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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林业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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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林业局




单位基本职能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造林育林、森林更新、林业结构调整、森林资源保护、森林地域管理、森林利用等各项方针政策;负责公益性的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事业管理及林业生产行业管理,行使林业行政执法职权。主要职责是:

(一)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走有中国特色林业建设道路,促进林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深化林业改革,实现林业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统一。

(二) 研究制订林业发展和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计划。

(三) 按照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方针,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封山护林工作;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指导国有林场、苗圃、乡村林场、森林公园、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林木花卉种子种苗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对木材生产、林产化工、木本药材、苗木花卉等林业产业实行宏观管理;规划指导林产品市场建设。

(四) 组织、指导、监督全县森林资源管理和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方案,经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依照《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2号令),对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审核、审批。打击乱占滥用林地等违法犯罪活动。

(五) 组织指导并监督全县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并指导全县退耕还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六) 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的管理、林政管理、林业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工作。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检疫(食用菌由农业部门检疫)和山林纠纷调处工作。组织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野生动植物保护,打击乱砍滥伐森林、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活动。

(七) 指导、监督林业综合开发;制订林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管国有林业资产;审核、编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指导林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局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局机关的文秘、档案、简报、信息、人事、劳动工资、保卫、保密、组织、教育、工委、共青团、妇委会、信访、接待、会议、车辆、后勤等工作,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在全系统的贯彻实施。

纪检室

负责本局的纪律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及行政监察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局党组加强党风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贯彻执行。负责对本局的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察。

法制科

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对林业行政执法进行内部执法监督;承担行政案件的应诉工作;负责本局法制宣传教育和辅导培训工作。

林政科

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森林资源管理、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资源统计工作,监督森林资源使用情况;编报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计划,指导监督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和采伐作业,负责国有林木采伐的审批;指导监督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木材经营加工的许可和管理工作;负责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省一般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驯养繁殖、经营利用的许可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凭证运输管理;组织指导古树名木普查、建档、设立标志工作,审查核实古树名木采伐申请;组织指导全县湿地保护工作。

营林科

制定绿化造林的有关规划;组织指导并监督全县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并指导全县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工作;指导各类商品林的营造及培育管理;负责编报全县绿化造林计划;履行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职能,组织实施县本级义务植树活动和城区生态景观林建设管理。

产业科

贯彻落实林业产业和各项方针、政策;负责林业产业的行政管理,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协助企业搞好技改,引导企业深化改革;检查、监督林业系统的安全生产;规划指导林产品市场建设和运行,开发新产品;宏观管理森林公园和国有林场;负责全县林区道路、桥梁、房屋的设计、施工管理等业务。

竹产业办

制订全县竹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年度发展计划和监督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指导、协调遂昌县竹产业协会、遂昌县竹炭竹醋液协会开展工作;负责竹产业科技计划申报、管理和实施;开展竹业技术推广、咨询、培训。

计财科

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会计法》及有关林业的财政法规和财务制度的执行;编制财务收支计划,监督、检查、协调和指导财务、统计计划的执行情况;指导财会人员的会计、统计业务工作;负责林业基金的管理和审计工作;负责指导世界银行贷款造林项目和会计核算等工作。

遂昌县人民政府处理山林纠纷办公室

宣传贯彻国家有关调处山林纠纷的法规、政策,积极配合省、市处理山林纠纷工作,指导和配合全县乡镇山林纠纷调处工作。

遂昌县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

指导、监督全县森林消防工作;加强森林消防宣传教育,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工作;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及扑救工作;做好消防设施的配备、管理,处理消防办日常事务及县内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加强防火值班和信息管理。

遂昌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

负责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开展全县林业有害生物测报、防治,规范森林植物检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