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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曲艺家协会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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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曲艺家协会


苏州市曲艺家协会,是由全市曲艺家、曲艺工作者和为曲艺事业作出一定贡献的业余爱好者组成的群众组织。曲协的前身是苏州市曲艺工作者联合会,简称曲联,成立于1960年,是由早期建立的“苏州市评话弹词工作者协会”和“苏州市杂艺协会”两会合并组成的。



简介


苏州作为江南文化中心,2500年的文化积累和人杰地灵的人文环境,不仅诞生了高雅的昆曲艺术,而且又是誉称“江南一绝”的苏州评弹发源地。这里聚集了众多评弹艺人,尤其拥有一批享有威望的名家、响档。因此,苏州评弹始终是苏州曲艺界的主体。其次是演唱苏滩、宣卷、“小热昏”、独脚戏等民间说唱艺人。新中国成立后,广大评弹艺人在党的文艺政策感召下,行动起来,在原“吴县光裕说书研究会”的基础上,重新组合,正式成立了“苏州市评话弹词工作者协会”。简称“评弹协会”。先后组织义演救济苏北灾民,举办新书目会书,还配合政府文化部门举办民间艺人讲习班。

1950年11月,北京中央文化部召开全国戏曲工作会议,重点贯彻党的戏改政策,推动戏曲、曲艺推陈出新,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从而推动了评弹全面改革,掀起唱新演新的热潮。一度苏沪评弹协会合并,两地各设分会。苏州评弹协会配合政治运动组织艺人上街宣传,组建苏州市评弹实验工作团,成立新评弹下乡工作组深入农村演出。中篇《春风吹到诺敏河》等评弹新书目曾演遍了苏南农村,还先后组织艺人创作或改编了《梁祝》、《头凤》、《王十朋》、《四进士》、《方珍珠》等13部新编长篇书目。至50年代中期苏沪评弹协会分开,于1958年1月苏州重新成立“苏州市评话弹词工作者协会”,潘伯英为主任委员,曹汉昌、朱耀良、徐云志为副主任委员,秘书长诸汉文。另外苏滩、宣卷、“小热昏”等民间艺人,也于57至58年间组织起来建立“苏州市杂艺协会”,会长顾东升、副会长赵寿芝,各自开展艺术活动。1960年两会合并,成立“苏州市曲艺工作者联合会”,潘伯英为主委,副主委赵寿芝、张韵萍(兼秘书长)。由于苏滩已于50年代转为苏剧,宣卷、“小热昏”等民间说唱艺人日益减少,因此曲联仍是评弹艺人占绝大多数,但已不再是单纯的行业协会,而是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曲艺界人士的桥梁,发挥着更大的作用。1962年曲联举行第二次代表大会,潘伯英再次当选主委,曹汉昌、魏含英、徐云志、周玉泉、夏玉才为副主委,秘书长杨作铭。自1960年至1965年,曲联以整旧创新为重点,为评弹艺术的新发展做了大量工作。曲联还先后为老艺术家徐云志、周玉泉、朱耀良、潘伯英、曹汉昌、魏含英等进行祝寿活动。正当曲联工作顺利展开之际,却逢十年浩劫,使评弹和其他曲艺一样深受摧残,大部分艺人停业或下厂劳动,或下放农村,曲联工作也被迫终止。粉碎“四人帮”,评弹才重获新生。特别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通过拨乱反正,苏州曲艺家重又聚集起来,开始正常演出和艺术交流活动。

1981年8月,全市曲艺工作者在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在市文联的直接指导下,举行首次代表大会,成立“苏州市曲艺工作者协会”。一致推荐德高望重的评话艺术家曹汉昌为理事长,魏含英、邱肖鹏、夏玉才为副理事长,杨作铭为秘书长。从此,曲协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中,以党的双百方针、两为方向为准则,走上了求实奋进的新征途。自80年代起,20多年来曲协先后召开了六次代表大会,其中1984年8月举行第二次代表大会,并进行换届选举。邱肖鹏当选理事长,夏玉才、俞蔚虹、蒋君豪为副理事长,杨作铭为秘书长,一致推选曹汉昌、魏含英为名誉理事长。

1987年1月,曲协召开第三次代表大会,邱肖鹏再次当选理事长,夏玉才、俞蔚虹、蒋君豪为副理事长,周明华为秘书长。

1993年11月,曲协举行第四次代表大会,并将“苏州市曲艺工作者协会”改名为“苏州市曲艺家协会”。王鹰当选为曲协主席,夏玉才、龚华声、邢晏芝、金丽生、李幽兰、张慧麟为副主席,周明华为秘书长,邱肖鹏为名誉主席。

