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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合作社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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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合作社


农资合作社是由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农民、组织和其他人员自愿组织起来,在技术、资金、信息、购销、加工、储运等环节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以提高市场竞争力、增加其成员收入为目的的一种组织形式。

什么叫农资合作社?


本文对农业合作社产生的重大意义、特点、存在的问题及推进措施作了探讨。

关键词:农资合作社经济组织;三农问题;合作

农资合作社的作用

1.1 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以家庭为承包单位的分散弱小的经营主体,迫切需要得到某一个组织对他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包括种什么的信息服务、怎么种的技术服务、如何卖的销售服务等等。这种服务政府包办不了,也替代不了,唯一的办法就是农民通过合作把自己组织起来。农民合作起来最主要的作用体现在改变分散弱小主体的市场交易地位。无论农户的经营规模有多大,相对于他的交易对象而言都是微不足道的。农民合作起来以后,可以形成一种抗衡力量,改变单个农户在市场谈判中的弱势地位,保护农民的利益,以获取商品的平均利润,并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的需求,同时也提高了市场的运行效率。农民合作起来的另一作用就是带来产品的规模经营。规模一旦形成就出现社会化分工、专业化生产、区域化布局。这样反过来又带动了农业的发展。

1.2 促进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民连接

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需要基地作后盾。基地的建立一般有三条途径:一是向农民承租土地;二是通过产地市场收购,即以产地市场为纽带建立自己的“名誉基地”;三是以农民的合作组织为纽带,进行产品订购从而建立契约基地。企业承租土地成本高且规模有限,市场收购形成的“名誉基地”价格不稳定、产量不稳定、质量也不稳定,唯一的选择是建立契约基地,向农民的组织———农业合作社订购产品,并逐步与合作社建立较为紧密的利益共同体。这就是为什么企业迫切需要农业合作社的直接原因。

1.3 为农业参与国际竞争提供有效途径

农业合作社是国际上任何经营主体都认可的农业经营单位。世界上最早的合作社于1844年8月诞生于英国,名为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是一个消费合作社。之后,各国纷纷效仿,英国、法国、德国、美国、意大利、丹麦等国相继出现了合作社运动,从而形成了世界性的合作社运动。国际合作社联盟在全世界100多个国家中已拥有200多个会员组织,成为世界上规模最大、历史最悠久的非政府性国际组织之一。美国是以农场为基本生产单位的国家, 1997年所有农产品的销售总额中,合作社比重占到38%,在所有农业投入品销售总收入中,合作社的比重占到28%;日本有系统庞大而功能齐全的农协;台湾有农会,并把农民组织网络建设作为应对加入WTO带来的挑战的战略措施来实施。我国加入WTO以后,应加快农业合作社建设,形成农民自己的组织网络,才能为农业参与国际竞争找出一条有效的道路。

1.4 在政府对农民的扶持中起到衔接作用 目前政府对农业的扶持存在着诸多问题,最主要的问题是农民得不到实惠。目前政府对农业的扶持途径无非是三种:一是上级政府通过下级政府进行;二是政府通过部门;三是通过龙头企业。前两种途径由于体制的原因,基层政府和部门本身的经费不足,往往农民得到很少或者没有。第三种途径由于企业与农户之间有断层,农民也很少得到好处。有人把这三种现象称之为“海棉效应”,政府的补贴通过“海棉”后再给农民,那只有等海棉吸足了才有可能。有了农业合作社以后,政府的补贴就有了第四种途径,就是通过农业合作社补贴给农民。

2 农业合作社发展的主要特点

2.1 立足当地特色主导产业组建农业合作社 农业合作社都以当地特色主导产业为依托,以生产运销大户为主体,连接广大农户,实行合作社的技术、信息、资金、销售等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做大做强特色主导产业,产生示范效应,带动周边农户参与产业发展。

2.2 在经营上引进现代企业经营理念 农业合作社可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以经济法人资格参与市场竞争。在生产上实行标准化作业,合作社制定农产品质量标准,积极申报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在营销上实施品牌策略,合作社在工商部门注册产品商标,进行品牌销售,形成一批知名品牌。

2.3 在内部运作上按照合作制原则 按照“自愿互利”和“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规范农业合作社的运行,重大事项由成员(代表)大会作出决定;在股本设置上,可突破一人一股的限制,规定其成员的股金比例原则上与交货配额比例相一致,社员之间可以自愿联合认购股金;在民主管理上,可突破“一人一票”的原则,可以按股金额与交货额结合实行一人多票等方式进行;在经营范围上,突破农业合作社成员的界限,允许农业合作社销售非成员产品。

3 推进农业合作社持续发展的对策

3.1 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实行多元化培育 要始终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充分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围绕当地主导农产品或骨干产业,积极组建各类农业合作社,做到边发展、边引导、边规范,强调因地制宜,不硬套模式。在合作形式上采取多类型,县以上以组建农产品行业协会为主,县以下培育农资专业合作社为主。在合作机制上采取多形式,鼓励引进股份合作制、合伙制或其他形式的合作机制。在合作内容上采取多领域,在坚持生产经营者劳动合作的基础上,可以实行资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技术等多个要素的合作,也可以在技术、农资、信息、购销、加工等一个或多个环节开展合作。在牵头兴办上实行多元化,支持农村专业大户、经营能人牵头兴办,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参与兴办,引导农技部门、基层供销社和村级组织联合兴办。在营销方式上实行多渠道,可以是专业合作组织直接销售,可以与龙头企业、批发市场对接销售,也可以由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分头销售。

3.2 建立有效的内部运行机制 随着传统国际合作制理论的不断创新和完善,农业合作社只有努力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才能求得生存和发展。农业合作社以什么样的方式来运行,是否照搬国际合作制原则等都需要引起我们的思考和重视。例如,与国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相比,浙江省台州市农业合作社具有自治的性质,管理人员很少,运行成本低,因此不能把农业合作社看成为企业或者其他社会组织,也不能把农业合作社看成简单的劳动联合体,要根据农业合作社的特点与作用,设计一套新的、合理的运行模式。为此,可以在公共管理体制框架内设立“社员———组———农业合作社”管理体制[1],即从理事会分出一部分指挥决策权由社员选举产生的组长分级行使,改变理事长直接面对千家万户的低效管理模式,提高农业合作社的决策效率和市场反应能力。

3.3 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农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农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不仅需要立法保障,还离不开政府的有力扶持。农业合作社对政府的政策设置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首先农业合作社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一个单独主体,离不开市场各要素综合参与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政府要出台相关政策继续改善农产品流通环境,积极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努力为农业合作社创造良好的外部支持环境。其次要积极实施农民培训计划,提高农民的合作素质,增强农民的合作意识、市场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等。再次是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的多种实现途径,促使闲置土地向合作经营组织集中,促进农业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

3.4 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 农业合作社是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的产物,有它自身演进的客规规律,不能无视规律,以行政的强制性命令干预和人为加速,更不能一哄而起。农业合作社产生的基本条件是社会分工和市场经济的一定发展,以及来自农民的内在经济需求的客观存在,只有当条件成熟时,合作经济组织才能产生和壮大。因此,出于农民自愿和自身经济利益的合作组织是一个逐步发育发展的深化过程,政府必须顺应经济发展规律,因势利导,循序渐进,因地制宜,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尊重农民的选择权和决定权,反对操之过急,更不能以政治需要代替经济需要。要坚持“引导不领导,推动不强迫,扶持不干预”的原则,政府的角色不是去当农业合作社的领导,去参加合作经济组织的决策和经营管理,而主要是为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制度和政策环境。

相关分词: 农资 合作社 合作 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