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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军乐团




三峡大学大学生军乐团


简介

全称:三峡大学大学生军乐团

英文:CHINA THREE GORGES UNIVERSITY MILITARY BAND(缩写为“CTGUMB”)

成立时间:2009年9月28日

成立背景: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校园文化建设,搭建提升大学生艺术素养的平台,学校拟建三峡大学大学生军乐团。军乐团直属三峡大学团委治理,队员由全校乐器兴趣者经选拔练习后组成,主要担任每周一的升旗奏国歌任务和在学校各大活动中承担仪仗迎宾及文艺演出任务。

宗旨:军乐团以拓展学生素质教育,提高学生艺术修养,培养学生艺术素质与科学精神为目的,以“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展示三峡大学新形象、新风采”为指导思想,以“提高学生音乐素养,提供学习平台,聆听大千世界最美妙的声音”为文化理念,成为我校学生进行高雅艺术实践的一支生力军。

团训

团结 勤奋 求索 务实

团名

团标

团标说明:图片主要以红色,绿色,黄色,黑色组成,形状简单,但寓意丰富。

1、 总体表现出军乐团的拼音的首写字母:J、Y、T。

2、 红色五角星在最尖端,表示着祖国,也昭示着我们青年一代人热爱祖国的决心和毅力,永远跟着党走;五角星中心的八一字样代表着军队,表示我们军乐团要向军队一样加强自身建设。

3、 红色五角星下边的黑色笔画看似很直但也不乏优美,黑色表示军乐团有着严明的纪律性,一切听指挥,但也不乏其人性化的一面。

4、 右侧的三条线分别用军乐团中的三种最常见颜色组成:绿色,金黄色,红色。军绿色显示出军乐团的本质;金黄色代表着军乐团的饿大部分乐器以金黄色为主,督促着大家要爱护乐器,爱护军乐团的公共财产;红色在这里表示着大家的热情与激情。

5、 整幅图的效果可以表示成多种含义:像一把火炬,象征着军乐团的火种要届届相传下去,永不熄灭,永远旺盛;像一杆指挥旗,指挥者乐队的演奏,预示着团员的不断奋斗不断努力将每一场演出都圆满的完成;像一把军刀,指挥者队伍里的每一个人向着大家的共同兴趣爱好共同的理想前行;像一个“飞”字,三条线是腾飞的翅膀,表示着军乐团给大家插上理想的翅膀助大家飞向更高的天空,飞向自己的理想;像一个举止优雅的指挥家正在指挥者他的一场完美演出,我们军乐团的每个成员都在这里,在这个舞台上表演者自己的精彩;又像是一个音乐家正陶醉在自己的音乐里 ……

团徽

团徽中间为一绿色(RGB:50,150,50)的圆形,圆形中间为军乐团团标,团徽上半圆部分为毛体的“三峡大学大学生军乐团”。下半圆为英文:the Militaryband of Three Gorges University of China。整幅图由绿色黑色构成,绿色象征着军乐团朝气蓬勃,黑色象征着军乐团有着严明的纪律,正派的作风。整体采用校徽的颜色。

团旗

团员证

臂章

组成


梯队编制

军乐团按照管乐团编制,演出梯队编制为65人,军乐团现有130余名团员,分为A、B两队,配置了大抱号、小号、短号、长号、圆号、中音号、次中音号、长(短)笛、单簧管、萨克斯(高音、降B、降E)、大小军鼓、大军镲等十六种乐器,并设指挥一到两名,乐团下设木管声部、铜管声部、打击乐声部三个大声部。团员全部来自普通学生中,它要求每一位团员具有很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

管委会编制

在组织机构上,军乐团设置管委会,负责全团的管理,现设秘书部、设备管理部和宣传联络部3个部门,以学生自治自理形式运作。主要工作是明确团员权利义务,并对乐器、服装管理、日常考勤、团干选拔、乐团其他财产等方面制定具体的规定,并组织和开展团内的活动。

指导老师

校党委、团委的领导们高度重视,特邀请刘广生、付传利、钟志贤、崔迪、王振可、文艺琳、陈立京、李惠信等从教经验丰富的老师担任军乐团指导老师。

军乐团大事记


2009年9月—2010年6月

2009年9月28日——三峡大学大学生军乐团接牌仪式

2009年10月1日——三峡大学庆祝祖国60周年升国旗仪式

2009年10月30日——三峡大学体育节暨第九届田径运动会开幕式

2009年12月31日——三峡大学2010年跨年晚会

2010年1月19日——招商银行宜昌分行接牌仪式暨乔迁典礼

2010年3月26日——迎接校外领导参观青年楼

2010年4月22日——2010年第一次全团大会

2010年6月17日——三峡大学第二届大学生军乐团换届选举大会

2010年7月—2011年6月

2010年7月——三峡大学大学生军乐团集训

2010年9月1日——三峡大学2010年新生开学典礼

2010年10月16日——宜昌鲟皇苑开业典礼

2010年10月22日——三峡大学第十届运动会开幕式

2010年11月28日——大学生军乐团周年纪念暨欢送老团员联欢晚会

2011年3月6日——三峡大学大学生军乐团全团动员大会

2011年3月25日——2010-2011年度中国足球协会室内五人制足球甲级联赛三峡大学赛区开幕式演奏国歌

2011年4月24日——三峡大学大学生军乐团第一届趣味运动会

军乐团荣誉


2010年5月4日——大学生军乐团被评为“2009—2010年度校级优秀学生组织”(全校14个校级优秀学生组织军乐团排第四名,并且也是获得该奖项最年轻的一个校级学生组织)

