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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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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粤机编[2009]35号),设立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清远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与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合署办公,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党政群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小汽车定编的职责划给市监察局。

(二)将市金融服务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市政府办公室。

(三)强化服务职责,加强审核把关、辅助决策、跟踪调研和督促落实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及其办公厅、有关部门反馈落实情况。

(二)督促、检查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三)承担市委、市政府及其办公室文件、文稿的起草、整理、审核、印发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各种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四)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组织调查研究,收集信息,反映动态,提出建议和决策依据。

(五)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政协提案。

(六)协助市委、市政府处理突发性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负责市政府金融工作。

(八)协调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中央驻清单位、驻军等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九)负责党政系统的密码通信、密码管理以及管理、指导、协调全市的保守国家秘密工作。

(十)负责市委、市政府的来信来访接待和信访维稳工作。

(十一)负责市直机关人民武装工作。

(十二)负责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

(十三)办理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委市政府办公室设13个内设机构:

(一) 秘书科

负责市党代会、市委全会、市委工作会议、市政府工作会议或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及其办公室的文电处理和印章管理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各种门类、载体档案的收集、管理、利用、编研和有关档案移交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领导公务或外事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办文一科

负责市委常委会议、市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市政府全体成员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的材料准备、记录整理和会务工作;制发市委及其办公室文件;负责办理各县(市、区)、各部门给省委或市委的请示、报告。

(三)办文二科

负责制发市政府及其办公室文件;负责办理各县(市、区)、各部门给省政府或市政府的请示、报告。

(四)综合一科

负责市委重要文件的起草、整理和审核工作;负责市委领导讲话稿起草工作;协助市委领导开展调查研究;负责管理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图书资料室。

(五)综合二科

负责市政府重要文件的起草、整理和审核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讲话稿起草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开展调查研究;负责收集和整理全市有关情况,为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六)调研信息科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专题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依据;负责全市党委、政府系统各类信息的收集、处理、上报和反馈社会动态,编发内部刊物;协调新闻单位及时宣传报道市委、市政府的党务、政务活动和中心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党报党刊发行工作;负责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送政务信息,为领导和部门提供信息服务。

(七)督查协调科(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

负责督促检查市委、市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督查上级党委、政府领导及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落实执行情况;负责新闻单位对本地、本部门重要工作的批评、建议的督查办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党政群机关、省属部门、军队、各县(市、区)、企事业单位之间产生的重大矛盾、纠纷;负责组织反走私联合行动,指导、协调、督查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市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议案提案办理科

负责处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协调、检查、督促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协常委会例会应由市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工作。

(九)电子政务科

负责市人民政府网站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和指导、协调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市电子政务的宣传和普及;承办市委市政府、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人事科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教育培训和机关党组日常党建、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的联络、管理工作。

(十一)行政科

负责办公室的财物采购、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医疗、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及其办公室文印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领导办公室和办公室会议室的卫生清洁、茶水供应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信件报刊的收发工作;负责与兄弟市、县的联络、接待工作。

(十二)退休干部管理科

负责办公室及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牵头办理市委市政府副厅级以上干部和离退休干部的有关事宜;负责因公、私出国(境)的申报审批;负责政府系统有关协调、落实工作。

(十三)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直属人民武装部)

协助市委市政府处置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牵头做好突发事件前期处置与救援等工作,协助做好善后处理及恢复重建等工作;办理市委市政府有关应急工作的决定事项,督促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批示、指示;承办市委市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活动和文电等工作;协调、组织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市应急管理的政策和建议;负责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和本级政府各部门应急体系、应急平台建设及相关应急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国内外、省内外和市内外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办理向省委省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负责市直属人民武装部的日常工作。内设综合督查管理科(副科级)。

四、人员编制

市委市政府办公室行政编制71名。其中:秘书长1名(市委常委兼)、副秘书长8名(其中1名兼市直属人民武装部部长),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副处级)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4名(含市直属人民武装部副部长1名、市应急办副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0名。

后勤服务人员数7名。

五、其他事项

(一)市委机要局(市密码管理局、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

负责制订全市密码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管理核心密码和密码通信工作,翻译、传输、办理、递送市委、市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的来往密码电报及内部传真电报;负责规划普通密码通信网点并组织实施;负责核心密码通信机构设置的审查报批,组织核心密码机的推广、应用工作;开展密码保密检查,处理密码失泄密事件;负责履行国家密码管理委员会赋予的各项工作职责和领导全市商用密码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工作。内设业务技术科和通信报务科(副科级)。

市委机要局(市密码管理局),副处级,行政编制8名。其中:局长1名、专职密码督查员(副处级)1名,副局长(正科级)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后勤服务人员数1名。

(二)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市国家保密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保密工作法律法规,制定全市保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保密检查,参与或组织查处重大泄密事件,协调有关部门对泄密采取补救措施;负责对外提供秘密资料的监督审核;负责对携运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复制单位的审查办证工作;负责涉及国家秘密的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设施建设的保密管理工作;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的保密检查工作;承担保密行政复议工作。内设技术科(副科级)。

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市国家保密局),副处级,行政编制4名。其中:主任(局长)1名、副主任(副局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后勤服务人员数1名。

(三)市信访局

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的来信(包括网上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和全市信访维稳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提出解决信访维稳问题的方案;负责编发《清远信访》、《信访摘报》;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内设综合科、督查调研科和接访办信科(副科级)。

市信访局,副处级,行政编制9名。其中:局长(高配正处级)1名、副局长(高配副处级)1名、专职信访督查员(副处级)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后勤服务人员数1名。

(四)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

其主要职责等相关事项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