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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五日岁”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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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五日岁”


莆田民间通过度“五日岁”,从明代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起,每年都进行一次反海盗斗争优良传统的教育活动。

“五日岁”是原莆田县独特的民俗。这个民俗规定,每年农历正月初—至初五为“五日岁”。正月初一吃完长寿面后游春,或登山,或上街,或上亲友家做客,都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初二登山、上街玩都可以,但是却不能到亲戚朋友家,因为古为“探亡日”。初三开店门,城乡经商者从这天起照常营业。初四“做大岁”,家家户户杀鸡宰鹅,再吃团圆饭。这天上午,人们要把刚出嫁的女儿和女婿一道接回家,一起过大岁。初五早上,又吃长寿面,饭后游春去。在乡下,五日岁期间不吵闹不打架,邻里友好,家庭和睦,有气话也要待岁过后再说。其乡土气息之浓厚令人信服。

“五日岁”始于1563年。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十月,倭寇集中六千精锐,连攻兴化府城达三旬,农历十一月廿九日,兴化府城沦陷。日本倭寇盘踞达60天,于次年正月廿九日弃城东逃。二月初一,逃难者陆续回城,和城内幸存者一道庆祝府城的收复。初二,各自到亲友家探望,然后于初四补行度岁。以后,因农历二月正值春耕生产大忙,“补行度岁”纪念活动放在正月进行。就这样,五日岁在莆田世代相沿,一直保持至今,成为莆田人祖祖辈辈对青少年进行反海盗斗争优良传统的教育活动。

据清乾隆《兴化府莆田县志列女传》记载,兴化府城沦陷后,城内女子和男人并肩战斗,同倭寇进行了拼命的斗争,表现出了宁死不屈的精神。“梅峰寺前,有一女子,手足钉于壁以死,云‘抗贼不屈者’。有西门女子者,匿西门涵窦中。贼得之,据地坐不起,贼怒而刺其喉……贼往西洲邱家,有红衣女子,容色甚丽,贼见而喜,强欲侵犯。女子忿色厉声,贼怒刃之,大骂不绝而死。水关头边一女子,贼执之,骂贼,断其舌,复寸寸斩之。贼在沟头将杀一男子。有一妪固抢持,云其夫也。贼竟夺而杀之。妪拊尸果血哭。移时,贼亦杀之……”读着这些记载,令人触目惊心。倭寇之所以把女子活活钉死在梅峰寺前,无非是要制造异常恐怖的气氛,让全莆田人降服,归顺他们,妄图以莆田城为据点,进之占领闽中直至全福建。从西欧海盗到处建立殖民主义据点的行径中,我们看到了这一点。

在那时,城里人无路可走,连躲藏在涵洞中的一女子也不能幸免,狼心狗肺的日本海盗却要抓住她。面对强敌,她不仅据地不起,还义正词严地怒斥贼寇,揭露他们所犯下的滔天罪行。海盗不但不低头认罪,反而还挥舞大刀,往她的喉部刺去,真是惨不忍睹!

这一记载还告诉我们,当年盘踞兴化府城的倭寇,既野蛮,又虚弱,外强中干,在城里不得人心,十分孤立,除了把反抗的人凌辱至死之外,没有别的看家本领!正因为如此,海盗们虽可以一时得逞,但却逃脱不了灭亡的命运,盘踞60天之后却最终弃城东逃。

和同期的欧洲海盗一样,日本海盗盘踞兴化府城之后,四处烧杀抢掠,大施酷刑,人民群众因反抗斗争而被活活打死、被活埋的,多得难以统计。有首莆田民间歌谣唱道:“贼倭寇,罪滔天,贪我财物,焚我市廛,杀人如草芥,九死无一生…………”在敌人的屠刀之下,莆田的许多女子不畏酷刑,勇斗顽敌,显示了兴化儿女的英雄本色。这里试举两例。

郑氏,林永芳妻。府城沦陷之后,丈夫被倭寇活活打死,住房被烧毁,郑氏被抓走。倭贼劝降,要她归顺,不从。“贼怒,割其左耳,骂声甚厉。贼复割右耳,又骂。贼大怒,割其鼻,逐之。”

游氏,庠生周大佐妻。倭乱被执,贼责赎金。系至谯楼前,露刃临之,游无惧色。值他贼过,欲以金代赎,游骂愈厉,遂被害。

黄氏,参议大廉女,为陈复良妻。城陷时,年方十七。贼将逼之,黄哭骂前夺贼刀。贼怒,拽之出。黄且指且骂,贼劈之,五指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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