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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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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




提出


2008年1月16日,在浙江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省长吕祖善郑重承诺,今后五年,浙江要充分运用和优化配置公共资源,研究采取有力举措,部署实施“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

具体内容


一、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

完善鼓励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体制机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培养和引进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创新人才,突破一批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推广应用一批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高新技术,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企业,明显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使全省科技综合实力、区域创新能力位居全国前列,为率先建成创新型省份打下坚实基矗

二、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

推进千亿基础网络、千亿惠民安康、千亿产业提升工程建设,重点构建比较健全的区域能源支撑、综合交通运输、水资源保障、信息传输和抗灾减灾网络,加快形成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的现代基础设施体系;组织实施一批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项目,加快形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组织实施一批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大项目,加快形成技术先进、特色鲜明的产业竞争新优势。

三、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行动计划

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工作格局,全面实施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节水节材工作,初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能源资源利用体系,基本解决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确保完成节能减排任务,使全省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环境保护能力和生态环境质量继续居全国领先水平。

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

完善公共财政制度,创新公共服务体制和方式,健全多层次、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城乡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事业均衡发展,加快城市公共交通、供水供电、通信网络、污水垃圾处理等设施向农村延伸,努力缩小欠发达地区与发达地区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差距,使全省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加快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五、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

完善面向城乡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制度和就业援助制度,深入开展低收入农户生产经营帮扶、下山异地脱贫和转移就业服务,健全最低工资标准和农村扶贫标准调整机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欠发达地区扶持力度,力争基本消除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乡镇,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形成低收入群众收入增长的长效机制。

六、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

全面推进政府工作法治化,加强经济社会管理,健全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利救济机制,确保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劳动权、教育权等各项权利得到依法维护,群众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领域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各类经济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社会治安等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严厉打击,全省人民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权益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

相关分词: 全面 小康 六大 行动 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