1999年3月,曲协举行第五次代表大会,金丽生当选曲协主席,邢晏芝、李幽兰、周明华、盛小云、袁小良、陆建华为副主席,曹凤渔为秘书长,王鹰为名誉主席,邱肖鹏、朱寅全为顾问。

2004年7月,曲协举行第六次代表大会,金丽生再次当选曲协主席,邢晏芝、周明华、盛小云、袁小良、李幽兰、陆建华、施斌为副主席,曹凤渔为秘书长,特聘王鹰、朱寅全为顾问。

20多年中,尽管曲协领导班子进行新老交替有所变动,但为推动曲艺事业繁荣发展的宗旨始终未变。从而一届一届如接力赛那样,以满腔热情,团结广大会员,认真做好服务工作。曲协各项工作开展得既红火,又取得了十分可喜的成绩。

20多年来,曲协坚定不移地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弘扬民族文化,开创曲艺事业新局面作为首要任务,精心组织,积极开展或参与了一系列重大艺术活动。

80年代初,曲协积极参加了由文化部在苏州举办的全国曲艺优秀节目(南方片)观摩演出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为加强现代书目建设,由邱肖鹏等同志深入生活创作了第一部反映反走私斗争的现代长篇《九龙口》,获得演出成功。深受听众欢迎,并受到陈云同志的肯定和赞扬。1987年曲协又积极参与了由市文化局主办的苏州评弹艺术节。为庆祝建国四十周年,繁荣曲艺创作,曲协组织举办“振华杯”曲艺征文比赛。进入90年代,曲协与省曲协、市文化局、文联等单位联合举办祝贺评弹艺术家曹汉昌艺术生活65周年专场演出。1991年参与了由市文化局、文联举办的“91苏州评弹大奖赛”。与此同时,曲协还参与举办了邢晏芝独唱音乐会。为增加评弹新书目上演,曲协和市评弹团共同组织专业、业余作者创作了《麒麟童》、《洞庭园》、《洗冤录》、《剪刀滩》等多部长篇书目。90年代初正值苏州遭受百年未遇的洪水灾害,曲协组织创作抗洪救灾评弹节目,发动会员进行义演募捐活动。1992年5月,曲协和省曲协联合举办江苏省评话艺术研讨会。1993年为配合宣传计划生育,曲协编演了一台节目,共演出300余场,足迹遍及一市六县(市),听众达3万余人。同年,曲协部分成员又积极参加了苏州评弹“南曲北移”实验演出,首次试用普通话来说唱评弹,引起有关部门重视,还到北京中南海演出,江泽民、李鹏、朱容基等中央领导同志亲自聆听评弹节目,并合影留念,这是对评弹尝试的最大鼓励。曲协还配合省曲协积极参加“大墙之声”创作演出活动,深入多处监狱演出。1995年曲协配合苏州十佳先进人物宣传,组织创作演出专场,深入工厂、基层。1996年为纪念红军长征60周年,组织创作了一台歌颂红军长征的节目,深入社区和部队演出。1997年又组织创作了创建专场、庆祝香港回归祖国专场、禁毒演出专场。1998年,曲协又与市评弹团合作举办抗洪救灾义演专场,并通过电视转播,收到较好效果和社会效益。1999年曲协参与了“第三届江苏省曲艺节”宣传、组织和演出活动。为迎接澳门回归祖国,曲协又与苏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文化局关工委联合组织了一台喜庆澳门回归祖国评话专场,先后深入到23所小学及9所中学演出33场。26000余师生观看了演出。2000年,曲协又积极参与了在苏州举行的第六届中国艺术节苏州评弹比赛暨首届中国评弹艺术节的演出和宣传活动。2001年,曲协与市评弹团联合举办纪念著名弹词艺术家徐云志诞辰100周年系列活动,出版徐云志纪念文集《凌云之志》,出版徐云志生前演唱《三笑》选回CD片,还分别在苏州、上海举行两场“徐派艺术专场”。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80周年,以曲协为主体,又与市文联、文化局、市评弹团、苏州电视台首次联合举办了党的光辉八十春大型评弹电视晚会等。这一系列的重大艺术活动,不仅有力地推动了评弹艺术的提高发展,同时更增强了曲协与会员之间的凝聚力,使各类艺术活动办得有声有色。自2003年起,曲协和苏州大学联合举办《苏州大学评弹鉴赏课》活动,至2006年已先后举办7期,共有千余名大学生参加听课,加深了对评弹的认识和感受。

