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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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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划出的职责


区外事办承担的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含区外的国内资金)、对外(含国内)经济技术合作等相关职能。

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

主要职能


(一)负责区政府会议的组织工作,协调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区政府会议的决定事项;负责区政府领导活动安排。

(二)协助区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包括领导讲话)等。

(三)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及各派出机构请示政府的问题,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四)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要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突发性事件和重大事件。

(五)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各派出机构对区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结果。

(六)负责办理区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政协的建议和提案工作。

(七)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区政府领导指示,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

(八)负责区政府文电的收发、传递、印刷、印鉴管理工作;组织政务信息的收集、撰写、传递、反馈工作,指导政府各部门及各派出机构的文秘工作。

(九)负责管理区人民政府法制局、区民族宗教局、区外事办公室、区侨务办公室;领导区接待办、区机关服务中心、区地方史志办公室的工作。

(十)办理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政府办公室内设3个职能科室。

(一)秘书科 负责区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和区政府领导活动安排等有关具体工作;接待来访区政府领导的有关人员;负责政府办公室的档案管理、计划生育、机要保密、区长电话和政府办公室印信管理工作;负责政府系统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区政府领导秘书的联系管理工作。

(二)综合科 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公文的拟定、审核、修改、把关;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向人大汇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组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区政府主要综合性文字材料和区政府领导重要讲话,完成领导临时性交办的文件的撰写;负责指导政府各部门及各派出机构的文秘工作。

(三)信息督查科 负责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和区委、区政府下发文件中重大事项和会议决定事项、领导批示的督办查办;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编发、传递,办好《上街信息》并及时向上级信息刊物报送信息稿件;根据政府工作报告的重点,深入实际开展中心工作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区政府与区人大、区政协及区外的联系、联络工作;负责本单位的新闻宣传工作。

五、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法制局

主要职责


1、负责对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以区政府名义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核。

2、负责对区政府各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和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违法行政行为的投诉。

3、受理、审查向区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拟定行政复议决定。

4、受区长委托,代理应诉区政府的行政、经济、民事诉讼。

5、承办区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

6、对区政府各部门上报区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

7、对区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上报市政府法制局备案。

8、组织清理区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9、组织法制宣传、培训。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六、郑州市上街区外事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落实全区的外事工作规划并督促落实;协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事项,协助省、市有关部门做好需要我区配合的外事工作。

2、组织接待来我区进行公务活动的各国友好人士、外交人员和进行采访的国(境)外记者及外国驻华新闻机构人员;负责接待通过友好城市、友协渠道来访的公费、自费团组;统筹办理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和区政协领导的对外交往事宜。

3、办理全区因公出国的审批、申报工作;配合市有关部门对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进行外事政策和涉外纪律教育。

4、负责我区与国外开展友好城市工作;指导、协助我区各单位与国外开展友好交往活动;负责为我区对外经贸合作及科技文化教育交流提供信息、牵线搭桥,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我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5、负责指导我区有关部门管理的外国专家、三资企业外方人员和国外留学生工作;办理外国人来我区的邀请函电;负责我区外国专家、外籍教师单位资格的审核上报工作。

6、配合我区各有关部门开展对外宣传和群众性涉外教育工作,根据有关规定,提供关于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统一对外宣传口径,会审我区的重要涉外报道稿件和其他有关文稿。

7、贯彻实施区委、区政府有关“六个一”活动的精神和要求,负责支持、服务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中国长城铝业公司等单位发展的“六个一”活动的协调、指导和督查;在办理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中国长城铝业公司等单位有关事项时,有建议权。

8、负责筹备厂区联席会议,负责事关厂区双方重大事项、重点工程的相互通报、沟通与协调。

9、承办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七、郑州市上街区侨务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侨务政策、法规;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开展情况,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涉及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的政策性事项;制订我区侨务工作长远规划、年度计划,负责侨务宣传工作。

2、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物的人事安排工作;做好困难归侨、侨眷救济和扶贫致富工作。

4、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重点人士的联谊、接待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海外联谊与经济、技术、文化合作交流。

5、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引进华侨、华人资金、技术、人才的方针、政策,推动引进华侨、华人资金、技术、人才等工作。

6、受理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捐赠事项,并对其使用过程实施监督;做好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来信来访工作。

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和归侨、侨眷的出入境和回上定居安置工作。

8、指导扶持侨属企业,引导归侨、侨眷利用侨汇集资兴办集体、个体私营企业。

9、承办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八、郑州市上街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民族、宗教工作和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落实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的宣创教育工作。

2、协调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相合作;处理涉及民族关系的有关事宜;组织和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3、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对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的抚贫工作;参与有关少数民族的专项贷款、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

4、协同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6、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机关协助或协调的各项事务。

7、依法加强对全区宗教事务的管理,引导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打击“邪教”;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利用宗教搞渗透活动的斗争。

8、支持、帮助宗教界积极开展对外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友好来往;审核有关组织接受境内外宗教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审定朝觐人员。

9、承办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