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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文体旅游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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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简介


根据《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深发[2009]9号),设立深圳市文体旅游局(简称市文体旅游局,挂深圳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深圳市新闻出版局、深圳市文物局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体育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和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文化、体育、旅游业的行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文化体育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和旅游的行业管理;协调指导文化产业发展。

(三)承担对全市重大文化活动以及从事文化经营项目和演艺活动的机构的监管责任;依照权限承担对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以及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机构的监管责任;承担对出版物内容、出版活动和印刷市场、发行市场以及从事出版活动的机构的监管责任。

(四)承担文物管理、文物保护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责任。

(五)负责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组织指导监督体育竞赛工作。

(六)承担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的监管责任,组织指导旅游宣传推广工作,负责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工作。

(七)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文化、体育、旅游市场的行政执法工作。

(八)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旅游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九)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任领导


姓名 职务 分管工作

陈威 局长、党组书记 主持局全面工作

岳川江 副局长、党组成员 具体分管旅游推广促进处、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易能全 副局长、党组成员 分管市场监察、扫黄打非及文体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具体分管旅游协调管理处、市场监察与执法协调处(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柯刚明 副局长(兼) 大运会执行局专职副局长

杜 勤 副局长 具体分管设施建设与场馆运营管理处、市大运中心管理运营筹备办公室、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及托管单位:深圳体育馆、深圳体育场、深圳游泳跳水馆、深圳网球俱乐部

尹昌龙 副局长、党组成员 分管新闻出版口和文化产业工作。具体分管新闻出版处、文化产业发展处(文博会组委会办公室)、特区文化研究中心

乔鸿 党组成员、机关委员会专职书记 主持机关党委工作,分管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党务、纪检监察、工青妇、计划生育和对口帮扶工作;分管人事处

陈新亮 副局长、党组成员 分管文化艺术口工作。具体分管文化艺术处、深圳艺术学校、深圳交响乐团、关山月美术馆、深圳美术馆、深圳画院、深圳图书馆、深圳少年儿童图书馆、市群众艺术馆(深圳棋院)及托管单位:深圳大剧院(市演出公司)、深圳音乐厅、深圳粤剧团

韩星元 副局长、党组成员 具体分管群众体育处、竞技体育处、市体育总会、市体工大队、市体育运动学校、市业余体育运动学校、深圳足球管理中心、深圳体育风尚杂志社;协助分管深圳棋院业务工作

刁铁军 巡视员 分管广播电影电视口、对外交流及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受理和督办工作。具体分管广播电影电视处、对外文化交流处(港澳台文化事务处)、业务受理审批处、市中波转播(633)台

蔡铨毅 副巡视员 分管体育产业、体育系统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协助分管市体育总会工作

王敏 副巡视员 具体分管计划财务处;联系宾馆酒店星级评定工作

柴凤春 副巡视员 分管文物口工作及文化系统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协调全局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具体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市文物管理办公室(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公室)、市文化信息办公室、市博物馆、市文物考古鉴定所

内设机构


办公室

承担该局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新闻、保密、信访、督办、接待、财务、固定资产管理、政务公开和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统筹落实该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

人事处

承担党务、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人事、社会保险、工青妇、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统筹规划、组织指导优秀文体人才队伍建设;研究退役运动员安置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业务受理审批处

受理面向社会的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政策咨询;依法开展有关审批工作;依法指导监督协调各区文体旅游经营项目的审批工作。

政策法规处

承担文体旅游业政策与法制工作的综合调研工作;拟订文体旅游等领域的法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承担统筹推进文体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和普法宣传工作;办理行政处罚听证案件;承担行政案件复议、诉讼等法律工作。

计划财务处

编制部门预算、政府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及财务决算;承担政府支持文体旅游事业发展资金的核拨和监管工作;承担财务审计、统计工作;监管行政事业性资产。