历届干部


第一届

团 长:封 林

副团长:李琳莉

执行团长:李倩倩

执行副团长:邹益波 毛宇峰

秘书部秘书长:陈 娟

设备管理部部长:刘 靓

设备管理部副部长:李永杰

小(短)号声部长:骆意

长号声部长:胡钊

中音号声部长:陈佳其

圆号声部长:张美慧

长笛声部长:叶晓霜

萨克斯声部长:周绪佳

单簧管声部长:刘鹏

打击乐声部长:刘甜甜 黄俊

第二届

团 长:武建斌 副团长:诸莉、王长城

执行团长:陈佳其 常务团长:邹益波

执行副团长:刘 靓 王莉莉

秘书部部长:王文剑

秘书副部部长:金冬雨、夏莹

设备管理部部长:刘金凤

设备管理部副部长:徐杨、刘冲

宣传联络部部长:向欣

宣传联络部副部长:张浩

小(短)号声部长:周志敏、武志雄

长(抱)号声部长:曹权林、万秀武

中音号声部长:刘汝康

圆号声部长:秦孝辉

长笛声部长:黄鹤程、袁玫

萨克斯声部长:周骏泉

单簧管声部长:赵世洋

打击乐声部长:刘亚云、李焱

管委会历届干事


第一届

秘书部:金冬雨 顾拯文 刘琴 宋文 周启玉 刘忠中 刘金凤 秦亚林 焦秀敏 张群林

设备管理部:张昱 张庆 徐杨 林杰 赵世洋 巩持恒 史洋 谭朝举 胡春铚 刘冲

第二届

秘书部:陈久 付贤 李波澜 陆昭阳 潘亚 许俊明 朱进秋 李浩勇

设备管理部:吴秀、张洋、周聪、徐亮、凌江华、朱盼攀、王亚军、石潜

宣传联络部:梅俊 张卫 喻小颖 高丽慧 康艺蓉 杜娜 张翌 李顺涛 匡莹 刘雪芳 胡波 金翩翩 孟潭 王巧

历届团员


第一届

小号

指导老师:刘广生

A队:骆意 武志雄 杨金桥 杨克刚 舒杰 刘帅 许山俊

B队:韩菲 胡鹏杰 郭柏全 刘伟 潘久伟

短号

指导老师:刘广生

A队:王志勇 周志敏

B队:向古月 王亮

长号

指导老师:文艺琳

A队:胡钊 王伟峰 郑智勇 韩圣松

B队:柳谦 杨威 罗彬 曹权林

抱号

指导老师:文艺琳

A队:余意 吕晓虎

B队:万秀武 谢正洋

中音号 次中音号

指导老师:王振可

A队:陈佳其 刘学 寇华成 胡昌志

B队:刘汝康 娄山 徐艳 李雨丝

圆号

指导老师: 王振可

A队:张美慧 袁华兵 王小杭 沈成玲

B队:刘溪 刘琼 秦孝辉 孙宇婷

长笛

指A队:叶晓霜 姜玉婷 江维 赵玮璐 邱悦 曾仔燕 刘伟

B队:黄鹤程 袁玫 熊玉娥 王露露 袁强 王文超 郑伦鑫

中音萨克斯 次中音萨克斯 高萨

指导老师:崔迪

A队中音萨克斯:邹阳 蒋俊峰 李洪

B队中音萨克斯:吕笔瀚 邓珍珍

A队次中音萨克斯:田耘 程俊 龙行超

B队次中音萨克斯:刘小晶 谢梦 唐娇龙

A队高音萨克斯:周绪佳 周骏泉

B队高音萨克斯:柏兴宝 刘泓言

单簧管

指导老师:李惠信

A队:刘鹏 刘玥辰 赵世洋 张庆 贾伏丽 李剑龙 袁泉 谭云昭

B队:阁成强 谭朝木 何思聪 邹梦洁 张增 周聪 王立兵 李佩文

打击乐

指导老师:陈立京

A队小军鼓:刘甜甜 郝姝 张秀娟 王梦萦

B队小军鼓:赵诣潇 黄丹 刘亚云 谭慧

A队大军鼓:胡敏 董肇楠

B队大军鼓:陈欢 李炎

A队镲:黄俊 刘 杰

B队镲:闫丽红 张小月

A队指挥:翟克瑶

B队指挥:郭方亮

第二届

小号

指导老师:刘广生

A队:周志敏 胡鹏杰 刘伟 骆意 彭宇 武志雄

B队:毛振华 田野 陈晓东 罗凯 冯炜 柳明

短号

指导老师:刘广生

王亮 王佳乐

长号

指导老师:吴斯

A队:曹权林 白强 刘尔卓

B队:张海迪

抱号

指导老师:刘广生

A队:万秀武 李兵

B队: 秦前龙 居治成

中音号 次中音号

指导老师:王振可

A队:刘汝康 寇华成 娄山

B队:陈进宝 袁洪亮 柯亭儒 林道阔 范显 李红 李浩勇

圆号

指导老师: 王振可

A队:秦孝辉 刘溪 覃蕾 孙宇婷

B队:徐建辉 陈华明 吴圆莉 袁华兵

长笛

指导老师:钟志贤

A队:袁玫 黄鹤程 姜玉婷 赵玮璐 熊玉娥 袁强 郑伦鑫

B队: 张每文 沈雨薇 张荧 王灿 刘冲 霍松 金珊珊 陈璐 李军利 董仁祎 覃春玉 姚昕

中音萨克斯 次中音萨克斯 高萨

指导老师:崔迪

A队中音萨克斯:邹阳 吕笔瀚

B队中音萨克斯:关惊雷 祝一帆

A队次中音萨克斯:程俊 龙行超

B队次中音萨克斯:陈龙 杨旭

A队高音萨克斯:周骏泉 柏兴宝 刘泓言

B队高音萨克斯:郑欣 刘俊怡

单簧管

指导老师:崔迪

A队:赵世洋 李剑龙 李佩文 潘久伟 郭柏全 袁泉

B队:孙师迪 周田田 姚梦 盛洁 李青 程冰 谯凤 李京芳