此外,20多年来,曲协为培养曲艺新生力量,也做了许多具体工作。80年代初,曲协配合苏州评弹研究会举办了3期江浙沪中青年演员讲习班,使近百名演员从中获益。90年代,曲协又积极配合江浙沪评弹工作领导小组和苏州市文化局联合主办4期“江浙沪青年演员艺术进修班”,参与组织宣传和艺术讲课。还组织了一次有上海、南京、常州、无锡、杭州、苏州青年评话演员参加的“评话艺术交流演出”,共同探讨评话改革,邀请名家示范演出,取得一定成效。为配合爱国主义教育,扩大评弹影响,曲协又积极参加由苏州戏曲博物馆主办的青少年艺术教学活动,应聘担任艺术辅导老师,连续4年办了7期,先后共培养评弹“小知音”160余人。曲协还多年深入平江区20多所小学为师生演出评话专场,使评弹在学校中扩大了影响,获得了较好的声誉。同时曲协在敬老爱老方面也做了许多工作。自1994年起,特地把向老艺人送温暖作为一件实事工程来认真对待。每逢重阳节召开敬老茶话会或组织参观、娱乐活动。通过送温暖活动,使曲协和老艺人之间不仅加深感情联络,更是树立了新的道德风尚。

20多年来,曲协在评弹理论研究方面也作出了一定成绩。80年代初,苏州评弹正进入恢复演出的新阶段。陈云同志“出人、出书、走正路”的重要指示,更为曲协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为总结历史教训,探讨艺术发展规律,曲协和苏州评弹研究会共同举办了传统书目说法革新座谈会、苏州评弹现代书创作座谈会等一系列艺术研讨活动,使广大曲艺工作者增强了振兴曲艺事业的信心和责任感。此后还与省曲协、戏曲博物馆联合举办徐云志流派艺术研讨会、评话艺术家金声伯艺术研讨会、邱肖鹏作品研讨会等,都取得较好成效。为加强各会员之间的交流,曲协自1994年起专门组织编辑了《评弹之友》通讯刊物。1985年、1999年又先后和市文联、江浙沪评弹领导小组联合举办了2期“苏州评弹理论业余讲习班”,为加强评弹理论队伍建设收到了较好成效。曲协还组织理论研究小组,先后撰写评弹论文100余篇,分别在《曲艺》、《评弹艺术》、江苏《艺术百家》及有关报刊上发表。并参加了《评弹艺术》、《评弹文化词典》、《评弹文论集》、《评弹作品选》等评弹艺术刊物的撰稿、编辑和书目整理编写工作。还结合评弹现状,深入调查研究撰写了多份调查报告,使评弹研究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20多年来,曲协在加强组织建设,扩大曲艺队伍方面也有新的发展。先后吸收了一大批青年演员成为新会员,并注重发展其他曲种如相声、说唱方面的会员,积极协助常熟、吴江、昆山、太仓、张家港等县(市)成立曲艺协会,还先后吸收了苏州市文化馆业余评弹队、评弹之友社、苏州评弹收藏鉴赏学会等业余曲艺骨干为会员,使曲协队伍逐渐扩大。据近期统计,曲协拥有会员人,其中全国会员40人,省会员115人,从而更有利于各方协作,使曲协工作更具代表性。

自2000年9月起,由苏州电信局主办,曲协和评弹收藏鉴赏学会、常熟电视台协办的“中国评弹网”站正式开通,远在美国纽约、得克萨斯州和日本、西班牙、澳大利亚、新加坡、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都有评弹网友。至今评弹网站点击已超过400万人次,是全省专业文艺网站中最为活跃的网站。

曲协在电视台、电台工作的会员也积极为弘扬民族文化,繁荣评弹事业努力工作,使“电视书场”、“广播书场”越办越好,收视率、收听率都名列前茅,其覆盖面不仅深入到江浙沪各地,在全国也有较大影响。

20多年来,为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曲协和苏州市评弹团多次合作,王鹰、金丽生、邢晏芝、邢晏春、盛小云、袁小良、王瑾等先后分别到意大利、法国、美国、日本、新加坡、加拿大、香港、台湾、澳门等国家和地区进行访问演出,受到海外侨胞和外国友人的热烈欢迎。评弹在海外的影响也越来越大。