设施建设和场馆运营管理处

拟订市文体设施的建设规划;参与市政府投资的文体设施建设有关前期工作;指导和监督市属文体场馆的使用及维护改造;监督市属文体场馆的经营。

文化产业发展处

拟订促进文体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推进相关重大项目建设;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会同统计部门做好相关产业统计工作。承担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组委会的日常工作。

文化艺术处

指导全市文化艺术单位的业务建设;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重大文化工程,组织、协调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扶持和监管民办文化机构。

广播电影电视处

承担广播电视行业管理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组织实施监听监看;依照权限监管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监督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和电影放映活动。

新闻出版处

监管出版物内容、出版活动;对出版的各类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组织审读;指导、监管从事出版活动的机构;对印刷复制、发行、出版物进出口单位和出版物、音像制品发行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群众体育处

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健全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组织指导国民体质测定、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监管健身气功活动;组织非奥运项目训练、赛事和活动。承担体育总会日常工作。

竞技体育处

承担竞体项目布局、业余训练、学校体育及后备人才基地建设和管理;组织运动队的备战和参赛工作;组织管理市级以上重大体育竞赛和反兴奋剂、体育科教工作。

旅游推广促进处

组织旅游资源普查;拟订旅游形象宣传计划;促进旅游投资和项目开发;指导开拓海内外旅游市场,开展区域旅游合作;组织协调重大旅游节庆盛事活动;组织开展游客咨询服务工作。

旅游协调管理处

拟订和组织实施旅游业服务规范与监管标准;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承担旅游安全综合协调、旅游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业统计和信息化建设;指导、扶持旅游协会工作。

对外文化交流处(港澳台文化事务处)

依法指导和管理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和旅游业的对外(港澳台)交流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对外(港澳台)交流与合作项目;办理涉外(港澳台)文化体育活动的审核报批;承担该系统外事工作。市场监察与执法协调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文体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等市场执法;牵头协调文体旅游市场跨区案件、重大案件、敏感案件的查处工作。承担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直属机构


深圳市文物管理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

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条例。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文物的调查、发掘、鉴定、保护、抢救等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协调、检查、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博物馆、纪念馆的业务工作。负责全市文物市场、文物收藏团体及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对全市文博系统文物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深圳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语言文字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草拟深圳市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和管理办法以及规范语言文字工作的计划、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普通话推广、培训、测试工作和全市社会用字规范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语言文字处理中语言文字标准的审核,负责监督检查和纠正社会不规范用字;协调组织语言文字的学术活动和研讨会;承办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深圳市特区文化研究中心

开展特区文化的应用性研究和政策法规研究:承担文化部门委托的科研项目,开发文化信息资源,策划组织相关文化活动,促进国内外学术文化交流。

深圳图书馆

一、通过书刊阅览形式或组织读书活动,传播科学文化知识;二、广泛收集中外文献资料,丰富馆藏,建立完善的检索体系,为读者提供优质服务;三、利用馆藏报刊图书资料,开发其他服务功能。

深圳博物馆

负责文物、史料等的征集、收藏、保管与陈列展览;开展博物馆学、考古学、深圳地方史学和民俗文化研究;组织建设数字化博物馆。

深圳市文化信息办公室

一、负责深圳市文化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及发展战略等方面的规划研究;二、建设和维护管理文化系统内部办公自动化系统和文化信息网络;三、承担与其他有关信息专网的业务联络。

深圳市群众艺术馆(深圳棋院)

一、组织开展全市性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二、指导基层群众文化馆、站业务工作,利用自身优势开展群众文化艺术培训,辅导业余文艺团、队活动;三、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和活动资料、史料,开展群众文化艺术的理论研究,推动群众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四、普及“三棋”(中国象棋、围棋、国际象棋)的群众体育活动;开展青少年“三棋”训练,提高“三棋”运动技术水平;负责计划和组织“三棋”的竞赛活动;开展“三棋”的学术交流。

深圳艺术学校

深圳艺术学校1986年由深圳市政府批准成立,1993年批准办中专,是深圳市唯一一所中等专业艺术学校。该校是一所培养艺术人才的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主要任务是从事中专艺术专业教育工作,培养中等专业艺术人才,为高等艺术院校输送人才。

