版社:上海商务印书馆,吉林出版集团。

出版时间:1936年初版,1937年再版;2009 年11月重印版

装帧:平装

开本:32



图书简介


《唐代社会概略》由上海商务印书馆于1936年3月发行初版,1937年2月再版,2009年11月吉林出版公司重印。全书分四章二十节,主要论述了唐代社会的阶级、风俗、借贷和交通等几个方面的概貌,其中“阶级”一章介绍了贱民、娼妓、劳动者、贵族、坐食者等不同阶层。“风俗”一章介绍了跳舞、化妆、戏剧、体育、婚姻等风俗习惯。这些内容历史文献虽有记载,而长期无人加以研究。黄现璠开拓以研究下层劳动阶级为主要内容之一的社会生活史来与传统史家习惯记述帝王将相政治史的“史眼向上”旧史学彻底告别,这是他撰写此书的初衷。由于该书有关唐代社会的历史资料非常丰富和黄现璠“史眼向下”的新史观与众不同,因而受到史学界的首肯,被誉为20世纪中国学术界问世的第一部关于唐代社会史研究的专著,成为当时“新史学”于社会生活和社会构造研究实践课题的先声之作,至今仍然受到唐史研究学者的重视。

作者简介


黄现璠(1899.11.13~1982.1.18),中国现代著名历史学家,教育家,民族学家,壮学之父。原名甘锦英,壮族,广西扶绥县人。早年在北京师范大学学习史学九年,后留学于日本东京帝国大学(现东京大学)研究院。归国后历任广西大学、中山大学、国立桂林师范学院、广西师范学院(现广西师范大学)等校史学教授,为我国壮族第一位大学教授。曾先后兼任广西教育研究所研究员、广西大学训导长、中文系主任、图书馆馆长、广西师范学院图书馆馆长等职,相继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委员、第一届中国人民对外文化协会理事、第一届中国民族学学会顾问、第一、二届中国百越民族史研究会副会长、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先后被中央人民政府政务 院任命为广西省桂西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委员、广西省人民委员会委员,一生著述丰硕。

创作背景


20世纪30年代,国内政治局势虽处于一个内忧外患时期,但在学术上,则是各种学术新思潮纷呈,中国“社会史大论战”正处于热闹非凡之时。当时的社会史论战主要集中在30年代前半期,最初以1931年4月创刊于上海的《读书杂志》(王礼锡任主编)为中心阵地,论战的主题“不出乎三点:(一)亚细亚生产方式是什么?中国曾否出现过这样的时代?(二)中国有没有奴隶社会,中国奴隶社会与希腊罗马社会是否完全相同?(三)中国封建社会有什么特性,封建社会的发生发展及其没落是怎样?”而中心论题“主要是围绕着中国历史上存在不存在一个奴隶社会发展阶段进行”。

1933年9月,《读书杂志》出了四辑中国社会史问题论战专号后停刊。1934年12月1日,“陶希圣先生创办中国社会史专刊《食货》半月刊,可以看作是中国社会史论战的余绪。”这时的陶希圣先生已经明确主张“秦汉奴隶制”,他认为中国“氏族社会分解而转变为奴隶社会,中古社会分解而转变为资本主义社会。”受到陶希圣的影响,戴振辉、曾謇、傅安华、丁道谦等人在《食货》半月刊上先后发表文章,站在“有奴论”的立场上,相继论证了“西周两汉奴隶制”、“西周奴隶制”、“东汉是由奴隶社会过渡到封建社会的一个转型期”、“奴隶社会是人类社会发展必由之路”等问题。持续期的社会史论战主要以《食货》、《中国经济》和《文化批判》等杂志为中心阵地展开。马列主义史学者吕振羽、翦伯赞、邓拓、何干之相继参与论战,支持郭沫若的观点,共同主张中国存在奴隶社会说(即有奴论)。而民生派干将刘兴唐、李立中以及无派学者王瑛、王斐荪等人相继撰文,反驳“有奴论”。在“奴隶社会”有无的问题上,学术界过去多将食货派领袖陶希圣视为“有奴论”领袖郭沫若的对立面,事实上,陶希圣先生早年虽然认为中国没有奴隶社会,但在30年代的中国“社会史大论战”中,他一改过去之见,认同中国历史存在“奴隶社会发展阶段说”。所以在当时的社会史论战中,陶希圣是被当作肯定奴隶社会存在论的学者来对待的。食货派成员傅安华曾说过:“主张秦汉是奴隶社会的最早一人,是陶希圣先生。”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在当时的社会史论战中有关中国封建社会性质、封建社会的发生发展及其没落以及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普遍通用性等问题上,陶希圣的社会史观与郭沫若的唯物史观为对立面,两者争论不休。

