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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阳县地方税务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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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阳县地方税务局




机构概况


寿阳县地方税务局组建于1994年,负责寿阳县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现有干部职工100人,其中党员71名,大专以上学历的有80人。寿阳地税局始终坚持“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治税方针,按照“强管理、抓素质、创文明”的发展思路,倡导向科学化、人性化、精细化管理要税收、向服务要税收、以纳税人为关注焦点等新型税收理念。大力推行税收征管改革,全面推行了税收执法责任制和税收管理员制度,在全省地税系统率先导入了ISO9000税收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信息化在税收工作中的应用,先后自主开发了纳税评估软件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汇总软件,受到了省、市地方税务局的高度重视,并在全省地税系统进行了推广;不断引深税收服务,以提升地税部门公信力、执行力为目标贯彻落实了涉税事项“首办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实行了“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办税、一表式申报、一户式管理”,完善了办税服务大厅设施,拓宽服务内容,从软硬件两个方面最大限度地优化服务环境;加强了班子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风行风建设水平,采取多种形式严格整肃工作纪律,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持续提升地税部门形象,连年在全县行风评议中名列前茅;不断引深文明和谐创建,拓宽创建领域,深化创建内涵,丰富创建形式,提高创建水平;全面开展了“行政效能、税收业务、基层基础、文明和谐”四项建设,搭建起以基层基础建设为支撑、文明和谐建设为载体、行政效能建设为保障、税收业务建设为促进的工作平台,推动了地税工作全面发展;税收收入从1994年的1634.3万元增长到2010年预计的5.7亿元,翻了五番多。为地方经济稳定发展、投资环境的优化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各项工作也取得了较大的成绩。连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服务经济建设先进单位,先后被省、市两级地税部门三次命名为“廉政建设先进单位”,总支连续9年获得县委“红旗党支部”荣誉称号。1999年、2007年县局两次被晋中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2002年被山西省地税局命名为“省地税系统文明单位”;2003年被命名为“2002-2003年度省级文明单位”;2005年初再度被省局命名为“省地税系统文明单位”;2005年12月被省文明委命名为“2004-2005年度省级文明单位”。2006年7月被中共晋中市委命名为“先进基层党组织”;2006年4月综合办税服务厅被晋中市政府命名为“星级服务大厅”。2007年元月被晋中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命名为“集体一等功”;2007年元月被市政府命名为“办税厅三星级厅”;2007年4月被晋中市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状”;2008年1月被山西省地税局命名为“全省地税系统文明单位标兵”;2008年1月被山西省地税局命名为“全省地税系统文明单位”;2008年2月被山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命名为“2006-2007年度文明和谐单位”;2008年12月被省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状”;2010年1月县局工会被市总工会授予“基层工会工作标兵单位”;2010年1月被山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命名为“2008-2009年度文明和谐单位”。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处理机关日常政务;拟定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有关工作制度;组织起草和审核县局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查、信访、保密、密码、政务信息简报等工作;承担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机关网站管理工作;负责对外事务和本系统外事工作;负责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

负责税收科研工作。

2、人事教育股。

承办县局党组日常事项;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本单位地税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定具体实施方案和相关管理制度;承担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承担股所(含)以下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等工作。

根据省、市局的要求,拟定本局基层建设、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相关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本局基层建设;负责干部职工的学历教育和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活动;组织开展评先创优活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负责加强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

负责机关党务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3、征管和科技发展股。

负责贯彻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省、市局制定的具体操作办法;研究提出专业化征收管理和税收征管规程完善的建议;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应用办法、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负责税收征管资料管理;推进征管改革等。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业务需求整合和流程优化的综合管理工作;承担大型企业税收相关工作。

负责本系统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

4、计划会计股。

根据市局下达的年度税收任务,编制、分配和下达本局年度税收任务;监督检查税收任务执行情况和税款缴、退库情况;组织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预警和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工作;组织开展经济税源调查、重点税源监控工作;组织落实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制度;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对外发布收入数据。

拟定财务管理、基本建设管理等相关制度和办法,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核汇编部门预算、决算;管理本系统经费、财务、装备、固定资产,办理各项经费划拨;负责本系统基本建设计划的审核、申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资产的购置、占有、使用、处置、清理等工作;承担着装管理工作等。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实施本局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等工作;督察落实各类审计结论。

5、税政股。

负责营业税、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及相关附加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拟定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在未设立相关股前,还要做好以下工作:

负责煤炭水资源补偿费、教育费附加、价格调节基金、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会经费、城镇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有偿转移资金等规费(基金)的征收(代征)管理工作,拟定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根据市局下达的年度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本局年度计划并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对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规费(基金)的分析评估、费源管理等工作;指导有关规费(基金)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规费(基金)的咨询辅导、法律救济工作。

负责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代征管理工作,拟定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煤矿转产发展资金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监缴工作;根据市局下达的年度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本局年度计划并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对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分析评估、费源管理等工作;指导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咨询辅导、法律救济工作。

6、监察室

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逐级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监督、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受理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事宜;受理涉及本单位税务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人民来信、来访接待登记工作;转办、查办、督办本系统违法违纪案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国家和省、市行政监察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

7、信息化管理股

负责全县地税系统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系统局域网络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全县地税系统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县局办公自动化、征管软件的管理与维护工作;负责拟定系统网络设备配置计划;负责全县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的管理与维护工作;负责县局内部网站维护及与有关部门联网的实施工作;

直属机构


1、我局设直属机构三个分别是:寿阳县地方税务局直属稽查局(副科级建制)。内设四个股,即:稽查一股,稽查二股,审理股,综合股(均为正股级)。负责制定、实施全县税务稽查工作指导性计划;负责全县的税务稽查工作的管理、监督、协调指导和实施一级稽查;对内具有管理职能、对外具有检查执法职能;负责对稽查人员的培训工作;在检查职能的划分上,稽查局负责辖区内的纳税户以前年度的税务稽查(包括专项稽查、专案稽查、协查等);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涉税案件的司法事宜。

2、寿阳县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副科级建制)。以寿阳县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名义对外执法,内设一厅二股(均为正股级)。即:办税服务厅、会计股、综合股。负责受理税务登记和管户管辖的认定分配;负责受理纳税申报;负责税款征收;负责发票发售、缴销、代开;负责受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政策咨询以及纳税人上门办理的各种涉税事宜;负责申报征收信息数据和行政审批事项的内部流转,牵头处理与国税、工商、银行等部门间各类税源信息的集中交换等。

3、寿阳县地方税务局直属二分局(副科级建制)。内设两股(均为正股级)。即:综合股、征收股。负责对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屋买卖、预售价格、税源入库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并将相应资料分类、汇总、建档、报表,建立《税源台账》,及税款的征收入库等工作;负责对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管、耕征收管理等工作。

派出机构


共设置八个税务所,其中副科级税务所四个,名称分别为:“寿阳县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寿阳县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寿阳县地方税务局第四税务所”;“寿阳县地方税务局宗艾税务所”;

股级税务所四个,分别是 “寿阳县地方税务局第三税务所”;“寿阳县地方税务局南燕竹税务所”;“寿阳县地方税务局马首税务所”;“寿阳县地方税务局尹灵芝税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