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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县农场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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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县农场


商河县国营农场原系1957年10月省农业厅在商河县原农场基础上投资改扩建机械化农场,从而建立了商河国营农场,场部设在城南八里庄村东,后迁至大岭,下设大岭、郑家(后改为郑路农场)2个分场。郑路农场土地面积1万亩,其中耕地6600亩,果园554亩,下设四个农业队、一个园林队、一个机械化业务队;砖厂、面粉厂各1处,职工158人,总人口356人。大岭农场土地面积6800亩,其中耕地5700亩、果园130亩,设4个农业队、1个畜牧队、1个副业队, 有砖厂1处。职工367人,总人口439人。这两个场以种植小麦、大豆、棉花为主。1990年工农业总产值384万元,其中农业总产值335万元。郑路农场,第三农业队,1990年开始种植玉米。2000年,商河郑路农场和大岭农场由县人民政府撤销国营郑路农场,2001年土地使用权托管给山东新汶矿务局使用,期限40年,同年组建山东新绿源山东新绿源森林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现有原国营农场工人100余人,人口300左右。

郑家农场、大岭农场


1957年6月,在沾化县新建国营徒骇河农场。同年还将有扩地条件的章丘县

农场、高密县胶河农场、商河县农场扩建为机械化农场。

于1964年1月报经国务院批准正式行文公布撤销渤海农垦局。

1965年5月, 根据省人民委员会关于整编的指示,原农业厅直属的26处国营农场

(即郯南、 宁阳、南阳湖、苍山、白马河、胶河、章丘、沽河、清水泊、巨淀湖、五

四、平原、昌阳、潍坊14处及渤海农垦局移交的广北、黄河、徒骇河、商河、谭阳、

同兴、联合、郭局、下泊头、刘坨、支脉沟、孤岛12处) 分别移交劳改局、部队、农

业院校和退回集体,留在农垦系统的13处农场均下放给有关专区、县管理。

1969年开始,根据省革命委员会关于向农场安置城市知识青年的指示,山东省部

分规模较大的国营农场,承担了青岛、济南、潍坊、淄博4城市安置知识青年的任务,

到1972年底国营农场共安置城市知识青年6177人。 其中黄河农场3919人, 广北农场

515人,支脉沟农场485人,郑家农场(商河县)652人,南阳湖农场606人。

1970年3月经国务院、 中央军委批准,由济南军区组建“山东生产建设兵团”,

归济南军区直接领导。兵团以农场为基础,以城市知识青年为招收对象,以现役军人

为主管干部,其任务是贯彻“备战、备荒、为人民”的战略方针,实行政治、军事、

经济三位一体,平时以生产为主,劳武结合,战时以打仗为主,也要坚持生产,建成

一支不脱产的人民军队。 山东生产建设兵团由3个师、14个直属团、3个独立团、4个

独立营、兵团教导队和兵团医院共26个单位组成。其中在国营农场组建团(营) 8处,

即黄河、广北、清水泊(包括巨淀湖)、支脉沟、郑家(商河县)、胶河、南阳湖、苍山等农场及

齐河“五七” 干校、园艺场。商河县郑家农场为山东生产建设兵团二师九团六营.

1974年11月,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中共山东省委和济南军区党委决定,撤销山东生产建设兵团。按建团前原属系统回归接受。交接工作于1975年3月结束,原属农垦系统的8处国营农场均由所在地、市、县农业部门接管。郑家农场和大岭农场交给商河县地方管理。

1975年底,全省农垦系统共有15处国营农场,即黄河、广北、清水泊、支脉沟、胶河、

南阳湖、苍山、大岭(商河县玉皇庙镇)、郑家(商河县郑路镇)、渤海、徒骇河、宁阳、章丘、郯南、五四农场,共有耕地23.9万亩,职工总人数10695人,总人口为26201人。

到1978年,全省国营农场发展到19处 (其中郯南农场划分为黄

墩、赵庄、归义、蒲汪4处农场,另接收东明劳改农场1处),职工总人数12793人,耕

地面积23.8万亩, 拥有拖拉机366台,收割机110台,载重汽车104辆。

至1990年,山东农垦系统共有国营农场18处,另有萄萄酒厂1处,共有耕地18.9万亩,农场总人口2.26万人,其中固定职工9550人,农业机械总动力达3.32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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