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在线查询网 > 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 农民工

农民工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农民工


1 社会群体

农民工,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农民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农民工包括两部分人,一部分是在本地乡镇企业就业的离土不离乡的农村劳动力,一部分是外出进入城镇从事二、三产业的离土又离乡的农村劳动力;狭义的农民工主要是指后一部分人。据有关部门的调查,我国狭义农民工的数量为1.2亿人左右,广义农民工的数量大约为2亿人。



^工人简介


即农民工人,他们是农业户口,但从事着非农业的工作;他们生活工作 在城市,为城市的发展作出巨大的贡献,在某些人心中农民工是贬义的,其实农民工并不一定是户籍在农村但到城市做工的一类人群特殊的群体。拥有农村户籍而在城市打工的人员,包括大中专院校毕业后户口在农村而在城市工作的中高学历人员,随着中国户籍制度的完善,将不再拥有城镇和农村户口的差别。农民工是进城务工人员的同义词,城市发展经济的主力军。人们普遍认为指的就是农民工人,这当然是中国人的说法。在美国没有农民这个称谓,统称为农场工人。从字面上分析,农民工人和农场工人好像差别不大,但是深究起来却是两个千差万别的词语。首先在身份上,农民工人的身份是农民而农场工人的身份是工人;其次在工作上,农民工人做的是城市里的工作而农场工人干的是农场里的活计。社会学家、三农问题评论家艾君认为,在中国实施多年的实行二元户籍管理制度下,我们所说的“农民工”,实际是指“身在城市从事非农业工作的农业户口的工人”。

^新生代农民工


^概述

“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是指80后、90后,这批人目前在农民工外出打工的1.5亿人里面占到60%,大约1个亿。他们出生以后就上学,上完学以后就进城打工,相对来讲,对农业、农村、土地、农民等不是那么熟悉。另一方面,他们渴望进入、融入城市社会,而我们在很多方面还没有完全做好接纳他们的准备。新生代农民工年龄18岁到25岁,以“三高一低”为特征:受教育程度高,职业期望值高,物质和精神享受要求高,工作耐受力低。

^新生代农民工博客

新生代农民工博客,是一个专注于新生代农民工新闻资讯报道、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研究、新生代农民工生存现状调查、表达新生代农民工心声、点滴记录中国新生代农民工发展等的90后原创性独立博客,作者郭晓伟,和他的朋友们。

^总体规模


(一)农民工数量继续增长,总量达25278万人

据抽样调查结果推算,2011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5278万人,比上年增加1055万人,增长4.4%。其中,外出农民工15863万人,增加528万人,增长3.4%。住户中外出农民工12584万人,比上年增加320万人,增长2.6%;举家外出农民工3279万人,增加208万人,增长6.8%。本地农民工9415万人,增加527万人,增长5.9%。

(二)中西部地区农民工人数增长快于东部地区

从输出地看,东部地区农民工10790万人,比上年增加323万人,增长3.1%,东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42.7%;中部地区农民工7942万人,比上年增加323万人,增长4.2%,中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31.4%;西部地区农民工6546万人,比上年增加409万人,增长6.7%,西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25.9%。

^流向及就业地域分布


(一)在中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增长较快,中西部地区对农民工的吸纳能力进一步增强

从农民工的就业地区来看,2011年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16537万人,比上年增加324万人,增长2.0%,占农民工总量的65.4%,比上年降低1.5个百分点;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4438万人,比上年增加334万人,增长8.1%,占农民工总量的17.6%,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4215万人,比上年增加370万人,增长9.6%,占农民工总量的16.7%,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分省看,就业地区主要分布在广东、浙江、江苏、山东等省,这4个省吸纳的农民工占到全国农民工总数的近一半。

(二)在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比重继续下降

在长三角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为5828万人,比上年增加18万人,增长0.3%,在珠三角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为5072万人,比上年增加7.4万人,增长0.1%,在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增加数量和增幅均明显低于上年水平。在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分别占全国农民工的23.1%和20.1%,分别比上年下降0.9和0.8个百分点。随着中西部地区的快速发展,东中西部地区农民工工资水平趋同,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对农民工的就业吸引力在逐步下降。