打击乐

指导老师:陈立京

声部长:李焱 刘亚云

A队小军鼓:刘亚云 李焱 王梦萦 陈双双 李煜婵 刘潇潇

B队小军鼓:王文茜 王璐 谭慕洁 葛昕睿 翁蒙蒙 周海燕 姚蕾

A队大军鼓:安秋龙 王朋 胡穹

B队大军鼓:李勇 王亚军

A队镲:刘杰 陈好问

B队镲:杨月 张艺阳

指挥

指导老师:陈立京

A队指挥:翟克瑶 郭方亮

B队指挥:蒋通友

团内活动


每月给团员过集体生日、户外素质拓展、野炊、篮球比赛、乒乓球比赛、内部晚会、聚餐等等。

组织资料


三峡大学大学生军乐团团章

《三峡大学大学生军乐团团章》

第一章:团训 宗旨

军乐团团训:团结 勤奋 求索 务实

军乐团宗旨:在校团委的直接领导下,以建设校园文化、培养和发展团员兴趣,积极主动完成各项演出任务,以为三峡大学发展做出应有贡献为己任,开拓进取,勇攀高峰,将三峡大学军乐团建设成一支国内有影响的大学生军乐团。

第二章:团员守则 权利 义务

军乐团团员守则: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热爱军乐团,积极维护学校和军乐团声誉,敢于同有损学校和军乐团的不良言行作斗争;

3、严格遵守学校和军乐团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违纪行为的发生;

4、认真学习文化课,不能随意缺、旷课,杜绝不及格现象;

5、积极完成军乐团的训练和演出任务,一切行动听指挥;

6、刻苦训练,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音乐素质;

7、勇于吃苦,无私奉献,艰苦创业;

8、爱护乐器,做好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9、尊敬师长,团结队友,互帮互助,共同努力进步。

军乐团团员的权利、义务:

入团条件:凡具有我校学籍的在校学生,爱好音乐,乐于学习一种乐器,愿意在大学生军乐团为学校服务者,均可申请加入大学生军乐团。

责任与义务:

1、团员应自觉地学习党的理论知识,不断用共产主义的世界观改造自己的思想,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团员应将自己的专业学习放在第一位,在搞好专业学习的同时,规范地遵守团内纪律,认真训练,努力提高业务水平,达到校领导对乐团提出的“工作,学习两不误”;

3、团员要深刻理解团训的要求,深入学习团史,继承并传播军乐团的各项优良传统和作风。通过军乐团2-3年的生活,团员应培养出“团结拼搏 严格纪律 无私奉献 吃苦耐劳 勇于创新”的精神,全面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4、团员的业务服从指导老师和队干的合理安排,业务较好的老队员有义务参与指导新团员训练的工作;

5、团员有义务维护军乐团的形象和声誉,不得散布有损于军乐团声誉的言论或做出有损军乐团形象的行为;

6、团员有义务爱护,保养自己使用的乐器和服装;

7、团员应该积极主动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关心并参与到军乐团的建设中去。

权利:

1、团员有学习的权利,业务优秀且对业务有突出贡献的队员有选修第二门乐器的权利,有关干部应在适当遵从个人职员的基础上,从团内各声部综合配比平衡的角度和团员自身的条件出发,为新成员分配乐器;

2、团员均有权利在服从管理的同时监督团内干部的工作,有权利在适当的场合对干部的失误提出公开的批评,有权利向上级部门反映干部的不当行为;

3、团员在训练中遇到困难时,有权利向乐团提出请求和要求提供帮助;

4、团员认为自己在团内受到不公正待遇或不适当的处分时,有权利向团内干部申辩事实,也可如实地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

5、团员有权利请求军乐团为自己提供在军乐团工作期间有效的、真实的证明材料,为自己在校内的发展和以后的就业提供方便。

第三章:管理组织机构及其产生(拟定)

全团管理委员会:

军乐团最高管理机构为全团管理委员会,所有委员通过全团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委员任职情况由上一届团部和指导老师商量任命。其成员为团长、指挥、副团长、各部门部长副部长以及普通团员代表三名。

