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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审计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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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审计局




单位简介:


1983年9月,平顶山市审计机关成立。目前全市审计干部职工518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358人,中级以上职称148人,中共党员326人。市审计局现有干部职工87人,内设职能科室13个,另辖2个事业单位,其中1个副县级(经济责任审计局)、1个科级(审计科研所)。二十二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正确领导下,历任领导班子带领全体干部职工,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积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一起抓,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牢牢把握审计工作重点,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努力服务改革开放大局,在严肃财经法纪,维护经济秩序,优化发展环境,加强廉政建设,促进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大力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培养了一支能够胜任审计工作要求的审计干部队伍。努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全市审计机关已全部垮入文明单位行列。市审计局曾7次被评为全省审计机关先进集体,连续13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1998年以来连续7年保持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称号。全市审计机关连续13年保持文明系统荣誉。11个审计机关中,有6个省级文明单位,5个市级文明单位。平顶山市审计局新一届领导班子自2004年成立以来,强调以人为本,依法审计,明确提出要“实施二次创业,再创审计辉煌”,带领全市广大审计人员,团结一致、身体力行、脚踏实地、开拓进取,始终把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加强审计监督作为文明创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坚持依法审计、重点审计、文明审计和计算机辅助审计,努力把省审计厅提出的开展“审计质量年活动”落到实处,以优异的审计成果丰实了创建内容。仅2004年至2005年9月底,全市审计机关就审计758个单位,查出违规金额131457万元,为财政增加收入6452万元。

主要职责:


1、参与制定全市审计、财经方面的规章,制定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办理审计法规和规章的备案审查;组织、协调、监督全市各级审计机关的业务。

2、向市政府报告和向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市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Z

(3)县(市)、区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4)市级直接管理的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收支、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

(5)市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受市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审计局进行的审计。

4、向市政府领导提交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布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5、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组织地方审计机关对党政领导于部、市管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依法受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审计决定的复议申请。

6、与县(市)、区政府共同领导县(市)、区审计机关,协同办理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事项。

7、对市管国有重点大中型企业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对其他国有企业和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

8、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平顶山市审计局内设办公室、人事科、法制科、财政审计科、金融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经贸审计科、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外资运用审计科11个科室,并按有关规定设有机关党总支和监察室。

市审计局下设两个财政全供事业单位:1、市经济责任审计局,规格相当副县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2、市审计科研所,机构规格正科级。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处理、会务、机要、保密、业务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有关文件的起草、信息、宣传、信访、财务、督办、车辆、行政等工作;管理机关的财务收支情况。 二、人事科。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承办协管市辖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人的有关事项;组织和指导全市审计系统的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协调特约审计员工作。 三、法制科。参与起草财政经济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承担审计统计工作,编制审计工作规划,安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组织实施审计普法教育,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全市审计机关的法制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对机关部分科室的目标考核等工作。 四、财政审计科。负责审计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拟定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实施方案,汇总审计结果;负责审计市级财政组织预算执行情况、市地方税务系统收征情况、市级国库办理市级预算资金的收纳拨付收支情况和市辖县(市、区)政府预算执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负责审计市财政局及地主税务等部门、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五、金融审计科。负责审计全市地方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完成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审计项目;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六、行政事业审计科。负责审计与市财政有拨款关系的市人大、政协机关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市直有关部门及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七、经贸审计科。负责审计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负责对市国有重点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八、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负责审计市直有关部门和全市各市辖县(市、区)政府管理的农业专项资金、资源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九、社会保障审计科。负责审计市直有关部门及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市政府主管部门、各市辖县(市、区)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彩票公益金;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十、投资审计一科(发展计划方面)。负责审计市重点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和决算,负责审计市级投资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市直有关部门的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十一、投资审计二科(城乡建设方面)。负责审计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负责审计市级投资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市直有关单位的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 十二、外资运用审计科。负责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市政府驻境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十三、经济责任审计局。由市审计局二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改为内设科室,其机构规格(副县级)、人员编制、经费形式保持不变,作为过渡。研究拟定全市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规定、办法;负责对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检查;组织、协调和督导市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授权、委托的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市辖县(市、区)审计局局长经济责任审计;完成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审计项目;承担平顶山市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组织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的学习。

十五、计算机信息科。负责局机关“金审工程”项目具体工作;局域网和审计专网的网络畅通;网络管理和维护计算机设备及网络;计算机和相关设备采购、领用、登记、保管以及故障的排除;审计软件的维护、管理、安装、升级、指导和推广;负责审计专网邮件系统的运行管理维护;负责电子政务的建设和维护;参与指导各业务科进行计算机审计,指导全市审计机关计算机审计信息化建设。

十六、审计科研所。负责全市审计理论研究工作,承担上级审计机关和科研机构组织确定的各项科研课题和理论研究任务;组织开展审计学术交流活动,开展审计业务咨询活动,使审计研究和审计业务相结合,促进审计科研成果的转化利用;建立审计电脑网络远程工作站,大力开发审计软件,逐步实现审计办公自动化,促进审计辅助软件在我市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七、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领导介绍:


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二华。

审计局成员:马腾飞、高惠珍、乔玉民、刘二华、杜磊、邵小红、刘书芳、虎继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