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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苗圃


苗圃简介


青田县苗圃,创办于民国17年(1928)10月14日,有土地8亩。翌年停办。21年复设。23年,县苗圃改为浙江省温处两属瓯江保安林办事处。25年6月,改为浙江省农林改良场青田分场。26年,改为浙江省林场青田分场。27年,改为浙江省农业改进所青田中心农场,场址设在县城东门外,并在奇云山开辟方山繁殖场2000亩,在南阜乡(今海口镇)开辟海口繁殖场581亩。29年,县中心农场撤销,改设浙江省农业改进所青田林业改进区,附设农林场,隶属县政府。有苗圃地60亩、林地7855亩。1964年10月,建立青田县温溪苗圃,属国营事业单位,定员10人,圃址设在东岸乡塘里岙村,下有塘里岙、温溪水泥厂基地和鹤城镇东门生产基地3处,经营面积125亩。省林业厅拨款1.4万元,作为育苗周转资金。是年8月,县人民委员会批准,将西门桥周围20余亩和试剑石周围l5亩土地划给苗圃。1965年,塘里岙点划给县农科所22亩地;水泥厂点撤销。1972年,县革命委员会将苗圃东门生产基地与鹤城镇第六、七生产队的西门山土地进行调换,随将苗圃迁至鹤城镇西门山,改称青田县苗圃,生产基地增至250余亩。

1983年,县人民政府将试剑石附近100亩育苗基地划给太鹤公园园林管理处。1984,县苗圃实行多种形式承包责任制,因地制宜,开展多种经营。西门山基地以生产水果和食用菌为主,种植柑桔15亩,猕猴桃20亩;塘里岙、山根基地以培育苗木为主。1987年,县苗圃经营面积为150亩,其中林地45亩,苗圃39亩,农田46亩。干部职工28人,其中技术员2人。房屋4幢,1064平方米,其中宿舍700平方米,晒场169平方米,食用菌实验场l处。

1999年12月28日,青田县人民政府决定,将县苗圃划归县建设(环保)局,退休和在职人员的人事关系、文书档案以及所有资产的隶属关系由原县林业局转到县建设(环保)局。仍属全民事业单位,原有编制数不变。现与青田县园林管理处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合署办公。2002年底,苗圃共有干部职工13人,其中初级职称1人。

相关分词: 青田县 青田 田县 苗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