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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耐庵文学奖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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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耐庵文学奖




概述


施耐庵文学奖以《水浒传》作者、被誉为“中国长篇小说之父”的兴化籍文学家施耐庵的名字命名,兴化市为该奖的永久颁奖地。该奖旨在鼓励当代汉语长篇叙事艺术的深度探索与发展,推动汉语长篇叙事的创新与繁荣,进一步提升汉语长篇叙事作品的世界地位。文学奖每两年评选一次,逢单年评奖并颁奖,每届评出4部作品,其中海外作品1部。

评奖的宗旨与目的


旨在鼓励当代汉语长篇叙事艺术的深度探索与发展,推动汉语长篇叙事的创新与繁荣,进一步提升汉语长篇叙事作品的世界地位。当然也进一步放大“兴化文学现象”,提升兴化本土的文学创作水平,专为兴化籍作者设立特别奖就是基于这种考虑。

评奖特色


施耐庵文学奖要想办出特色,就要把它的个性张扬到极致。比如施耐庵文学奖的全称是“施耐庵长篇叙事文学奖”,那我们就把重点放在长篇叙事文学上,突出它的叙事性,这也是《水浒》的魅力所在;比如我们鼓励汉语叙事艺术的深度探索,那就要矢志不渝地坚持这个理念,敢于突破,敢于承担;比如我们强调评审的独立精神,那就要充分尊重提名委员和评审委员的选择,在整个提名评审过程中,赋予足够的自由空间,政府和企业绝不干预,不仅如此,也提醒他们尊重这份权利,不受其他文学机构的影响,不受读者喜好的影响,不受轻浮庸俗文学观的影响。我们有个野心,经过几届的努力,让人们知道,茅盾文学奖旁边还站着一个“施耐庵长篇叙事文学奖”,它在提名范围上比茅奖更广,在作品类型上比茅奖更宽,在评奖理念上比茅奖更新,甚至在评审程序上比茅奖更为公开、透明,还有它的权威与公信不受质疑,以鲜明的独立性、独特性在文学奖项中独树一帜。

首届获奖作品每部将得到10万元奖励;另外,组委会还设立了特别奖1-2部,奖励兴化籍作者的作品。本届评选,作品范围为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之间。

评选范围


施耐庵文学奖,每两年评选一次,逢单年评奖并颁奖。凡评选年度内在国家批准的纸质媒体首次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汉语长篇叙事原创作品(含虚构作品与非虚构作品两类),均可通过提名方式参加评选。2011年评选范围为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之间的作品。

评选标准


参评作品应充分展示和彰显汉语的艺术韵味,注重中国的本土经验和文化;突出对人的生存状态和精神世界的多方位、多层次的表达,同时鼓励对汉语叙事方式的探索和创新,拓展汉语叙事宽阔空间。

评选机构


1.施耐庵文学奖评选工作由施耐庵文学奖组织委员会承担。由著名评论家、作家、资深文学编辑组成施耐庵文学奖提名委员会,由国内外具有权威性的文学专家组成施耐庵文学奖评审委员会,主持评奖活动。

2.提名委员会每届聘请不少于50名专业人士组成。各届提名委员可根据需要变更。

3.评审委员会每届聘任11人,其中主席1名,委员10名。评审委员会委员为终身聘任,除特殊情况外,不再更换。

4.提名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名单向社会公布公示。

评奖程序


1.提名委员会通过2轮推荐确定候选作品。每个委员提名与获奖数等同的作品,并写出不少于200字的提名理由。组委会按得票多少确定前50部作品,再由提名委员会投票,产生前20名作品,提交评审委员会终审评选。提名理由与投票结果均在媒体即时发布。

2.评审委员会原则上通过3轮投票确定获奖作品。评审意见、评审结果均以实名由组委会公布。

3.评奖年的10月中旬在兴化市举行颁奖仪式。

回避制度


施耐庵文学奖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提名要求提名评审作品,不实行回避制度。评审委员会委员为独立评审人,凡可能与参评作者作品产生利益关系(如出版社人员、参评作者的亲属等)者,均不拟聘任,已聘任者发现上述情况须即行解聘。

附则


1. 兴化本籍作者作品,由施耐庵文学奖组委会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标准另行规定。

2.《施耐庵文学奖评奖办法》由组委会负责解释。

历届获奖作品


第一届(2009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2011年四篇长篇小说

贾平凹《古炉》

阎连科《我与父辈》董启章天工开物栩栩如真

宁肯天藏

特别奖

谷怀《南瓜花》

顾坚《青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