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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人民政府关于举行人民防空警报演练试鸣的公告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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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人民政府关于举行人民防空警报演练试鸣的公告


洋川镇人民政府,县城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位市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依法组织防空警报试鸣。人民防空音响警报网是各级人民政府战时向人民群众发放空袭警报信号,有效地实施防空袭组织指挥的重要设施和基本手段,也是平时遇有重大灾害向人民群众报警的重要工具。根据有关规定,我县已安装了2台防空音响警报器,为使人防音响警报设施保持良好状态,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防空意识,使人民群众掌握基本的人民防空知识,熟悉各种警报信号,按照省、市的统一安排,我县拟于10月29日进行一次演练试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本活动由县人民政府县长、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主任覃儒方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副主任李衍文同志,县人武部部长、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副主任李新明同志任副组长,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为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由县政府办主任龙斌和县国教办副主任谭红生同志负责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试鸣时间。2009年10月29日上午10时,试鸣过程为9分钟(含间隔时间)。

三、试鸣范围。全城范围内。

四、试鸣信号。使用国家规定的三种防空警报信号,即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

1、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2、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3、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特此公告

绥阳县人民政府

二OO九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