20年来,由于曲协在“出人、出书、出正路”的大道上求实奋进,迎来了丰硕的成果。

1986年,邱肖鹏等创作的现代长篇弹词《九龙口》,在文化部和中国曲协举办的全国曲艺新曲(书)目比赛评奖中,荣获文学创作一等奖,此后还得到江苏省人民政府的嘉奖。

朱寅全作词,潘益麟、金丽生作曲,金丽生演唱的开篇《凯旋曲》,也在同年全国曲艺新曲目比赛评奖中,获表演三等奖,作曲三等奖,获得文化部和中国曲协嘉奖,此后作曲的开篇《无名花》获全国三等奖。

1996年,华觉平创作的弹词音乐节目《新琵琶行》,获得中国广播文艺(曲艺)一等奖。

1997年,李幽兰、董尧坤创作的开篇《鱼归来》获全国群众文艺汇演群星奖优秀奖。1998年,曹凤渔、周明华获全国“双有”主题活动故事大王选拔赛优秀辅导奖。

1999年,盛小云、袁小良演唱的弹词开篇《莺莺操琴》,在中国广播电视协会举办的“全国戏曲MTV转播”活动中荣获金奖。

同年,邢晏芝获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津贴的殊荣。

2000年,邢晏芝获得全国“文华表演奖”,邢晏春获得全国“文华创作奖”,所创作演唱的《搬家乐》获全国“文华新节目奖”。由朱寅全作词、潘益麟作曲、盛小云演唱的《姑苏水巷》,同获全国“文华新节目奖”(2001年《姑苏水巷》又获中国电视金鹰奖),两节目还被省文化厅记集体三等功。同年,金丽生、盛小云、赵慧兰在中国文联、曲协举办的首届中国曲艺牡丹奖评比中,3人均荣获“牡丹表演奖”。在2000年第六届中国艺术节苏州评弹比赛暨首届中国评弹艺术节中,盛小云、袁小良、王瑾、邢晏芝、邢晏春、司马伟、陆建华、金丽生、施斌、吴静荣获优秀表演奖;赵慧兰、金鉴伯、吴卫东、毛瑾瑾、王池良、张丽华、季静娟获表演奖,还有一些书目获创作金奖和银奖。

朱寅全、李幽兰创作的少儿评弹《美丽的小公鸡》在文化部等部门主办的全国首届“蒲公英奖”活动中,荣获创作金奖和辅导表演金奖。

刘喜尧作为曲协唯一的相声演员,在参加由中国文联和中国曲协举办的北京国际曲艺节中,和金丽生、盛小云、王池良同获演出纪念奖牌。

在江苏省文化厅举办的3届曲艺节中,袁小良、盛小云、王瑾等人连续3次荣获优秀表演奖,邢晏春创作的《百样机》获创作金奖。

2004年,曲协主要成员盛小云、袁小良、施斌、吴静、张丽华演出的中篇弹词《大脚皇后》获得“文华新剧目奖”,又在杭州举行的“第七届中国艺术节”中荣获“文华集体演出奖”、“文化剧作奖”。

2000年至2006年,金丽生、盛小云、赵慧兰、吴静、邢晏芝等先后荣获全国曲艺专业最高奖“牡丹奖”的“表演奖”,施斌获“新人奖”,夏玉才获“理论奖”,周良获“终身成就奖”。

2001年金丽生当选为第五届省曲协副主席,邢晏芝、盛小云当选为省曲协理事。

2002年盛小云当选第五届中国曲协理事。

2005年邢晏芝增补为中国曲协理事。

2006年盛小云参加全国第八次文代会、第七次作代会,并当选为中国文联委员。

曲协一批中青年会员参加了7月在苏举行的“第三届中国苏州评弹艺术节”,分别获得4个节目金奖、3个节目银奖、2个节目铜奖。吴静、陆建华还分获创作金奖,陆建华等7人获表演金奖。

曲协主席金丽生荣获省文联颁发的“江苏省文联工作突出贡献奖”。

邢晏芝、邢晏春、金丽生被推荐入选为首批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2007年10月,金丽生、盛小云、陆建华、吴静等参加全国第六次曲代会,盛小云当选为新一届中国曲协副主席,金丽生、邢晏芝当选为理事。