(三)跨省外出的农民工数量减少,农民工以跨省外出为主的格局改变

在外出农民工中,在省内务工的农民工8390万人,比上年增加772万人,增长10.1%,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52.9%;在省外务工的农民工7473万人,比上年减少244万人,下降3.2%,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47.1%。在省内务工的比重比上年上升3.2个百分点。2011年,去省外务工人数减少,改变了多年来跨省外出农民工比重大于省内务工比重的格局。

(四)外出农民工仍主要流向地级以上大中城市

从外出农民工就业的地点看,在直辖市务工的占10.3%,在省会城市务工的占20.5%,在地级市务工的占33.9%,在地级以上大中城市务工的农民工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

^性别、年龄和受教育状况


(一)农民工以男性为主,年长农民工比重逐年增加

分性别看,男性农民工占65.9%,女性占34.1%;分年龄段看,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16-20岁占6.3%,21-30岁占32.7%,31-40岁占22.7%,41-50岁占24.0%,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14.3%。调查资料显示,40岁以上农民工所占比重逐年上升,由2008年的30.0%上升到2011年的38.3%,三年中农民工平均年龄也由34岁上升到36岁。尽管每年农村新增劳动力主要会加入到农民工的行列中,但农民工年龄结构的变化,也说明农民工的“无限供给”状况在改变。

(二)年龄和家庭因素对农民工的空间流动有很大的影响

农民工中已婚者占73.4%,其中,本地农民工已婚者占90.2%,远高于外出农民工已婚者58.2%的比例,这主要是由于本地农民工平均年龄高出外出农民工12岁,本地农民工中40岁以上的占60.4%,而外出农民工40岁以上仅占18.2%。这反映了已婚、年纪较大的农民工更倾向于就近就地转移,大龄农民工不仅外出缺少竞争力,而且需要照顾家庭,这使得他们的外出积极性减弱。

(三)农民工以初中文化程度为主,青年农民工和外出农民工文化程度相对较高

在农民工中,文盲占1.5%,小学文化程度占14.4%,初中文化程度占61.1%,高中文化程度占13.2%,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9.8%。外出农民工和年轻农民工中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分别占88.4%和93.8%。外出农民工的受教育水平明显高于本地农民工,青年农民工的受教育水平最高,也是最具潜力的农民工群体。

(四)没有参加过任何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多数,青年农民工更倾向参加非农职业技能培训

在农民工中,接受过农业技术培训的占10.5%,接受过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占26.2%,既没有参加农业技术培训也没有参加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68.8%。青年农民工接受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要高于年长的农民工;与此相反,年长的农民工接受农业技术培训的比例要高于青年农民工,年龄层次越低,接受农业技术培训的比例也越低,这说明青年农民工正逐渐丧失从事农业生产的技能。

^农民工收入情况


(一)农民工收入增长较快,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农民工收入差距缩小

2011年,外出农民工月均收入2049元,比上年增加359元,增长21.2%。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2053元,比上年增加357元,增长21.0%;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2006元,比上年增加374元,增长22.9%;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1990元,比上年增加347元,增长21.1%。近两年外出农民工的收入增速加快,中、西部地区的增幅高于东部地区,东部和中、西部地区的收入差距缩小。

(二)本地农民工与外出农民工之间、受雇人员和自营人员之间的收入差异明显

在外出农民工中,受雇人员月均收入2015元,比上年增加360元,增长21.8%;自营人员月均收入2684元,比上年增加458元,增长20.6%,受雇人员比自营人员收入低669元。对比本地务工与外出务工的收入情况,在本地受雇的农民工月均收入比外出受雇的低261元。调查数据显示,外出农民工收入高于本地农民工的收入,自营人员的收入高于受雇人员的收入。