当时作为“食货派”成员之一的黄现璠的社会史观,可说大多与师友陶希圣同符合契。他之所以没有加入“社会史大论战”,主要原因还是何干之所总结的“中国社会史的论争,远在一九三二、三三年那两年之中,争论的范围很大,上下古今,什么都谈,参加的人也很多,各种人等都有。可惜各位参战的朋友,对于历史方法论的了解,大多数在水平线之下。结果,问题往往不能好好的提出来,问题提了出来,又不能好好的讨论下去,常常陷于混乱的状态中。更可惜的是论争的态度不好,有些参战的人,不一定很热心的去探求真理,往往只闹意气,争高下,彼此有错,都不肯承认,人家有错,就大张其词,大加抨击。”张广志教授同样认为“这一阶段论战的突出特点是:政治色彩浓烈,个别论著外,不少论战作品学术含量不是很高,表明论战的参加者们大都是在理论和材料准备不足的情况下仓促上阵的。不久,煞是热闹的论战之渐趋沉寂、收场,也并不是学理上的是非已被明辨的结果,而是在作为论战发源地的前苏联那里,斯大林与托洛茨基的那场政治斗争已以斯大林的最终胜出而见分晓之使然。”

加上当时论战双方,无论奴隶社会肯定论还是否定论的干将,几乎没有一位受过专业史学教育,即非历史学毕业的专业史学者(包括陶希圣和郭沫若)。他们论述中国古史分期问题时,显然缺乏科学严谨的史学理论和方法,难免以论代史和论述前后自相矛盾之弊。这从王宜昌对陶希圣“不承认历史科学的世界性,甚至不承认历史有科学,而只能有玄学的各种史学”的观点展开批判的主张中可见一斑。而论战处于高潮时期,黄现璠正在北师大研究院师从陈垣、钱玄同深造考据学和音韵学,加之他撰著的《中国通史纲要》三册陆续出版,又另有编著的《高中外国史》两册(北平立达书局,1933年8月)和日文译著《元代农民之生活——附奴隶考》(北平蓓蕾学社,1934年1月)一册已经出版。作为专业史学者,黄现璠自然不屑加入这种论战。尽管如此,从黄现璠于1934年8月发表的长篇论文《唐代之贱民阶级》(《师大月刊》第13期)中,仍然可见他与师友陶希圣的封建社会史观大同小异。陶希圣于《唐代社会概略》“序”中所言:“民国二十年,我在师范大学史学系讲中国社会史,这时,常和我讨论的一人就是本书编者黄现璠先生。”表明黄现璠撰著此书实与食货派领袖陶希圣时常讨论社会史关系密切,黄先生与陶先生虽是同年出身。因黄先生家贫,读书较晚。陶先生也许同黄先生有缘分,成了黄现璠先生在北京师范大学的老师。另外,黄现璠、陶希圣合撰过一篇论文,名为《北宋亡后北方的义军》,发表于《食货半月刊》第3卷第5期,1936年2月。在此食货半月刊中,主编陶希圣先生写有一小段编者的话,说:“黄现璠先生是在师大研究院受陈援庵(陈垣)先生指导的苦读苦作的研究生……”。这些说明陶希圣与黄现璠既是师生,又是学友,属师友关系。陶希圣被誉为“ 新生命派”(又称“食货派”)领袖,中国社会史研究的大师之一。黄现璠常与之切磋学问,自然深受其益,在民国二十年,他便开始了着手“社会史”研究新课题的开掘,尝试突破以往王朝兴替政治史的话语体系。他首先将当时仍“无人问律”的下层劳动阶级作为了开风气之先的研究新课题,相继发表了《元代之农民生活》、《元代之奴隶生活》(两文分别刊于1932年4、5月《社会杂志》第一、二期)、《唐代之贱民阶级》(《师大月刊》第十三期,1934年8月)、《元代被压迫阶级之汉南人》等文;同时译有《元代农民之生活》(日文版,北平蓓蕾学社,1934年1月初版)一册。 黄现璠所著《唐代社会概略》,正是诞生在这种学术背景之下。同时,它还是“新史学”于社会生活和社会构造研究实践课题的先声之作。《唐代社会概略》于在1936年3月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因出版后发响良好,很快脱销,翌年2月上海商务印书馆又予以了再版。