全团管理委员会职能:听取团员对团干的监督意见,通过或否决团章的修改,对团干的失误进行批评、指正。通过或否决各项成文条令条例。

团干产生机制:

在全团管理委员会下军乐团实行团长负责制,按民主集中的原则进行管理。军乐团团部为团长、副团长、秘书部、设备管理部、各声部部长(暂定)组成。

1、团干条件:

凡热爱军乐团,志愿为团员服务的军乐团团员,均有权利参加竞选。

团长人选为在团内服役满两年的团员,对团内事务有一定的了解。

副团长、各职能部门部长人选为在团内服役时间超过一学期的任何团员。

2、产生方法:

按照民主集中制的指导原则,大学生军乐团干部选拔实行候选人制度,要求各团干候选人人数不得少于当选人人数的2倍。召开选举的全团大会与会者人数不得少于全团人数的80%。

团长人选由指导老师、上届团长、指挥商议确定,候选人不得少于4人,在全团大会(人数超过全团人数80%视为有效)上参加民主选举,选举结果在团内公示三天,并反馈院系征求意见后由指导老师任命。

副团长、各职能部门部长在召开的全团大会上进行竞职演讲、答辩、民主选举后产生,候选人不得少于当选人数的2倍。选举结果在团内公示三天,并反馈院系征求意见后由指导老师任命。

指挥由指导老师、团长商讨指定或罢免,各声部组长由指挥指定或罢免,指挥和组长受团内的各位干部和团员的监督。

3、各职能管理部门的职能:

秘书部:负责团内会议的组织主持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记录在案,为以后干部考核提供资料;在团长的指导下记录并保管团员档案资料,整理并保管具有历史意义的文字和图片资料,随时了解和记录军乐团成员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及时向团长汇报或在团干例会上通报;了解并反映团员的思想状况及要求,努力加强团员之间的联系与交流;对团内形成的各项决议、决定成文并报送指导老师;负责记录保管《军乐团大事记》;制定并执行符合实际情况的考勤制度,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并向政委提交处理意见;制定合适的考核计划,并将考核结果提交政委,以备评优工作;对全团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备查,每学期末向政委提交总结;建立稳定的通知联络体系,遇有紧急任务时确保政令畅通;汇总考核计划;协助配合团长及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剧务部:①制定并切实执行符合实际的剧务规章制度;依据《剧务管理制度》对学校下拨军乐团使用的资金、乐器、服装及自行购置的其他财产进行管理和监督;管理团内的宣传器材;教育干部和团员培养艰苦朴素、勤俭持家的作风,抵制奢侈浪费和不良开支;全面负责乐器、衣服在演出前的后勤工作以保证演出成功;全面负责各项重大活动前的宣传工作,保证活动开展的影响力;

②在指挥指导下为演出梯队及后备梯队制定相应的训练计划,组织各声部首席负责训练的贯彻实施;按《财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总谱、分谱及其他训练资料进行分类管理工作并接受秘书部的监督;协助配合团长及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4、大学生军乐团要求各团干和职能部门责权规范,分工明确,配合紧密。大体分工图如下:

5、经过选举产生的新一任全团管理委员会委员名单基本确定后,以正式文字形式在全团公示3

天;三天内如果团员对此结果有异议,则上报现任全团管理委员商讨决定;如无异议,则在上报团委,并经团委及团干院系确认批准后正式生效,产生新一届的全团管理委员会。

6、选举结束,新一届的全团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正式产生后,举办一次新老领导班子职责移交和宣誓就职仪式,其他相关手续同时办妥移交。

第四章:团干条例 细则

团干工作条例:

1、干部要努力工作、无私奉献;

2、干部要团结统一、顾全大局;

3、干部要注意形象,在各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接受团长、副团长监督,团长、副团长随时接受全团团员的监督;

5、乐团保护每一位干部的积极性和威信,任何一名干部非经规定程序不得擅自离职。

干部的素质和事务的要求:

1、团长应具备以下条件和素质:

①眼界开阔,责任心强,有“全团一盘棋”的大局观念;

②了解军乐团的历史和现状,对现存的问题有完整、系统的思考,对乐团的发展方向有深入、正确的把握;

③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书面、口头表达能力;

④严于律己,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⑤学习成绩优良,思想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⑥精通一门乐器的演奏技能,并在训练中不断提高。

团长负有以下职责和责任:

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团的工作,推动全团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的目标迈进。主管业务部和剧务部的工作,负责演出梯队的训练及组织安排,对副团长的工作的进行指导和监督,加强对团干工作能力的培养力度,对外代表军乐团建立和发展与兄弟社团及个人的联系与交流。及时向指导老师反馈情况,定期在全团大会上向团员汇报工作,接受全团人员和干部的监督,在政委缺席时履行政委的部分职责。

2、指挥应具备以下条件和素质:

①具有较高的音乐理论修养,有视唱能力,并在这一领域不断钻研、进步;

②精通一门乐器的演奏技能,熟悉各个声部乐器的特点;

③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表达能力;

④责任心强,在团内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指挥负有以下职责和责任:

保证每次演出的指挥工作,致力于乐团演出梯队平日的排练工作,密切联系各个专业老师并在其指导下对全团各声部的训练工作作出计划,努力钻研音乐知识,丰富乐理与指挥知识,提高乐团的演出水平。

3、副团长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对军乐团历史和现状有一定的了解,对现存问题有一定深度的思考;

