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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市旅游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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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市旅游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旅游事业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拟定全市旅游业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全市旅游行业执行和实施各项设施标准及服务标准。

(二)研究拟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产品开发,培育和完善全市旅游市场。

(三)指导、监督全市风景名胜区、旅游区(点)的规划、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负责全市旅游行业的统计工作。

(四)负责全市旅游资源开发规划的审核;负责全市旅游区(点)经营许可证和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以及新建、改建、扩建旅游区(点)项目的审核工作。

(五)负责全市国际、国内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涉外饭店、旅游定点单位的审核,并对被审核单位进行行业管理;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六)组织参与全市旅游交通协调及旅游安全、旅游保障和娱乐文化工作。

(七)组织全市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市旅游职业学校(班)的业务工作。

(八)负责全市中国公民出国旅游及赴港、澳特别行政区旅游和台湾地区旅游等特种旅游事务;负责本市旅游涉外事务。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


李四凤 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党政全面工作

袁 方 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

杨红星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负责全市旅游规划、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旅游执法、宣传营销、行业管理,纪检监察等工作。分管行管科、规划科、宣传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旅游监察大队。

柳竹萍 副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

负责党务、工青妇、计划生育及旅游咨询、投诉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旅游服务中心。

内设机构


办公室

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指导、承办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拟定沁阳市旅游管理法规,监督旅游行业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搞好机关后勤服务、安全保卫及内外联络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行业管理科

负责全市旅游涉外星级饭店的申报、评定工作;负责对星级涉外饭店的命名审核工作;负责对全市旅游涉外星级饭店进行检查和管理;负责全市旅游涉外定点单位(包括饭店、购物点、娱乐场、车队)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全市旅行社的申报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旅游投诉及旅游质量保证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检查监督旅行社市场秩序和旅行社服务质量;负责旅行社投诉旅行社责任保险工作;负责旅游质量投诉工作;负责旅行社投诉旅行社责任保险工作;负责旅游质量投诉工作。

宣传科

研究拟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指导各旅游企业和景区的国内外促销工作;负责日常外事联络工作;培育和完善全市旅游市场;策划、制作全市旅游宣传品;负责全市旅游产品、纪念品的开发,并对产品的包装进行指导和策划。

规划科

负责拟定全市旅游发展规划;负责全市旅游资源调查和旅游资源开发规划和审批;负责全市旅游区(点)经营许可证的审核;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的审核;新建、改建、扩建旅游区(点)项目的审核工作;负责旅游线路的开发和推出;负责旅游景区(点)的安全检查工作。

二级机构


旅游监察大队

坚持依法治旅,严厉打击旅游市场的非法经营行为;对旅行社工作进行监督,为旅游企业提供法规指导。对导游工作实行监督管理;加强旅游市场监控,及时处理解决旅游纠纷和突发事件;协助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旅游咨询、旅游投诉工作。

质量监督管理所

受理旅游投诉;办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事务;协助旅游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旅游市场检查。

旅游服务中心

介绍我市旅游资源情况;受理旅游投诉,接受游客咨询;介绍游客食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