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泉州中心市区环卫管理体制数次变更,一九九八年七月,市区确立了市、区、街、居委会“三级环卫四级网络”的管理体制,根据市编委《关于调整市区环境卫生管理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泉编[1998]23号),市级设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为正科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负责市区垃圾转运站、贮粪池的管理及将垃圾转运站的生活垃圾转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负责粪便的抽运、处理。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垃圾的有偿转运、处理服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计财科 设施管理科 设备管理科室仔前垃圾卫生填埋场
直属企业:环卫清运有限公司(国有股占70%,职工股占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