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
主要职责
福田区教育局是福田区人民政府主管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其基本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结合本区实际,拟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经批准后组织执行;
2、提出全区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组织实施;
3、负责全区的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
4、负责全区中小学校的招生、考试和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布置和指导学校的教育、教学计划内容、方法和改革;
5、负责全区中小学校教职工的调配、考核、奖惩、档案管理,以及中、初级职称的评定、聘任;
6、按干部管理权限,指导学校开展干部竞争上岗,并考核、聘任学校领导干部;
7、协助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开展学校的等级评估和专项督导工作;
8、负责全区中小学校教育经费的编制,并按计划指导区属学校制定教育经费使用方案,监督检查和审计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
9、参与各类学校发展布局和学校基建计划的制定,以及学校基建工程进度、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工作;
10、制定全区勤工俭学发展计划,组织和指导学校的勤工俭学工作;
11、负责辖区内成人教育社会力量举办培训班和教育机构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12、负责全系统安全、消防、环境综合治理、计划生育、防毒禁毒等工作;
13、组织开展教育对外交流活动;
14、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其他工作事项。
下属科室
福田区教育局为区政府主管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处级单位,内设职能科室7个:
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协调安排。
党群办:负责党、团、工会工作。
教育科:负责对区属学校、幼儿园开展行政管理。
人事科:综合管理教育局及所辖学校、单位人事工作。
社管办:管理辖区社会办学事务。
基建计财科:负责机关、各学校的基建计划、财务工作。
勤工办:管理区属学校勤工俭学工作。
下属有3个事业单位(教育研究中心,劳动技术教育中心、教育信息中心)。
福田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为正处级单位,现与福田区教育局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