②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表达能力;

③遵守纪律,严于律己,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④思想上追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⑤服从团长、政委的领导,善于发现工作中的失误和不足,并勇于改进;学习成绩优良;

⑥基本掌握一门乐器的演奏技能并在训练中不断提高。

副团长负有以下职责和责任:

协助团长做好演出梯队的组织安排;在团长和政委的指导下,主动与相关各部配合,作为后备梯队的主要负责人做好后备梯队的工作;在团长缺席的情况下,暂时履行团长的部分职责;在团内干部会议上有根据地对干部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认真执行干部会议上所形成的决议;接受全体团员和干部的监督。

4、声部组长应符合的条件

①具有较高的音乐理论修养;

②在本声部内具有较高的演奏水平和较好的群众基础;

③责任心强,纪律情况良好。

协助配合指挥,剧务部完成本声部的训练、排练工作以及考核工作。能在本声部内形成带头作用,组织日常的声部训练工作。

第五章:管理组织制度

为保证大学生军乐团训练的质量和圆满完成演出训练任务,加强纪律,军乐团管理委员会根据训练计划和实际情况制定了以下制度:

演出训练制度:

⒈ 遇有临时或重大演出任务时,演出梯队的团员必须按照要求准时参加演出和合练,迟到者不得参加演出,并作深刻检讨。

⒉ 如无正式通知,任何训练及演出均照常进行。

⒊ 演出任务与教学任务有冲突时,由团委统一安排请假事宜,按学校规定,请假时间按上课对待。

⒋ 演出时必须按规定穿专用制服,并做到服装整洁,整齐划一,团员必须注意自己的形象,不得随意将帽子拿在手中,衣扣不得解开,不得在路上嬉笑怒骂,有损于军乐团形象。

⒌ 演出时,任何人必须严格遵守队列纪律,合练及演出中的有关事宜由指挥统一安排,到校外执行演出任务时,一切听指挥,返校前未经带队老师或带队负责干部同意任何人不得中途离队。

⒍ 对业务出色的团员,若其在规定期内完成训练任务时,可以向业务部申请提前过声部,经业务部考核同意,方可在排练期限内免训,但必须参加早晨基本功训练。

⒎ 任何团员均应在规定的训练时间安排训练,不得逃课参加训练,也不能假借上课名义而逃避训练。

⒏ 团员在训练时间内必须认真训练,努力提高训练效率,不得聊天或从事其他与团内工作无关的事,严禁手持乐器互相打闹或故意破坏性使用乐器。

考勤制度:

⒈按时参加训练,迟到十五分钟内者算迟到,迟到超过十五分钟者算旷到。

⒉因事、因病不能按时参加训练或演出者必须请假,并按照要求递交书面请假条,并说明请假理由。

⒊训练期间向组织部请假,合练及演出期间向团长或指挥请假,准假后才视为请假有效,否则应按原订计划参加合练或演出,不得迟到或早退,在重大演出开始时,团长应向指导老师汇报出勤情况及缺勤原因。

⒋由于特殊原因,需较长时间离校者本人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乐团说明情况,由团长及时向指导老师汇报。

⒌对新生管理考勤制度,一周迟到三次通报批评;一周内请假不得超过三次,长假需带课表请假;一周内两次旷到者开除,一个月内旷到四次开除(迟到两次记一次旷到)。

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地使用乐团乐器和资金,为了乐团的长远利益,剧务部特制定以下管理条例:

(一)资金使用条例:

⑴ 团干使用乐团的资金,事先征得主管剧务部的干部同意,否则不予报帐;

⑵ 对于较大数目非业务开支须向团委指导老师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⑶ 团员有权查询资金使用情况,有权查帐,对此剧务部须密切配合。

(二)乐器管理条例:

1、大学生军乐团的乐器归军乐团和学校所有,属于国家公共财产。下文所指乐器包括铜管、木管、打击乐器和乐器专用润滑油、金属抛光油、哨片以及其他乐器零件、配件等;

2、乐团的每一位乐器使用者必须认真核对填写乐器档案,同时保管保养好乐器,延长乐器的使用寿命,有人为或自然原因损坏的要及时上报维修更新;

3、乐器使用者必须严格遵守剧务部规定合理使用乐器,严禁动用非本声部乐器,不得损坏乐器,不得随便拆卸、拼凑和调换乐器,不得故意缩减乐器的使用寿命;

4、军乐团团员如需借用乐器,须在设备管理部登记,且时间限于节假日,乐器限于小件乐器和零部件、配件;如院系或社团借用乐器,需持有效证明(经校团委盖章,经过团长和剧务部同意后,打出借条),方可借出,且必须在共同商议时间内归还军乐团。任何人不得私自将乐器带出乐团;

5、军乐团团员如需调换乐器,须向设备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经设备管理部同意后方可;如需选修第二乐器,须向全团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才可使用选修的乐器;

6、每周日下午为乐器集体大保养时间(特殊时刻另作安排),军乐团团员在训练完毕后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自觉仔细地保养乐器,剧务部提倡多使用而不浪费号油。平时每次保养时间无须剧务部通知,自觉保养,自我管理;

7、对于哨片等特殊配件,应由剧务部统一发放,任何人不得私自滥用乱拿。如果团员私人另需哨片,须向剧务部另行购买;

