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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监察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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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监察局




单位基本职能


(一)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县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干部、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任命的干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政府决定、命令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情况。

(二)负责统一部署全县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三)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县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干部、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任命的干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作出行政处分或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五)制定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负责变更或撤销县级机关各部门监察室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六)负责制定廉政建设和政纪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七)负责对行政监察工作理论研究;对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带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八)会同县级机关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做好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各乡镇和部门监察组织干部人选,任命部门监察室组成成员;调查研究、综合分析监察系统的组织建设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县监察系统的干部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指导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九)承办市监察局和县政府委托及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办公室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熟悉本委各项工作业务环节,当好领导参谋和助手;负责综合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组织起草工作总结、报告和有关文件;编发信息、简报;承担机关秘书、文印、档案、机要、保密、保卫工作;负责常委会、全委会及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处理、督办上级和本委(局)领导交办的事项;管理财产财务和行政事务以及对外接待等工作;协调机关各室的有关工作。负责委局机关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对乡(镇)纪委副书记、县属单位内设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正副主任的任免进行考察、审核,向县纪委常委会提出建议;调查研究、综合分析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建设情况;协助委(局)领导调查处理反映本系统干部的来信来访;负责委(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完成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调研教育室

负责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电化教育工作;主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理论、政策和重要课题的调查研究,为纪委常委会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科学依据;负责起草委(局)综合性调研报告等。完成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访室(行政监察举报中心)

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办理群众举报事项,受理涉及党风党纪和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申诉,转送下级纪检监察部门承办的控告、申诉案件和其他重要的信访问题;指导、督促、催办信访案件,开展信访监督;办理一些时间紧急、情节单一的案件和报复举报人的案件;核查信访问题,提供案件线索,疏导上访群众;综合反映带普遍性和倾向性的信访信息;协调指导全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业务工作。负责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工作。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的实施。完成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案件审理室

负责审查处理县纪委、县监察局立案检查、调查及司法机关移送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审理下级报批案件及征求意见案件,审核备案案件;受理党员、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负责申诉案件的复议、复查、复审、复核工作;承担监察局在行政诉讼中的应诉事宜;指导全县纪检监察案件的审理、复查、备案等工作。完成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室

负责承办分管范围内党员和党组织、监察对象的违法违纪案件和其他重要、复杂案件的核实、检查,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好有关案件查处的协调工作;检查分管范围内党员和党组织、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综合、协调、指导基层单位的案件检查工作。承担全县纪检监察组织案件检查情况的综合、分析及统计等工作。完成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执法监察室

负责监督检查县级部门(单位)和乡(镇)党委、政府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组织开展全县性或重要的执法监察活动;查处执法监察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指导检查全县执法监察工作。负责综合分析行风建设,提出加强行风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意见;组织开展纠正部门与行业不正之风和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全县行风建设;协调有关部门抓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措施的贯彻落实。完成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室

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意见;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专项治理工作;承担落实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完成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效能监察室

负责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行为、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乡镇和县属各单位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负责指导国有企业的效能监察;承担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行政审批、政务公开、源头治理、效能投诉等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情况综合、案件查办的任务。完成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纠风室

负责综合分析全县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的情况;提出纠正普遍性、倾向性不正之风的工作意见;完成县人民政府部署的各项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各部门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全县纠风工作的检查活动和典型问题的查处;组织协调开展全县民主评议行风活动。

干部管理室

负责委局机关的干部人事工作;掌握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建设情况,加强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根据有关规定做好干部考察、审核等工作;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培训、表彰奖励工作;协助领导调查处理反映本系统干部的来信来访;负责委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