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水利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制定水利和渔业产业发展的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研究制订水利、水产发展的有关政策;组织制订河道及流域综合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统一管理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渔业资源及水生生物资源;制订全县水资源、渔业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规划和全县地域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要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实施取水许可证、水土保持合格证和渔业捕捞许可证、水产养殖使用证制度及水资源费、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制度;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组织全县水文工作。
(三)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水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组织指导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监测和保护工作,并将有关数据和情况通报环保部门。
(四)组织、指导水行政执法和渔业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乡镇间的水事纠纷和渔事纠纷。
(五)审查编制水利、水电、渔业基建项目建议书,审查水利、水电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水利、水电、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指导水利、水电、渔业基建项目的建设管理;监督实施水利、水电、渔业的法律法规、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水电工程的规程、规范;组织指导水利、水电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河道、水库、滩涂的综合治理和开发;管理河道采砂;组织建设和管理重要水工程;组织指导水利、水电工程的运行管理和安全监管。
(六)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防旱工作和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县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和县水土保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指导全县防洪工作。
(七)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电电气化和乡镇供水工作。
(八)负责水利与渔业科技、教育、对外合作工作;指导全县水利、渔业队伍建设。
(九)制订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水产养殖等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十)负责渔业行业管理,指导全县水产养殖、捕捞、加工、流通等;组织实施渔业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组织实施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水产品质量、水产种苗生产的监督管理。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事项目
(一) 河道采砂许可
(二) 捕捞许可
(三) 开发建设项目占用水域
(四)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水保方案报告表
(五)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水保方案报告书
(六)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阶段
(七)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
(八)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
(九)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实施开工阶段
(十) 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方案
(十一) 取水许可
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办文秘、档案、会议、信息、信访、保密、保卫、宣传、财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宏观调节意见;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工作;指导水利系统人才规划、培训、队伍建设工作等等。
规划建设科
承办水利水电基建审查、审批项目、重点补助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审查工作;负责涉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安排全市水利年度投资计划;组织协调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等等。
水政渔业科
监督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和水土保持执法工作,承办水利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水法规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统一管理和保护水资源;拟定管理和保护河道、水库等水域、岸线、河堤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制度;管理河道采砂,受委托核发河道采矿许可证;制定全市渔业发展、渔业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保护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等等。
直属单位
马蹄岙电站
兰溪桥水库管理处
陈家岭电站
单位地址
松源镇石龙街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