深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

一、广泛收集、科学整理、加工、保存、开发和迅速传递国内外优秀儿童文献信息资料; 二、为广大少年儿童读者提供各类素质教育服务,并为儿童工作者、儿童家长举办继续教育性的各类学习班和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阅读活动; 三、为儿童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者及家长提供对儿童方面的科研性服务,及时组织、整理、编制与提供有关文献信息资料, 并用最快的速度传递给用户; 四、为设计、生产儿童物质和精神产品的用户提供生产、商业性服务; 五、为该馆各类型读者提供文化娱乐性服务; 六、为开展国际、国内儿童图书馆学研究提供实验、培训场所和交流基地。

深圳市关山月美术馆

关山月美术馆是由深圳市政府投资兴建,以关山月先生名字命名的国家美术馆。于1995年元月奠基,1997年6月25日正式落成开馆。国家主席江泽民亲笔题写馆名。该馆占地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拥有8个室内标准展厅,一个中央圆型大厅和一个户外雕塑广场。是一个非营利性的、对社会和公众开放的永久性国家文化事业机构。以收藏、研究、陈列、推广关山月先生的美术作品为主,同时兼备国家现代美术馆的各项功能。 职责任务:开展以关山月美术作品为主,包括其他美术作品的陈列、收藏、交流、研究工作。

深圳画院

组织绘画创作展览,开展名画收藏和研究以及艺术交流,培训绘画人才。

深圳美术馆

深圳美术馆的前身是深圳展览馆,始建于1976年,是深圳最早的一个艺术品展览机构,深圳特区成立后,经市政府批准,于1987年正式更名为深圳美术馆。现有占地面积5500?,建筑面积2800平米,展厅面积1200平米。职责任务:对有珍藏价值的艺术品和美术理论进行典藏、研究、陈列展览;开展学术交流。

深圳市文物考古鉴定所

深圳市文物考古鉴定所是在市委、市政府提出“文化立市”的大背景下,为加强深圳市的文物保护和研究工作,2004年5月,经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该单位直属于深圳市文化局。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地上、地下文物的调查、发掘、保护、维修和相关研究;对缉私、罚没、流散、销售及馆藏的文物进行鉴定、定级、估价;开展文物考古与鉴定的学术研究。

深圳交响乐团

深圳交响乐团创办于1982年,是深圳市政府重点扶持的专业文艺团体,以演奏国内外优秀交响乐作品和普及推广交响乐为主。 职责任务:一、以交响乐为主要形式,演出世界各国、各地健康优秀的古今交响乐、室内乐、轻音乐等各种题材的音乐作品,丰富人民文化生活;二、开展与港澳地区、世界各国的交响乐艺术交流,弘扬民族文化与高雅艺术。

深圳市中波转播(633)台

深圳市中波转播(633)台隶属深圳市文化局(深圳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正处级事业单位。职责任务是中波转播中央、省、市广播电台节目;担负国家、省广播电视部门下达的中波频道实验任务。

深圳市体工大队

承担管理和训练市体育专业队伍的工作,代表深圳市组织和参加各项体育项目的比赛和表演,提高深圳市竞技体育运动水平。

深圳市体育运动学校

该校为全日制中等体育专业学校。主要从事中等体育专业的教育工作,为国家、省、市各专业运动队以及高校培训、输送体育后备人才。

深圳市业余体校

承担全市的业余体育训练,普及推动中小学体育运动,培养深圳市体育后备力量;代表深圳市组队参加国内外、省内外各项青少年业余体育比赛。

深圳足球管理中心

协调、指导学校、社会足球运动的开展;组织教练员、裁判员培训及业务交流;承担与国内外足球组织的联系工作;承办在深举行的国内、国际足球比赛;指导深圳足球俱乐部的工作。

深圳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负责体育彩票在深圳市的销售与管理,为筹集公益金,促进体育事业发展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