8、训练时间拿出乐器后,须将乐器盒放回原处,训练结束后将乐器入盒入柜,不得乱放和遗弃乐器及其配件;

9、军乐团团员须时刻保持乐器清洁,讲究乐器使用卫生,拿出乐器前应先确认自己的手、嘴等器官是干净的(剧务部建议先洗手后拿乐器),铜管号嘴在使用前后须冲洗,但不得将乐器的易生锈等关键和敏感部位弄湿,以免加快乐器老化,影响音准。

10、每次放长节假日(十一、五一)前、学期放长假前、团员退团前,剧务部将对所有乐器进行大检修,并作彻底保养,经检查后对所有乐器及其配件上锁封存。

11、所有团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剧务部管理条例》,任何人都有权利和义务监督任何团员团干对乐器的使用和保管。

(三)军装管理条例:

1、军乐团团员所发放使用的军装归大学生军乐团和学校所有,属于国家公共财产。下文所涉及的军装包括整套服装(夏装和秋装)的上装(含衬衣)、下装、军帽、领带、皮带、穗带、肩章、臂章及服装上的细小部件等;

2、军乐团团员必须以军人的素质尊重和爱惜军装,禁止不修边幅,禁止私自调换军装,禁止随意裁剪和折叠变形;

3、所有团员在军装下发使用前需认真填写服装档案,同时妥善保管,如有认为或自然原因造成军装破损和老化的,要及时上报并修补、熨烫;

4、军乐团团员在有演出、排练任务或其他必要场合经团干通知后统一穿军装,禁止穿规定以外的鞋袜;其他情况下一般要求不穿军装;

5、演出任务完毕后,军装必须一律带回妥善保管,经常烫洗,禁止随便放在乐器房、琴房和大学生活动中心;

6、军乐团使用的军装团员团干不得私自外借,如有个人、院系、社团借用,必须经过规定程序,持有效证明(经校团委盖章,经过团长和剧务部同意后,打出借条),方可借出,且必须在共同商议时间内归还军乐团;

7、所有团员须随时注意维护军乐团和军人形象,穿军装时不得勾肩搭背,不得吸烟酗酒,不得口出脏话粗话,不得进入网吧、歌厅等娱乐场所;

8、军乐团原则上不提倡穿着军装进食堂。特殊情况下,所有团员在规定时间内,即早上8:00以前,可与三名或三名以上的团员着军装进食堂。在整个用餐过程中,注意言行举止,维护军乐团形象并要特别注意不要弄脏军装,提倡买能带出食堂的便餐。其他时间内所有团员一律不允许穿军装进食堂。

8、所有军乐团团员在离团时必须主动交还军装,经剧务部检查完好无缺后入库保存,以备下一级团员继续使用;

9、所有团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剧务部管理条例》,任何人都有权利和义务监督任何团员团干对军装的使用和保管。

(四)关于对乐团其他财产的管理补充

1、乐团财产包括:学校下拨分配和其他单位奖励赞助的资金、乐器、服装、自行购置的物件等硬件资源;办公室、训练场地等空间资源;文件、乐谱、照片等文化资源;

2、学校分配给军乐团使用的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旁)和乐器房归军乐团管理,设备管理部负责办公室的卫生和安全;所有团员必须保持内部的清洁干净,禁止在办公室内抽烟喝酒、乱扔垃圾,禁止带陌生人进入,禁止未经允许动用办公室和琴房内的物资;

3、为方便管理,办公室和琴房的钥匙只能由少数团干保管;

4、乐团鼓励多与校内外其他社团和单位进行交流,部分乐谱和其他资料对外开放,但任何人不得私自将资料源件外借和赠送,只能通过复印和扫描途径;

5、乐团的架子鼓、电子琴、音响设备等属于乐团珍贵财产,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外借和拆卸搬运;

6、乐团财产外借的一般程序为:先由借方打出借条,经校团委同意盖章,取得设备管理部或团长同意后,方可借出并在双方商议时间内归还军乐团;

7、《设备管理部管理条例》的最终解释权归全团管理委员会和设备管理部所有,任何人必须严格遵守。

(五、)设备管理部管理条理的实施和奖惩办法

1、无意损坏乐器者,将负责全部维修费用,做出书面检讨,并加练一次;若无意致使乐器跌落,但乐器并无明显损坏,处以所持乐器1%的折旧罚款,并加练一次;

2、由于个人疏漏原因而造成乐器遗失的,全额照价赔偿,并在全团面前做出深刻检讨;

3、有意损坏乐器者,除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外,处以所持乐器10%的罚款,在全团面前做出深刻检讨,并加练两次;另外,团干例会上还将做出其他的处罚决定;

4、对随意动用本声部以外声部乐器者,处以所乱用乐器2%的罚款并做出书面检讨;

5、演出服装要妥善保管,要经常烫洗。若发现制服有明显破裂和永久疤痕者,处以所损坏衣服10%的罚款,若丢失,将全部赔偿,并给予相应的其他严厉处罚;

6、所有处罚费用统一归剧务部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和扣留;

7、对随意破坏办公室和琴房卫生和安全秩序者,给予警告处分,并做出书面检讨;

8、对于私自外借乐团财产物资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做出书面检讨;