社会影响


开拓性

《唐代社会概略》共分四章十二节,几乎书中每一章内容皆属领风气之先的成果。第一章“阶级”,分“贱民阶级”、“娼妓阶级”、“劳动阶级”、“贵族阶级”、“坐食阶级”五节。第一节“贱民阶级”所述内容,可说是对前言长篇论文《唐代之贱民阶级》的内容补充。中国唐史学会会长、清华大学张国刚教授指出:“在社会史研究方面,30年代广义上的社会史内容很丰富,除了社会生活、还包括妇女、婚姻、家庭、宗族和社会制度等方面。董家遵《唐代婚姻制度》(《现代史学》1/1-2,1933年)、黄现璠《唐代之贱民阶级》(《师大月刊》13,1934年)等等是其时的代表作。”中国台湾原佛光大学校长龚鹏程教授(兼北京大学、北师大客座教授)又指出:“三十年代黄现璠《唐代社会概略》首例〈阶级〉一章,论贱民、娼妓、劳动、贵族、坐食(指僧侣)等阶级。其后如此讨论中国社会中之身分等级者极多……。”中国唐史学会副会长胡戟等教授同样指出:“如果以20世纪50年代和80年代为界,回顾人们对唐代社会生活的研究,大致可以发现有许多含糊混淆的问题,例如二三十年代进行的‘中国社会史大论战’,实际上是把社会史等同于社会发展史、社会形态史。其后,一些学者则把‘社会史’研究理解为民间风俗史、民族生活史,还有学者将政治、经济等制度统统纳入社会史的范围,内容非常广泛。例如1936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黄现璠《唐代社会概略》,第一章为阶级,第二章为风俗,第三章为借贷,第四章为交通。其中‘阶级’介绍了贱民、娼妓、劳动者、贵族、坐食者等不同阶层。‘风俗’介绍了跳舞、化妆、戏剧、体育、婚姻等风俗习惯,这些内容显然是社会史的范围。”

启示作用

《唐代社会概略》对唐代社会制度的局部性新探索,曾给予了海内外治史者不同程度的启发。中国艺术研究院项阳研究员明确指出:“如前所述,制度对音乐文化的生成与发展确实有着相当重要的影响,如果大家能够认同这一点,就给我们的研究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新的思路。回顾中国音乐史的研究,这种方法为许多学者局部运用,日本学者岸边成雄对唐代音乐史的研究是从制度进行考量的一个范例。从他的引文与参考书目中可以看出,黄现璠先生的《唐代社会概略》对社会制度的探讨是其探究唐代音乐史的基础,其研究方法,论点、论据给后学以相当的启示。”