(三)在大中城市务工的农民工收入水平相对较高

从外出农民工的从业地点看,在直辖市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2302元,在省会城市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2041元,在地级市、县级市和建制镇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分别为2011元、1982元和1961元。从不同地区务工收入的增幅来看,在直辖市务工的收入增幅要快于平均水平。

(四)不同行业收入水平差别较大,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建筑业和制造业收入增幅高于平均水平

从外出农民工从事的主要行业看,收入水平较高的是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和建筑业的农民工,月均收入分别为2485元和2382元;收入较低的分别是住宿餐饮业、服务业和制造业的农民工,月均收入分别为1807元、1826元和1920元。从收入增幅看,增幅高于各行业平均水平的是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建筑业和制造业,住宿餐饮业、服务业和批发零售业收入增幅低于平均水平。

^外出农民工居住情况


(一)外出农民工以雇主或单位提供住宿为主

以受雇形式从业的农民工,由雇主或单位提供宿舍的占32.4%,在工地或工棚居住的占10.2%,在生产经营场所居住的占5.9%,与他人合租住房的占19.3%,独立租赁住房的占14.3%,有13.2%的外出农民工在乡镇以外从业但每天回家居住,仅有0.7%的外出农民工在务工地自购房。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居住条件要好于中西部地区,在工地、工棚及生产经营场所居住的比例要明显低于中西部地区。从近几年农民工居住情况的变化看,在单位宿舍和生产经营场所居住的比例呈下降趋势,而与他人合租住房、乡外从业回家居住的比例呈上升态势。

(二)四成外出农民工的雇主或单位不提供住宿也没有住房补贴

从外出受雇农民工的居住负担看,49.9%的农民工由雇主或单位提供免费住宿;8.8%的农民工雇主或单位不提供住宿,但有住房补贴;41.3%的农民工雇主或单位不提供住宿也没有住房补贴。雇主或单位不提供住宿的农民工每人月均居住支出335元,占其月均收入的16.0%。

^农工问题


农民工问题是指中国大陆由于农民进入城市参与经济活动后涉及的一系列权益保障的总称。

针对农民工问题,现在在政策研究界、学术界有几种观点:一是部分学者的观点,让农民工在城市住下来,“三农”问题将不存在。二是国研中心研究报告的观点,创造将农民工转化为稳定的城市产业工人和市民的制度环境。

农民工问题在建国后三四十年前表现得尚不明显,但到了改革开放以及建立市场经济的今天,城市与乡村的矛盾就日渐突出。当致富成为人们第一需求和追求目标时,城市人占有各种政策的抉择领导地位、占有意识领先的统治地位、占有生产资料转化成货币的掌控权等等,当处在两眼墨黑最封闭的乡村的农民进城务工时,自然会对他们制造出许多政策的限制,强加给一些莫须有的罪名,赋予一些带有歧视性的概念、名词。

再说农民工在就业方面,城市制定外来劳动力分类目录,把脏乱差工作留给民工。农民工从事行业的基本特点是:体力要求较高的房地建筑工、城市清洁和环境保护的操作工种、绿化养护的苗木工、居民家中的钟点工或保姆、厨师、服务员等脏、累、险、差工种。出现这些限制和歧视的主要原因是意识问题。因为意识的误区,导致制定政策的错位。

其一,在决策者眼里,因为存在城市居民与农民工的利益之争,即农民工进城就业,加剧城市居民的就业矛盾,因此城市政府的政策趋向与城市居民的利益趋向一致。

其二,政府害怕“城市病”,从而试图将农民圈在农村。

其三,中国各大城市存在“隐性超城市化”,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进入必然使城市的“超城市化”进一步加剧,城市治理成本大幅加大。

其四,城市劳动力失业给城市政府带来的成本十分巨大,而农村劳动力找不到工作最多也只是回家种田,政府反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入。

