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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市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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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市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重大决策,切实加强土地调控,严肃查处并纠正土地出让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和治理土地出让领域的腐败问题,根据《贵州省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黔监发〔2007〕12号)、《遵义市监察局关于认真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市监发〔2007〕12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此次专项清理,以胡锦涛总书记6月25日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石宗源书记关于土地管理必须依法监管、严格审批、严查腐败行为的批示精神和省纪委全会的要求,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土地调控政策的落实。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清理,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以及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和使用的情况,查处并纠正土地审批、土地出让以及出让金收支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土地出让中的腐败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制度规定,严格依法规范土地审批和出让行为,加强土地出让收入征收管理。

三、清理的范围和具体内容

对我市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供应的所有建设用地逐宗进行清理。清理的主要内容是:

(一)宗地供应前规划情况。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是否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和附图;规划设计条件是否明确出让宗地的面积、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停车泊位、主要出入口、绿地比例、必须配置的公共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筑界线、开发期限等要求;附图是否标明宗地区位与现状、地块坐标及标高、道路红线坐标及标高、出入口位置、建筑界线以及周围地区的环境与基础设施条件。

(二)供地方式的合法性。划拨用地是否符合划拨用地目录;协议出让是否符合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范围、是否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供应土地的用途是否符合国家土地供应政策。

(三)供地过程的规范性。土地出让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出让计划、出让公告及出让结果是否按照规定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公布;出让底价是否经过评估、是否经过集体决策,宗地的出让价格是否低于最低价标准、是否低于底价;签订出让合同是否规范。

(四)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是否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征收土地出让收入;是否擅自减免或同意缓交土地出让收入;是否以各种名义向用地单位返还或“借出”资金;2005年、2006年征收的土地出让收入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及时缴入财政专户和国库;2007年征收的土地出让收入是否全额缴入地方国库;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五)供地后宗地使用情况。供地后是否存在擅自改变用途、容积率等规划条件的情况;经批准改变用途、容积率等规划条件后,是否重新签订合同并按照市场价补交土地出让金;供地后是否存在改变建设要求、规避土地有偿使用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情况,有无经济适用房用地改变为商品房用地的行为。

四、清理的方法和步骤

清理工作采取自清自纠的方式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建立组织协调机构。此次清理由市监察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建设局、审计局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共同组织开展工作,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共同研究处理。市建立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清理工作实施和指导。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执法室,具体负责专项清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各参与单位要加强协作、相互支持和配合。

(二)、自清自纠。各单位根据职责划分各司其职,在2007年12月31日前,按照方案确定的范围、内容和要求认真开展自清自纠,分别填报《宗地供应情况登记表》、《划拨用地统计表》、《协议出让用地统计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用地统计表》、《2005-2006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情况统计表》和《2007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情况统计表》(黔监发〔2007〕12号附件)。

(三)迎接检查,总结报告。认真开展工作,做好随时迎接遵义市、省和国家五部(署)检查的准备;自清自纠结束收,由专项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单位共同起草清理工作报告,分别报遵义市专项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察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建设局、审计局和市人民政府。

五、有关要求

(一)注意工作方式方法,突出工作实效。要突出重点,围绕是否将应当出让的土地作划拨处理、是否将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土地以协议方式出让、出让金的定价以及收支是否合法合规、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有无违反规定改变用途等规划条件四个主要环节进行清理。加强对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检查,注意通过清查用地单位的财务账目,发现有无违规使用土地出让金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问题。要逐一通过查资料、核账目、看现场等方式,对照检查宗地审批手续和供地方式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是否吻合、档案资料与土地实际利用情况是否吻合、应当缴纳土地出让金数额与财政部门实际收取数额是否吻合、土地出让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政策规定的使用范围是否吻合、用地单位实际使用情况与国土资源部门用地要求是否吻合,务求搞清真实情况。

(二)认真整改纠正,严肃责任追究。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准确把握政策界限,认真负责地开展专项清理,防止出现搞形式、走过场和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坚决予以纠正。对专项清理不认真、不按规定整改和纠正问题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按时报送有关工作表格。2007年10月30日前报送2005年度有关表格;2007年11月25日前报送2006年度有关表格;2008年1月4日前报送2007年度有关表格。上报材料经市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返回各单位对口上报遵义市监察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建设局、审计局,并同时上报Excel表格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