学人评价

黄现璠“史眼向下”,以研究下层劳动阶级为主要内容之一的社会生活史来与记述传统帝王将相政治史的 “史眼向上”旧史学彻底告别,因而受到史学界的首肯:《唐代社会概略》被公认为20世纪中国学术界问世的第一部关于唐代社会史研究的专著,成为当时“新史学”于社会生活和社会构造研究实践课题的先声之作,与陈寅恪稍后所著的《唐代政治史述论稿》同称为唐史研究双璧,充分体现出黄现璠为20世纪中国“新史学”实践与建设所作出的卓越贡献。他所开拓的“史眼向下”的中国下层劳动阶级新课题研究,不仅走在了20世纪初中国社会史研究的最前列,而且参照法国“年鉴学派”第一代领袖吕西安费弗尔(1878~1956)和马克布洛克(1886~1944)等人开创的“自下而上史学”(又称“年鉴新史学”或“社会整体史”)研究的真正实践成果而言,便可一目了然:黄现璠“史眼向下新史学”的研究实践成果,同样走在了20世纪世界社会史研究领域的前列。

不仅如此,回顾始于20世纪20年代末的“社会史”研究以及“社会史大论战”在建设和实践“新史学”方面的成果脉络,可以清楚地看到两条主线,一为突破旧史学一贯 “史眼向上”的旧传统,二为“社会变迁”。当时部分史学家们虽然开始逐步转向以民众生活为主要内容之一的“社会史”研究,但“史眼向下”转向“下层劳动阶级”的“新史学”建设的“社会史”研究成果,始于黄现璠之论文著作,这从史料上斑斑可考。当时问世的一些讲民族,谈民史,话婚姻,言社会变动和制度的“社会史”研究论著,虽然大多可视为被社会史改造了的政治史、制度史、文化史、民俗史,然而归根究底,还不能算是名符其实“史眼向下”的“狭义社会史”。一些史学家的观念认识和实践似乎“史眼向下”,而笔调依然不自觉地带着一定程度“高高在上”的优越感。何以黄现璠能做到新史学“史眼向下”的真正实践与建设?关键是他来自下层劳动阶级,原为地地道道一贫如洗的农民的后代,以致在认识嬗变和观念转化的实践过程中没有多大阻力。当然,黄现璠于唐、元两代取得的“社会史”开拓创新研究成果,无疑又与他从学时代时常和师友陶希圣教授相互讨论切磋学问关系密切,由陶希圣“序”中所言可以再次看见。

黄现璠深为唐代贱民和元代农民惨遭压迫的处境深感同情而予以记述的契机,同样非“主题先行”或“先入为主”的动机,而是他熟读史籍后共感共鸣产生的深研动力使然。既便他出生贫农,感情上趋向于深受压迫的下层劳动阶级,但11年的史学专业训练,使得他在叙述考证中依然能保持立场中立,严格遵守着“求实求真”原则,从而使得《唐代社会概略》一书具有了极高的学术价值——共感共相的历史理解和意义以及主客两元对立统一辩证关系的科学处理等等。至于黄现璠“史眼向下新史学”的一系列研究成果中所表现出来的研究者主体对研究对象客体的“了解之同情”、主客两体融通合二为一所达到的至高历史哲理以及他对历史哲学和历史科学辩证统一的深刻内在理解。正因它具有的影响和学术价值,以致《唐代社会概略》初版问世后已过70余年,吉林出版集团于2009年11月又予以了重印,可见其经典属性。

内容摘介


“民国二十年,我在师范大学史学系讲中国社会史,这时,常和我讨论的一人就是本书编者黄现璠先生。从那年起,黄先生于读书时,把唐代社会史辑录下来。他从史学系毕业后,继续在师大研究院用功,这种工作仍然不断。最近,他要到日本去留学去了,把材料编为本书。今年上半年,我既与鞠清远先生编成《唐代经济史》,下半年又有这《唐代社会概略》写成,在我是很喜欢的。略记经过如此。"

——陶希圣,二十四九月十六日,北平。

第一章 阶级

第一节 贱民阶级

“吾人之鄙视奴隶,称为贱民,由来已远;且几无代无之,不独唐代为然。荀子王霸篇:"虽臧获不肯舆天子执业。杨注:臧获,奴隶贱称也。唐代贱民,不限于官私奴隶,即商人,亦包括在内。通鉴卷二0七云:‘则天武后久视元年十月,张易之侍宴禁中,招蜀商人宋霸子算数人同博,韦安石跪奏曰:商贾贱类,不应得预此会。’”

