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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地方税务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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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地方税务局


舒城县地方税务局是为地方政府组织收入的职能部门,成立于1994年8月,1998年元月实行垂直管理隶属六安市地方税务局。2002年9月机构改革后,该局按编制内设办公室、人教、监察、税政、征管、计财、党办、信息中心八个职能股室,以及稽查局、征收管理分局两个直属机构。根据行政区域划分,设有城关、杭埠、南港、桃溪、干汊河、龙河、晓天、河棚税务分局8个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全县范围内的营业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等征收管理工作;二是负责全县社会保险费和文化建设费、水利建设基金、地方教育附加费等基金费征缴工作。三是开展税源调查和统计分析,发挥税收的调控职能,促进地方经济和事业的发展。四是指导纳税户加强核算,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培养地方税源。

舒城县地税局组建以来,全县地方税收逐年增长。由1994年的1750万元,增长到2008年的14673.60万元,十五年累计组织地方税收入97285.50万元。在全面完成税收收入任务的同时,按照税费并重的原则,全局还征收社会保险费60628.99万元,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舒城县地方税务局成立以来,在省、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局党组带领全体税干共同努力拼搏,在依法治税和从严治队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县局先后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第六、第七、第八届“文明单位”;被省地税局授予“全省地税系统政风建设百日活动先进单位”和“全省地税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被原六安行署授予“财税工作成绩显著单位”;被六安市委、市政府授予第一、第二、第三届“文明单位”;连续三年被舒城县委、县政府授予“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先进集体”;县局和十个基层分局连续八年被县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被六安市地税局授予“纪检监察工作优秀单位”;被舒城县纪委、县监察局授予“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成绩属于过去,荣誉更是压力。在今后的工作中,舒城地税人将以更饱满的热情,更激昂的斗志,更务实的作风,为“加快发展,富民强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