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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国家税务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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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国家税务局




机构概况


萍乡市国家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现内设11个行政科室(分别为:办公室、人事科、教育科、监察室、财务管理科、收入核算科、货物和劳务税科、所得税科、征收管理科、纳税服务科、政策法规科)和党办、离退休干部科,3个直属行政单位(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3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为:信息中心、票证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下辖6个县(区)国税局,即安源区局、湘东区局、开发区局、芦溪县局、上栗县局、莲花县局,10个农村分局(分别为:高坑分局、青山分局,下埠分局、麻山分局,宣风分局、上埠分局,桐木分局、赤山分局,坊楼分局、湖上分局)。负责全市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和车辆购置税等的征收管理工作。全系统现有在职干部职工430人,中共党员占7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占97%以上,有注册税务师29人,注册会计师4人,律师2人。截止到2010年底,全市国税系统共管辖纳税户为12400余户,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98户。 县(区)国税局普遍设立了办公室、税政法规股、征收管理股、收入核算股、人事教育股、监察室、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科)、税源管理科、纳税评估科、稽查局、信息中心和两个农村分局,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各项税收法规和政策,负责本辖区内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和车辆购置税等的征收管理工作。

机构荣誉


2000年入库国税收入跃上3亿元台阶,2004年入库国税收入突破10亿元,2009年入库国税收入突破20亿元,2010年,入库国税收入27.31亿元,同比增收5.99亿元,同比增长28.1%。市局机关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市局机关、安源区局、湘东区局、芦溪县局、上栗县局和莲花县局等6个单位被评为“江西省第十二届文明单位”,直属分局办税服务厅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安源区局办税服务厅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和“全国青年文明号”,湘东区局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市局信息中心被省总工会评为“全省经济技术创新示范岗”,是当年全省国税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全系统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行业”;萍乡市税务学会被省社联评为“江西省社会科学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市局荣获全省首届“学法用法示范单位(机关)”,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10年全市创业创新服务年活动先进单位”和“2005-2010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同时,吴军同志被评为“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先进个人”,颜艳辉同志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和省“先进工作者”,许靖同志被评为“全国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领导信息


李建萍,男,1952年6月出生,汉族,大专学历,197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12月至1981年12月在部队服役,历任陆军三十一军战士、班长、政治指导员干事等职。1982年2月至1987年12月在萍乡市军分区服役,历任政教科干事、副科长、科长(副团)。1987年12月转业到萍乡市税务局工作,先后任原萍乡市税务局税务学校校长、人事科科长、党组成员、副局长,萍乡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萍乡市国家税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主持工作)。2000年1月起任萍乡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系中共第十届市委委员,第十二届人大代表,第十、十一届政协委员。

主持市国税局全面工作。

吴军,男,1960年10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注册税务师职称,198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0月九江财校毕业,先后任原萍乡市税务局税政科科员、原萍乡市上栗分局副局长、原萍乡市税务干校副校长、原萍乡市税务局直属分局副局长、计财科科长、萍乡市国税局直属分局党组书记、局长。1996年12月至2009年8月任萍乡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9年9月起任萍乡市国家税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分管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货物和劳务税科,负责增值税管理系统牵头工作。

段乌钢,男,1963年4月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198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江西财务会计学校毕业,先后任原萍乡市税务局福田税务所专管员、赤山税务所副所长、上栗分局税政股股长、上栗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原萍乡市税务局税政一科副科长、萍乡市税务局征管科科长、萍乡市国税局安源分局党组书记、局长,江西省国税局进出口分局副局长,1999年12月起任萍乡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收入核算科、政策法规科、稽查局。

吴同纯,男,1963年2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198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江西财务会计学校毕业,先后任原萍乡市税务局下埠税务所专管员、原萍乡市湘东税务分局会统股副股长、副分局长、原萍乡市湘东区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党组书记、局长,萍乡市湘东区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萍乡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党组书记、局长,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所得税处副处长,1999年12月起任萍乡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财务管理科、国际税收进出口税收管理科、机关服务中心,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牵头工作。

肖钊启,男,1953年11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197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11月江西财校财税专业毕业,先后任原萍乡市税务局干部、原萍乡市芦溪区南坑乡副乡长,原萍乡市芦溪区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党组书记、局长,芦溪区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萍乡市湘东区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上饶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2005年2月起任萍乡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分管监察室、机关党办和村建、扶贫工作。

徐东进,男,1963年12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工程师职称。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毕业于西北电讯工程学院信息处理专业。1986年8月分配到江西省电子科研所,1990年5月调入江西省税务局,2002年12月,任江西省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副主任,2010年7月,任萍乡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教育科、纳税服务科、票证中心。

祝太有,男,1962年11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198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江西财务会计学校毕业,先后任原余江县税务局专管员、原鹰潭市税务局科员、税政一科副科长、税政一科科长、鹰潭市国税局涉外管理科科长兼税政管理科科长、税政管理科科长、贵溪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2007年12月起任萍乡市国税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分管办公室、征收管理科、信息中心,负责数据、征管质量考核牵头工作。

机构设置


萍乡市国家税务局为正处级全职能局。

(一)市局机构设置

根据工作职责,市局相应设置11个内设机构、3个直属机构、3个事业单位。

1.内设机构(正科级)

(1)办公室

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

(2)政策法规科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

(3)货物和劳务税科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负责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指导和指标峰值确定、税源管理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4)所得税科

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承担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

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工作;组织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骗取出口退税工作。

(5)收入核算科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

(6)纳税服务科

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税法宣传、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

(7)征收管理科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

(8)财务管理科

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承担本系统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9)人事科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

(10)教育科

组织实施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指导系统党建、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

(11)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协调机关工、青、妇工作。

离退休干部科 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

2.直属机构

稽查局级别为副处级,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和直属税务分局级别为正科级。

(1)稽查局

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和执行工作;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承担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稽查局设7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科、综合选案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3个检查科,级别为副科级。

(2)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

组织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承担车辆购置税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承担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对核定各类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提出建议;管理车辆购置税票证。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设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股、征收管理股、综合业务股。级别为正股级。

(3)直属税务分局

承担所辖纳税户的纳税申报核实、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及税款催报催缴、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处理等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承办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的有关工作。

直属税务分局设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股、税政股、征收管理股、收入核算股(级别为正股级),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科)、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纳税评估科(级别为副科级)。

3.事业单位(正科级)

(1)信息中心

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

(2)机关服务中心

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分配、维修;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本系统后勤服务工作。

(3)票证中心

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计划的制定、上报、保管、系统内的调拨、核算及其它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增值税管理系统报税、认证系统管理和稽核系统发票稽核工作;负责增值税防伪税控推广和管理工作;负责普通发票使用管理工作和印制、保管、系统内的调拨、核算及其它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