“唐代贱民阶级,大体上,可分为官贱民与私贱民二种:官贱民又分为官奴婢、官户、杂户。工乐及太常音声人等;私贱民又分为私奴婢、部曲、客女、随身等。此两种贱民,因隶属不同,所受待遇,自不一致。即在同一阶级中,官奴与官户,私奴与部曲,身份地位,亦不相同,阶级之中有阶级,卑贱之下有卑贱,内容复杂,区别为难……。”

第二节 娼妓阶级

“我国娼妓之起源,大概胚胎于周襄王时代,齐国管仲之设女闾,即始作俑者。《战国策》二卷‘东周’引周文君云:‘齐桓公宫中女市女闾七百。按周礼——五家为比,五比为闾。则一闾为二十五家。管仲设女闾七百,为一万七千五百家。管仲设女闾,等于后世之有花捐也’……我国娼妓制度,既自‘女闾’开其端,自此以后,无代无之。唐承六朝金粉之後,娼妓之多,空前未有。约分家妓公妓两种。长安都城中有所谓‘北里’、‘平康里’舆‘教坊’者,即为当日风流渊蔽……。”

第二章 风俗

第一节 跳舞

“我国之跳舞发生颇早,云门、大武等舞,舞法如何,无从考证,惟古籍所载,关于跳舞者颇多。尧舜时代,经巳有舞,至商极盛。商人“恒舞於宫,酣歌於室”,以致有万舞者。周朝跳舞,尤为时尚,武王伐纣,师旅在途,前歌後舞。诗经陈风宛丘章亦云:‘坎其击鼓,宛丘之下,无冬无夏,值其鹭羽。’无冬无夏,持鹭羽以舞,则人民对此之兴趣,可想而知。当时学校,定跳舞为一种课程。自天子至於庶人,皆须学习,礼记内则篇云:‘十三学舞勺,成童舞象。’春秋时代,晏子且借舞以讽谏。秦始皇虽改‘大武’为‘五行之舞’然舞之门类,未详。隋初,统一天下,尚用周乐,牛弘、辛秀之、何妥等议乐谱,时经一年,毫无成就;乐既无成,舞亦不振。降及唐代,舞自比前代流行……。”

第五节 拔河

“拔河游戏,来源甚古。相传春秋战国,楚将伐吴,既以是为教战。封演封氏闻见记云:‘拔河,古为之牵钩’。襄汉风俗,常以正月望日为之。拔河,古用篾缆,唐民则以木麻,长四五十丈,两头分系小索数百条,挂于前,分二朋,両勾齐挽,立大旗为界,震鼓叫噪,使相牵引,以却者为输,名曰‘拔河’。拔河之起源,本由于教战,故至唐代,兵士亦多以此为戏。不独兵士为然,既宫女亦多戏此。又不独宫女为然,宰相将军等又多戏此。似此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则唐代社会,拔河游戏之盛,一般可鉴……。”

第三章 借贷

一 资本家之兴盛

“我国资产阶级,形成於春秋战国,发达於秦汉,此稍涉史迹者,皆知之。此时资产阶级,只有盐商、铁商,以及各种货商,尚未有所谓高利贷之商人。有之,自秦汉始。所以近世史家,称春秋战国为封建制度末期,秦汉时代,为商业资本时代,深知历史演进之迹矣……。”

图书目录


序......陶希圣

第一章 阶级

第一节 贱民阶级

第二节 娼妓阶级

第三节 劳动阶级

第四节 贵族阶级

第五节 坐食阶级

第二章 风俗

第一节 跳舞

第二节 女子化妆

第三节 戏剧

第四节 打毬

第五节 拔河

第六节 酺

第七节 婚姻

第三章 借贷

一 资本家之兴盛

二 借贷之质物

三 借贷之利息

四 公廨本钱

第四章 交通

一 行政机关之系统

二 递传之利器

三 驿舍之设备

四 驿使之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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