9、对于违反军装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穿军装时勾肩搭背、抽烟酗酒、单独进入食堂、口出脏话粗话、随意进入网吧、歌厅等娱乐场所,剧务部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10、对于违反剧务部其他条例者,剧务部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11、对于故意违反上述规定,恶意损坏乐团财产,情节特别严重,造成重大损失和重大不良影响者,给予留团察看或开除处分;

12、对于全体团员特别是团干中私自挪用或贪污公款者,给予留团察看或开除处分,并由校团委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13、对于积极维护剧务部管理条例并做出重大贡献者,给予相应奖励;

14、全体团员团干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剧务部管理条例》,并相互监督;剧务部随时接受全体团员的监督。

注:对于罚金问题,还有待全团管理委员会商定。

附一:部分乐器、服装价格 单位:元

长 号 
 小 号 
 抱 号 
 长 笛 

圆 号 
 上下低音号 
 短号 
 中萨 

次中萨 
 单簧管 
 高萨 
 小军鼓 

大军鼓 
 镲 
 鼓槌 
 伸缩管油 

大萨哨片 
 小萨哨片 
 抛 光 
 
 

秋 上 
 秋 下 
 夏 上 
 夏 下 


 
 
 
 
 
 
 


 
 
 
 
 
 
 
附2 乐器档案

乐器名称 
 编 号 
 购置日期 
 产 地 

品 牌

型 号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当 前
使 用 者
(签字) 
 当 前 使 用 状 态 


损 坏

维 修
记 录 
 备注:







大学生军乐团 设备管理部 制作
2009年9月 档案管理制度:

⑴ 为加强对乐团内所有成员的管理与培养力度,加强与团员所在院系的沟通,便于团员所在的院系对团员的了解,促进团员个人的成长,军乐团在团内为团员建立和完善个人档案,并逐步加强对团员个人档案的正规化管理;

⑵ 个人档案的形式包括《大学生军乐团团员档案》和《大学生军乐团考核表》。档案在暑期集训时开始填写,考核表在进入军乐团后开始填写,每期一份,根据团员考核表的具体数据以及团内决定给予评价,然后返回院系,经院系审核后,报学校团委,然后记录入个人档案归档;

⑶ 个人档案有分管副团长统一管理,秘书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⑷ 个人档案除必须由个人填写的内容之外,与团内评语或鉴定有关的内容应遵守回避制度,即团长、副团长的个人档案相关栏目由指导老师填写,其他需回避的个人的相关栏目由指导老师或指定的人员填写。

考核制度:

⑴ 团内一般成员由秘书部依据《团员责任、义务和权利》进行考核,考核分为经常性考核和期末综合性考核两种;

⑵ 经常性考核的结果均由秘书部公布并记录在案,总汇后作为期末综合性考核的依据之一;

⑶ 经常性考核中达到以下要求者应给予表彰:遵守训练及演出纪律,服从训练安排,按时训练及参加演出;训练认真,讲求效率,进步明显;关心乐团建设,积极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维护乐团形象,勇于抵制不良行为;

⑷ 不遵守团内有关制度和纪律的团员应给予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或严重违反纪律的团员可在团内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出团并报请学工处给予行政处分。团内的纪律处分包括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撤消职务或记过、留团察看和开除。通报批评以上纪律处分应记入团员个人档案,警告以上处分还应向当事人所在院系送发批评通知单;

⑸ 学期末或学校“五四”评优期间各召开一次全团大会,对团内干部和团员进行综合性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不合格、合格、良好、优秀四个档次;

⑹ 综合性考核采用自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办法,任何人都有权根据事实质询与申辩,有权为他人申辩,被评议人必须对质询做出答辩。所有干部必须首先以军乐团团员的身份参加评议,合乎团员标准的方可作为干部参加评议。对团员的评议应首先在团干例会上根据组织部的记录审议,并依据全团大会的决议做适当调整。所有人员的考核以全团大会通过的结果作为最终结果;

⑺ “五四”评优期间,团内综合考核达到“良好”或“优秀”的人员方可按有关政策参与学校评优;

⑻ 评议没有达到合格团员标准的干部应免去其职务(不作为纪律处分),被评议为“不合格”的干部应视本人的认识态度酌情予以免职或暂时保留职务,以观后效。被评议为“不合格”的团员,军乐团应进行说服教育,帮其尽快进步,任何人不得歧视,如本人经教育后态度没有转变,可予以开除。

例会制度:

⑴ 对军乐团特殊情况,不宜开太多的例会,特决定由秘书部专门负责会议的召开并负责会议的记录;

⑵ 任何团干、团员有义务也有权利向秘书部提出会议召开的必要性,及时向团长、秘书部反映存在的情况以便及时解决;

⑶秘书部应将会议召开的情况、问题的解决办法及时反馈给团委指导老师和团长、指挥。

业务表填制细则

⑴ 本表一学期一份,共需要填制两次,从9月13日起,由声部首席四周考核一次并填制,考核两次后秘书部汇总填制。

⑵ 声部内有业务完成最优者,平时业务为100分(人数不限)。在规定期限内,曲目完成以节奏、音色、音域为评分项目,分值10分为限,逐项扣除,完全不能完成者,分数不能高于60分,及格分为60分。