协会章程


苏州市曲艺家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苏州市曲艺家协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苏州市曲艺家、曲艺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全市专业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曲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曲艺事业,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第二条 苏州市曲艺家协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广泛团结全市曲艺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遵循“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致力于发展和繁荣我市曲艺事业,为在“十二五”基本实现现代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及实现苏州文化强市的建设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 苏州市曲艺家协会为苏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江苏省曲艺家协会的团体会员,在市文联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中国曲艺家协会、江苏省曲艺家协会的业务指导和本市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苏州市曲艺家协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政府各法规,按照自身特点,开展艺术实践,学术交流和社会活动,依法维护本会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任 务

第五条 本会对会员和团体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指导的职责,在工作中具有业务指导的作用。

第六条 本会积极组织和推进全市曲艺艺术工作者,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努力提高会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修养和业务水平,培养德艺双馨的曲艺队伍。

第七条 组织和开展曲艺表演、艺术创作和理论研究,遵循艺术规律,举办各种比赛、观摩、讲座等活动,帮助会员拓宽视野、交流经验、提高素养、支持和鼓励各种艺术风格、流派的形成和发展。表彰为繁荣和发展我市曲艺事业做出优异成绩的曲艺艺术家。

第八条 积极支持和引导群众性业余曲艺艺术活动,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发现、培养和推荐曲艺艺术新人、新作。

第九条 积极参加中国曲艺家协会、江苏省曲艺家协会组织的艺术活动,加强与国内外曲艺艺术团体的交流。

第三章 会 员

第十条 本会实行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相结合的体制。

第十一条 凡赞成本会章程,从事曲艺表演艺术创作、理论研究、教学和组织工作有一定成就,自愿加入本会者,可向本会提出并附交足以表明其曲艺活动和社会活动的资料,由所在团体上报本会,经本会理事会或主席团审议批准,履行入会手续后,即为本会会员(细则另定)。

第十二条 凡在本市的中国曲艺家协会会员、江苏省曲艺家协会会员,均为本会当然会员。

第十三条 凡本市政府社团管理部门批准登记的有关曲艺团体,以及各市(县)曲艺工作者协会,自愿申请,经本会理事会通过,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各团体会员的负责人作为该团体会员的代表,为当然的理事提名。被当选的团体会员理事,实行自然替补制,即该理事不再担任团体会员负责人职务后,该团体新负责人自然接任。

第十四条 本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3.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4.有权要求本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5.有退会的自由。

第十五条 本会会员应尽下列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积极参加本会主办、承办、协办的各项活动;

3.接受本会分配的任务,向本会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

4.按期交纳会费;

5.维护本会团结和声誉。

第十六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本会理事会讨论通过,停止或取消其会籍:

1.触犯刑律、被剥夺公民政治权利者;

2.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者;

3.违反本会章程,破坏本会声誉者;

4.两年以上不参加本会的任何活动或不交纳会费者,作自动离会。

第四章 组 织

第十七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行使大会职权。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主席团领导本会工作。

第十八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必要时间可提前或延期召开。代表大会代表由各团体会员根据分配的名额经充分协商,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推选产生。另外,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由主席团确定少数特邀代表。代表大会的任务是:审议和通过会务工作报告;修改章程;产生新一届理事会和主席团,讨论和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组成。理事会人选由各团体会员按商定分别提名并经其主管部门同意。代表大会主席团亦可根据需要提出有关方面的理事人选。理事会人选经代表大会通过后确认。理事会中的团体会员代表,实行自然替补制,即该理事不再担任团体会员领导人职务后,由该团体会员新任领导人接替,并报本会主席团认可。理事会的任务和责任是:选举主席、副主席;审议、检查本会年度工作情况;听取主席团的工作报告,检查和监督主席团的工作;讨论和决定其他重要事项。理事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主席团召集。理事会任期五年,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履行职责。

第二十条 理事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秘书长一人组成主席团,主持日常工作。另聘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处理具体事务。主席团会议每年不少于两次,由主席或受委托的副主席召集。

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立名誉主席、顾问等荣誉职务,由协会主席团推举和聘请,名誉主席和顾问不兼任理事。

第二十二条 本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具体组织开展曲艺艺术创作、学术研讨及教育培训等活动,各专业委员会的负责人由本会主席团聘任。

第五章 经费及其他

第二十三条 本会经费来源:

1.上级主管部门补贴;

2.会员会费;

3.社会赞助及个人捐助;

4.其他合法收入。

本章程经苏州市曲艺家协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权属于会员代表大会。解释权属于本会主席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