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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司法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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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司法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文件,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制订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订全县法制宣传与普法教育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部门、各乡镇、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工作。

(三)管理、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律师事务所及法律援助工作;管理、指导、监督全县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

(四)管理、指导、监督全县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管理、指导、协调全县“1600148” 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五)管理、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指导和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中心工作。

(六)负责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的业务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组织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调研。

(七)管理、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基层司法所长、基层司法助理员的管理;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八)管理、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车辆、通讯器材等物资装备;管理、督查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工作;负责协调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通信信息技术网络建设。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事项目

(一) 公证处和公证员年检注册、申报公证员资格、公证处办理涉外公证员资格(初审)

(二) 法律服务所和分所设立、变更、注销,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年审注册、申报法律服务工作者执照(初审)

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工科)

负责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通信信息技术网络建设。收集、分析反馈各类司法行政信息Z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协调各业务科室的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新闻宣传、调研、文秘、统计、财务、文印、保卫、档案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警务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对基层司法所长、基层司法助理员的管理;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争先创优、立功创模、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负责律师、公证人员职称评审的审报工作Z 负责警衔审核的审报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对内设机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法制宣传教育科(普法办)

制订全县普法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法制宣传教育;指导各部门、各乡镇、各行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科级领导干部和县直单位干部、职工学法考试和建档工作;承担县普法教育、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行政法制科(司法鉴定中心)

负责司法行政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管理全县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和调研工作;负责审核报批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立、变更、撤销和鉴定人鉴定资格认定;检查监督鉴定人职业道德纪律和鉴定质量。

基层工作管理科(两劳回籍人员管理科)

负责指导、管理全县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全县司法助理员队伍建设;组织全县司法助理员业务培训和考试;指导基层法制宣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杜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对基层法律服务所机构的设立、年检、变更和注销核准的审报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证注册的审报工作;负责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考试(考核)的审报工作;组织基层法律服务业务交流、调研;检查监督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及工作人员执业纪律、办案质量;协调全县“1壮”法律服务工作。 负责指导、管理全县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及缓刑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协助监所做好保外就医、假释人员的监控督查工作。

法律服务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律师事务所的工作;负责对全县律师机构的设立、变更、撤销及律师执业证的审报工作;负责对律师事务所年检和律师执业证注册的审核报批;协助市局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配合做好律师职称评审的审报工作;组织律师业务调研交流;综合管理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协助市局查处违纪律师和违纪律师事务所。担任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法律顾问,为县人大常委会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县委、县府领导信访接待;为特困企业和社会弱势群体及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制订、完善全县法律援助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的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管理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公证管理科(公证处)

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公证机构、人员和公证业务活动;负责全县公证机构的设立、变更、撤销及公证员资格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公证人员业务培训;配合做好公证员职称评审、资格考试工作;检查监督公证人员执业纪律、公证质量;依法代表国家承办国际、国内法律行为及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文书的证明。

单位地址


横城北路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