⑶ 基本业务中,基本功一栏内填写考核内容,如长音、音阶、吐音等,各声部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具体内容;规定曲目由业务部随机选取,各声部选一至两人(打击组至少三人)完成,并根据完成情况给分;得分一栏填写基本功和规定曲目两个分数。

⑷ 发展业务是指在完成规定曲目的情况下,完成非规定曲目的情况,未完成规定曲目者无此项加分。非规定曲目由团员自行选择,根据曲目的难易程度和完成情况给分。(注:此项为加分项,最高不超过50分)

⑸ 剧务部评价一栏由指挥或剧务部长填写完成的具体情况。每次考核后,由副团、剧务部长,指挥(至少三人),随机抽查声部首席评定情况。如有弄虚作假者,声部内均扣分10分以上。(视情况而定)

⑹ 客观评分由业务部加总计算,主观评分由业务部长参考副团长及指挥意见签名填制。

⑺ 其中,每项评分项目为百分制。(客观评分中基本业务70%,发展业务20%,业务部评价10%)

⑻ 业务等级划分:总分100-90分为A,89-75分为B,74-60分为C,60分以下为D。业务D级视情况作处理。

⑼ 组织部意见由组织部长根据组织部考核情况签名填制。组织部考核低于70分者,业务降一等级。

第六章:后则

离团条件:

① 任何人都有责任对后备梯队进行“传、帮、带”活动。原则上后备梯队中声部的队员具备独立演出能力后,原演出梯队中相应声部的部分团员可不再参加演出。

② 本科团员进入四年级经批准后可光荣离团。

③ 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坚持训练和演出者,凭医院证明可申请离团。

④ 由于学习原因一学期有两门不及格或大二下学期四级考试未通过者,本人可申请退团。一学期有三门课不及格或累计四门不及格者,应强制其退团。

⑤ 由于先天原因或其他原因业务水平进展缓慢而且不认真训练者,应予以劝退。

⑥ 不服从管理,严重违反了团内纪律的人员予以开除,并可上报学工处给予行政处分。

⑦ 凡申请退团必须经过批准后才可离团,得到批准前应继续履行团内的责任与义务。

⑧ 因其它原因需要离团者,也必须履行批准手续。

三峡大学大学生军乐团

2009年9月4日

2010年招新宣传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校园文化建设,搭建提升大学生艺术素养的平台,学校建三峡大学大学生军乐团。军乐团直属三峡大学团委治理,队员由全校乐器兴趣者经选拔练习后组成,主要担任每周一的升旗奏国歌任务和在学校各大活动中承担仪仗迎宾及文艺演出任务。

三峡大学大学生军乐团于2009年9月28日揭牌成立。军乐团按照管乐团编制,总体编制为65人,军乐团现有130余名团员,分为A、B两队,配置了大抱号、小号、短号、长号、圆号、中音号、次中音号、长(短)笛、单簧管、萨克斯(高音、降B、降E)、大小军鼓、大军镲等十六种乐器,乐团下设木管声部、铜管声部、打击乐声部三个大声部。团员全部来自普通学生中,它要求每一位团员具有很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

在组织机构上,军乐团现设秘书部、设备管理部和宣传联络部3个部门,以学生自治自理形式运作。虽然现在军乐团成立不足一年时间,但是在组织和管理方面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制度规范体系,明确团员权利义务,并对乐器、服装管理、日常考勤、团干选拔、乐团其他财产等方面制定了具体的规。

校党委、团委的领导们高度重视,特邀请刘广生、付传利、钟志贤、崔迪、王振可、文艺琳、陈立京、李惠信等担任指导老师。军乐团以拓展学生素质教育,提高学生艺术修养,培养学生艺术素质与科学精神为目的,以“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展示三峡大学新形象、新风采”为指导思想,以“提高学生音乐素养,提供学习平台,聆听大千世界最美妙的声音”为文化理念,成为我校学生进行高雅艺术实践的一支生力军。

军乐团成立近一年时间里参加了乐团揭牌仪式、三峡大学庆祝祖国60周年升国旗仪式、2009年三峡大学体育节暨第九届田径运动会开幕式、2010年三峡大学跨年晚会等大型活动的相关演出工作以及迎接校外领导参观青年楼的任务。为更好的锻炼队员并将三峡大学军乐团推广出校门,2010年初军乐团参加了招商银行宜昌分行成立仪式的欢迎仪式的演奏工作。2010年五四期间军乐团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组织”。

又是一年夏末秋临,又是一年新生入学,欢声笑语后我们回首一年来的足迹,真是感触万千却又布满欣喜,激动不已,虽然是全校里最年轻的学生组织,但是我们军乐团不断的学习,不断的成长,不断的进步,如雏鹰展翅翱翔, 过去的一年对军乐团来说是辉煌的一年,其中取得的成就是我们终生的骄傲和自豪,但是辉煌永远属于过去,在新的一年中,我们将发扬军人的作风,不骄不躁,在校领导的的关怀和指导下,在全体师生的支持和自身努力下,不断拼搏进取,为乐团争光,为学校不断增光添彩。

我们期待更多与我们有着一样的军乐梦想的青年学子投身到我们团队中来,为我们的乐团输送新鲜的血液。目前,三峡大学大学生军乐团的招新工作已经全面展开,欢迎各位新同学踊跃报名参加大学生军乐团,我们将张开怀抱迎接你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