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林业局
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林业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制订林业发展和林业生态
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计划,指导林业经济体制改革。
二、按照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方针,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和各类林业基地和工程
项目的建设,对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及集体林场、乡镇林业站实行指导管理。
三、组织开展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及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管
理木材凭证采伐、加工、运输等林政管理工作;负责林地、林权管理;主管森林资源的有偿使
用;主管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四、指导林业公安工作和林业公安队伍的建设、组织、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案
件;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检疫和山林纠纷调处工
作。
五、制订林业产业经营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发展高产、高效、优
质、持续林业、扩大经济总量,对木材生产、林产加工、森林旅游、木本药材、苗木花卉等林
业产业实行管理;规划指导林副产品市场建设。
六、按照国家规定,做好林业基本建设和技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预审、上报工作,指导管理林业
基本建设。
七、管理、指导、监督林业系统的财务工作,负责县级林业基金的筹集和使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
研究制订林业经济政策。
八、制订林业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林业科研项目的攻关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
九、组织开展林业综合开发、林业扶贫等工作。
十、制订全县林业专业人才的培养和林业教育的计划,组织开展专业人才的培训。
十一、指导和开展林业宣传动员和林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十二、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局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局机关的文秘、财务、档案、信息、信访、保卫、保密和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林业法律、法规、科学技术普及等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工作。
资源林政管理科
制订贯彻林业资源调查,标准、规程和制度,组织开展森林资源清查和统计;编报森林采伐限额计划、审批、检查、管理采伐限额执行情况;监督木材、林产品加工、运输、检查、管理工作;负责林地、林权管理;负责森林资源的有偿使用管理;负责野生动物管理。
营林科
制订造林绿化的有关政策、规划、计划并付诸实施;负责种苗的生产管理和调剂;组织开展用材林、经济林、竹林的营造及培育管理;负责林业综合开发和林业示范林基地等工程建设的指导和管理;负责管理乡村林场、林业工作站的生产和经营;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和部门绿化,城市绿化工作;督促城乡绿化规划和计划的实施。
场圃产业科
贯彻落实林业产业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林业产业的行政管理;编制产业发展规划;指导木材公司、国营林场生产及经营;检查监督林业系统的安全生产;规划、指导林产品市场建设和运行。
青田县森林警察大队
1、维护本林区社会治安秩序,保护本辖区内森林资源;
2、负责管理本辖区内森林、野生动物刑事案件和各类林业治安案件;
3、负责查处本辖区内《森林法》规定的有关行政案件;
4、负责查处本辖区内森林火灾案件;
5、搞好林业法制建设;
6、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