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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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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为切实提高民营企业管理水平,推动我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2009年9月25日,绍兴市人民政府以绍政发〔2009〕62号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该《意见》分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工作重点、工作要求4部分。



基本信息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绍政发〔2009〕62号

为切实提高民营企业管理水平,推动我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升民营企业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为核心,针对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强化内外部管理,促进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力争通过三年左右努力,构建起较为完善的民营企业管理体系,重点骨干民营企业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中小民营企业初步建立比较健全的管理制度。

二、工作原则


(一)强化管理与优化服务相结合。在依法依规加强对民营企业管理的同时,深入做好企业减负解困工作,将管理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政府引导与企业主体相结合。通过政府积极引导,切实加强民营企业外部管理和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尊重企业经营自主权,强化内控机制,推行科学管理。注重发挥银行等金融机构作用,形成政府、银行、企业共同推进企业管理的良好局面。

(三)突出重点与稳步推进相结合。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的管理工作,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向面上企业推广。

三、工作重点


(一)引导提升内部管理

1.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引导企业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规范和落实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权责,完善投资等重大事项论证、决策机制,切实降低经营风险。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选择若干家重点骨干民营企业作为试点企业,组织指导组帮助企业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对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重点是内部制衡和风险控制机制、决策机制、内部管理制度等进行完善,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逐步向年销售亿元以上民营企业扩面。(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负责实施)

2. 推进企业管理创新。引导民营企业明确发展战略,强化内部管理,重点推行精益化管理模式,完善各项基础性管理制度。2009年重点开展“百企强身”工程和应对风险系列培训等。组织开展“管理创新示范企业”评选活动,总结典型企业经验做法,组织召开系列现场会等予以宣传推广。(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

3. 优化企业融资结构。重点是化解企业间不合理的互保链条,引导和帮助民营企业调整融资担保方式,降低担保风险,形成更为合理的融资结构。加强政策引导和考核督促,推进金融机构创新抵(质)押贷款方式,提高土地、房产、设备等抵(质)押率和信用贷款比例,积极发展排污权、股权质押、存贷质押等新型抵(质)押方式。扶持和规范担保机构,探索建立担保公司登记备案制及再担保机制,缓解企业融资担保难问题。组织开展创新融资担保工作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加快面上推进。(此项工作由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绍兴银监分局牵头,市经贸委、金融办等部门配合)

4. 提升经营管理者素质。实施民营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工程,举办现代纺织、机械电子、节能环保、医药化工、食品饮料五大产业经营者专题培训,引导企业家“爱主业、爱资源、爱家乡”,进一步提高社会责任意识和经营管理水平,争取每年培训高级经营管理人员1000名,重点企业经营管理者开展轮训。加大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培育引进力度,尤其要加强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推进职业经理人培训和资格认证。(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人事局分别牵头)

(二)强化外部管理

1. 建立分类管理机制。按照“属地负责、重在实效”原则,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企业管理网络,市级有关部门重点加强对年销售10亿元以上重点骨干民营企业的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市直各开发区(新区)重点加强对年销售亿元以上企业的管理工作,各乡镇(街道)重点加强对规模以上企业及其它高风险企业的管理工作,尤其要高度关注“四欠”(欠费、欠息、欠税、欠薪)和“三高”(高亏损、高负债、高息融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形成合力,推进企业多层次管理体系建设。(此项工作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及市级有关部门共同实施)

2. 建立重点管理机制。加强对发生过资金风险的重点困难民营企业的管理和解困工作,所在地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要切实落实管理措施,严格加强薪酬、非生产性支出等管理引导,继续加大解困力度,对政府参股企业选派董事,开展审计监督,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此项工作由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负责实施)

3.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实施企业风险预警防范联席会议制度,由市经贸、公安、财政(地税)、劳动保障、审计、统计、国税、工商、电力、人行、银监、金融等部门组成,邀请市中级法院参加,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合理设置企业风险防范预警体系,市级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收集梳理有关信息,及时提交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每月对企业相关信息进行汇总,区别企业规模大小、风险程度进行预警和处置;每季度召开成员单位例会,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召集,进行工作交流和部署,形成较为完善的企业风险预警机制。(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共同实施)

