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在线查询网 > 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市园林局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市园林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市园林局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市园林局(副局级)

(一)主要职责

1.拟订全市园林绿化工作的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2.编制“绿线”规划;负责对城市绿线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园林绿化行业标准化管理工作。

3.负责全市城市绿化工作;依法审批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事项;组织审定重点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并监督实施;审核城市园林绿地内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并监督实施;审核城市重点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中的园林绿化比例和布局;负责城市树木所有权证书颁发的管理;指导和组织生产绿地建设。

4.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浮山绿化规划并指导实施;按照规定开展浮山及其他山头的绿化保护管理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古树名木的鉴定、保护管理和监督检查。

5.参与调整、审定园林有关收费标准,负责城市绿化补偿费征收管理;负责城市绿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园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6.组织开展园林绿化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

7.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风景名胜区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成区内国家重点公园、国家湿地公园的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成区内森林公园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行业安全生产;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管辖范围内园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和山头绿地防火工作。

8.组织、指导管辖范围内的义务植树工作;参与审查监督绿化养护费用和绿化专项费用的使用情况。

9.承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市园林局设4个职能处室:

1.办公室

组织协调本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文秘、档案、保密、信息、督办、计算机网络、会务、财务管理、审计、统计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后勤保障等工作;拟订有关政策法规,组织信访处理、建议提案办复;参与测算、审定、调整全市园林绿化养护(管护)管理作业经费基数;参与审定、调整有关收费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组织拟订、审核园林绿化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2.规划科技处

拟订全市园林绿化发展和保护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绿线”规划;负责对城市绿线实施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浮山绿化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市属城市园林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参与有关规划方案的评审;审核改变现有城市绿地性质、绿化用地面积达标情况和配套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核全市园林公园、海滨风景区规划及其调整方案,组织开展园林科技开发、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园林科技成果的评审鉴定、申报工作;负责城市绿化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

3.建设工程处

拟订全市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组织审定全市园林建设项目,协调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园林建设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评估论证和设计方案的调整修订;组织、指导城区义务植树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指导监督园林绿化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全市园林绿化工程评优工作;指导监督区市绿地建设考核工作。

4.园林绿化处

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区(市)园林绿化工作;指导协调风景名胜区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市属各类公园的养护管理工作;参与审查监督绿化养护费用和绿化专项费用的使用情况;指导、监督城市树木砍伐迁移、占用城市绿地管理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古树名木的鉴定、保护管理和监督检查;指导、监督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组织园林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会同有关部门测算、审定、调整全市园林绿化养护(管护)管理作业经费基数;参与审定、调整有关收费标准并监督实施;牵头开展园林绿化的统计、考核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管辖范围内园林病虫害防治和山头绿地防火工作。

(三)人员编制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市园林局机关行政编制26名,工勤人员编制3名。其中:局长1名(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兼任),正处级领导职数6名(含副局长、总工程师各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