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人民医院院聘医务人员实施细则
根据《仁怀市人民医院院聘医务人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为了保证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合法性,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院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程序
1、经初审合格后的考生参加考试。
2、临时抽取外聘专家,由专家临时出题考试,理论考试时间:2008年11月29日上午8.30-10.30。
3、操作考试、面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经笔试、操作、面试合格的考生经公示后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合格后,经院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公示一周无不良反馈进入院聘程序。
三、考试项目及占分比例
1、理论考试占60%。
2、操作占30%。
3、面试占10%。
四、加分条件
1、具备执业资格的笔试成绩加10分。
2、中级职称笔试成绩加20分。
3、副高职称笔试成绩加30分。
五、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组长:蔡聪梅
副组长:罗宇东 陈云端
成 员:程 群 万昭喜 杨应跃 魏 艳 罗太行 张元芳 罗应富 丁贤昌
张 宇 张 琴 蔡回波 李 伟 李红秋 李仁明
办公室设在人事科,由程群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 二)、领导小组下设分组
1、身高测量组
2、学历资格审查组
3、财务收费组
4、专业考试组(理论和操作)
5、面试组
6、体格检查组
7、监督小组
8、本次考试实行回避制度
六、补充条件
经2008年11月24日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本次应聘条件进行适当调整,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参与本次报名。
1、应聘临床:临床医学往届本科毕业生。
2、应聘医技:持有执业资格的相关专业专科毕业生(检验、药剂专业必须具备师级资格)。
3、应聘护理 :2005年6月30日以后毕业的未获得执业资格的护理大专以上毕业生。
仁怀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2008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