4.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库,将企业信贷规模、财务状况、涉赌涉骗、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信息及其它相关信息及时梳理纳入信息库,更好地发挥信息库的作用。每年对企业信用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与企业信贷、评先评优、创牌上市、财政扶持等密切挂钩。(此项工作由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牵头,市经贸委、公安局、财政局、工商局等部门配合)

5. 建立资金监测机制。切实加大对企业大额资金流向、异地信贷等的跟踪监测,防止信贷资金挪作它用,发现问题及时预警并依法处置。积极推行主办银行制度,强化银行对企业的监督作用,由主办银行组织对重点企业实行年度审计,审计结果向相关债权银行及有关部门公布。(此项工作由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绍兴银监分局分别牵头)

6. 建立财务管理机制。财政部门要按照《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相关规定加强企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会计报表,督促企业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要加强对企业会计等财务人员的培训管理,进一步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职业操守。审计部门要积极推进审计“进民企”工作,指导企业成立内审机构,加强企业内控工作,规避财务风险;对政府性资金注资参股、参与重组的企业,开展年度审计。统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统计报表的管理,加大对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管理力度。(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分别牵头)

7.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加大对严重抽逃注册资本金、非法集资、涉赌涉骗等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开展专项整治,对造成企业重大风险甚至破产,影响地方经济、社会、金融稳定的,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和有关中介组织责任。(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三)落实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绍兴市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经贸委主任任副组长,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各县(市、区)及市直开发区(新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专门力量,突出阶段重点,有序推进工作。市政府把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工作纳入对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考核,定期督促检查。(此项工作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

2. 完善救助体系。建立完善企业应急救助制度,规范操作办法。各县(市、区)和袍江新区要积极扶持成立各类担保公司和应急互助基金,提高应对风险能力。(此项工作由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负责实施)

3. 明确考核导向。调整完善企业考核指标,增加资源占用、资产贡献、社会责任等指标,使考核指标体系更加完善健全,促进企业进一步强化科学发展、集约发展理念。(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

4. 发挥协会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工业性行业协会建设的意见》(绍政办发〔2009〕140号)精神,加快培育一批功能完善、行为规范、服务有效的行业协会。2009年纺织、机电、食品饮料等重点行业都要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其在加强企业管理、促进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市民政局配合)

5. 规范中介组织。强化对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组织的规范管理,加强培训指导,促进行业自律。对中介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理力度,确保信息真实有效。(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工作,形成“抓管理就是保企业,保企业就是保全局”的共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入推进实施。各牵头负责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及时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系统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基本规范化管理、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建立示范基地和试点企业。在年销售达到10亿元以上工业企业中,开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在年销售亿元以上工业企业中,开展精细化管理试点,在规模以上企业中,开展基本规范化管理试点,不同类型分别建立3-5家试点企业,试点到10月份结束。力争在年内,使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尤其是年销售亿元以上工业企业基本完成管理目标任务。同时抓紧构建完善外部管理体系,真正发挥预警防范作用。

(三)务求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推进过程中要以解决企业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必要时采取“一企一策”的办法,确保工作实效。各级新闻媒体要强化舆论宣传,加强正面引导,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附件:市级有关单位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工作职责分工

绍兴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


市级有关单位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工作职责分工

市经贸委: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及综合协调,负责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市公安局:负责对涉企经济案件、企业负责人涉赌等的处理工作。

市财政(地税)局:负责企业财务、纳税情况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等的管理。

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对企业用工及欠薪等的管理。

市审计局:负责对有关企业的审计监督及推进企业内审工作。

市统计局:负责对企业统计工作的管理。

市国税局:负责对企业纳税情况的管理。

市工商局:负责对企业登记注册、年检等管理及其他经济违法行为的处理工作。

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负责企业征信、金融安全管理,加强异常资金流动和异地信贷的跟踪监测等。

绍兴银监分局:负责督促银行加强对信贷资金的管理工作。

市金融办:负责对企业直接融资、小额贷款公司等的管理,负责企业非法集资的调查工作。

绍兴电力局:负责对企业用电及缴费情况的管理和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