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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教育局2010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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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教育局2010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




2010年我省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在泰安市范围内,符合教师认定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请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相应受理机构后,填写有关信息。网上填报信息和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详见本须知及各县(市、区)教育信息网。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名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现场确认。未按规定的确认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一、网报范围


户籍或工作单位、就读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泰安市范围内的各类申请人员。

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5月28日--6月2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6月3 日--6月5日

三、受理权限


申请认定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教师资格的受理机构为泰安市教育局;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受理机构为县(市、区)教育局。具体如下:

泰安市教育局:负责认定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泰山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岱岳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新泰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肥城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宁阳县教育局:负责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东平县教育局:负责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说明:

1、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请选择“泰安市教育局”填写信息;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请选择本人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填写信息。

2、为方便广大考生,受泰安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委托,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本地申报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初审,由泰安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最终确认审核。

3、申请认定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泰安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实施。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报名地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实施。

四、网上报名流程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2.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3.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4.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认定机构网上审核、现场确认、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申请人请牢记自己设定的登录密码,遗失、忘记登录密码不能登录的,责任自负。

6.请申请人自行填写并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申请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并交工作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盖章。

上述材料网上提交成功并打印后,任何人将不得更改。

6.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7.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相关电子文档并如实填写、打印。

五、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1.现场确认时间:6月3日—6月5日;

2.现场确认地点:各县(市、区)教育局政工(人事)科;

3.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A4纸正反打印,贴2寸照片);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申请认定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要提供助理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中级以上等级证书);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原件、复印件;

(5)思想品德鉴定材料1份;

(6)非师范类专业学历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合格证原件、复印件;

2003年以后毕业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报到证、教育实习报告表、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以上三件材料,档案管理单位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时未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的说明;

(8)提交照片。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须是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板。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需提供与上述相片同一底板的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按封面的证明材料顺序装订好。

泰安市教育局

201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