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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卫生监督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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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卫生监督所




主要职责


浦江县卫生监督所是浦江县卫生行政部门行使卫生监督执法职能的执行机构,在县卫生局领导下和上级卫生监督所的指导下,依法在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化妆品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职业卫生、卫生机构和卫生专业人员执业许可、传染病管理、血液管理、母婴保健等领域开展综合性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制订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并具体实施,对基层卫生执法进行监督指导;

2、开展对从业人员卫生法制、公共卫生知识宣传和培训;

3、负责卫生许可和执业许可的申请受理,初审、上报和批准后证书发放的具体工作;

4、组织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定期上报抽查结果;

5、负责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执行处罚决定,及对适用简易处罚程序的违法行为作行政处罚决定;

6、负责相关场所、产品样品的采集及现场卫生质量快速检测,危害公共卫生的中毒、污染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7、负责全县卫生监督、监测及相关的信息收集、整理、统计分析、评价、报告、公告等工作;

8、负责对卫生监督执法的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

9、承担县卫生部门交付的其他卫生监督执法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

参与所务管理,发挥参谋、综合和协调作用;协助领导做好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等工作;协助所领导完善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并进行考核;协助所领导做好人事工作,负责单位文秘信息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财务、总务、物资管理、车辆管理等工作;完成上级和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监督一科

承担管辖区域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涉水产品、化妆品卫生监督、县城区的学校传染病防治和宾馆、旅馆类公共场所艾滋病防治监管。

监督二科

承担全县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医疗机构监管、传染病防治监管、母婴保健、采供血、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法制科

承担全县法制审查、卫生监督培训和卫生法律法规的收集、更新工作;负责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听证、申请强制执行等具体工作;承担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的卫生知识培训和辖区的卫生行政许可工作。

黄宅分所

承担管辖区域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等领域综合性监督执法工作;承担管辖区域卫生行政许可的现场审查、审批和报批等行政事务性工作;承担其它卫生监督工作。

办公地址


浦江县浦阳街道和平北路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