其五,城里人对农民工的歧视一方面源自文化差异、生活习惯等由于出身形成的尊卑贵贱观念;另一方面则是一部分城里人认为农民工抢他们的饭碗而产生的反感和仇视。

这些原因虽是城市限制农民工进入数量、工种限制等歧视性政策的直接理由,当然农民工就业歧视也有一些其他深层的政治、经济等综合因素。

农民工问题的根源在于城市文化派生出来的对乡村的政治、文化、经济的排斥而产生的人的等级观念的歧视。这就是有的学者所说的农民属于“草根”底层,城市人属于“花草”上层。因此,解决了农民工进城问题,即便让他们在城里住下来,并不能从根本解决所有农民问题,更不可能出口狂言“三农问题将不存在”。这种理论观点,实际属于修修补补,治标不治本,形而上学、纸上谈兵。

农民工保障问题

农民工保障问题与中国二元社会结构高度相关,关系到中国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近期出现的“ 民工荒”已为中国农民工问题敲响了警钟。笔者认为,农民工保障的缺位是中国二元社会结构的必然产物,解决农民工保障问题是顺应中国社会转型要求的重要举措,是维护农民工权益的重要形式,也是解决“ 三农”问题的内在要求,应将为农民工提供保障作为解决目前“ 民工荒”的应对之策。解决农民工保障问题必须消除目前存在的认识上的误区,同时在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的过程中也不能操之过急。现在只有在工伤保险领域,出台了比较统一、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其中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且根据此《通知》,各省根据各地的实际经济发展水平等,制定各地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具体规定,如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出台的《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意见》。基本实现了农民工发生工伤,享受与非农民工同等的待遇保障,甚至更为灵活的享受工伤待遇的方式。但关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领域,农民工待遇并没有完全实现与非农民工相同待遇。

^户籍问题


中国将解决长期在城市就业居住农民工的户籍问题,《国务院关于解决

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提出,要逐步地、有条件地解决长期在城市就业和居住农民工的户籍问题。《意见》规定,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适当放宽农民工落户条件;大城市要积极稳妥地解决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户籍问题,对农民工中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高级技工、技师以及其他有突出贡献者,应优先准予落户。具体落户条件,由各地根据城市规划和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改进农民工居住登记管理办法。对于农民工维权问题,《意见》明确,要加大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执法力度。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完善日常巡视检查制度和责任制度,依法严厉查处用人单位侵犯农民工权益的违法行为。健全农民工维权举报投诉制度,有关部门要认真受理农民工举报投诉并及时调查处理。加强和改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对农民工申诉的劳动争议案件,要简化程序、加快审理,涉及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的要优先审理。起草、制定和完善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法律法规。《意见》要求做好对农民工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要把农民工列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要简化程序,快速办理。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有关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应当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涉及农民工的诉讼活动、非诉讼协调及调解活动。鼓励和支持律师和相关法律从业人员接受农民工委托,并对经济确有困难而又达不到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律师费。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定的法律援助资金,为农民工获得法律援助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意见》提出,要强化工会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作用。同时,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组织在农民工维权工作中的作用。

^重要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08〕1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农民工

农民工是中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已成为中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农民工工作直接关系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不断加深,国内部分企业生产经营遇到困难,就业压力明显增加,加上元旦、春节临近,相当数量的农民工开始集中返乡,给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新情况和新问题。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工作部署,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农民工就业

采取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广开农民工就业门路。落实中央关于扩大内需、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帮助企业解困,在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中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增强吸纳农民工就业的能力。发挥政

府投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对稳定就业的导向作用,尽可能提供较多的就业岗位。对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要引导其与农民工开展集体协商,采取灵活用工、弹性工时、组织培训等办法,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防止出现大规模集中裁员现象;对可能出现的大规模裁员,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调控。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农民工,要按规定及时核发一次性生活补助。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强对农民工的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和就业信息服务,收集适合农民工的岗位信息,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布。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加强输出地和输入地的相互协作,开展有组织的培训就业和劳务输出;在有关部门指导下,依托市场机制发展各类培训就业服务组织,多渠道推动农民工就业;积极培育劳务品牌,建设劳务基地,形成示范效应,带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促进农民工劳务输出。灾后重建、农田水利、交通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尽量多招用因企业关停或减产裁员而失去工作的农民工。

二、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

加大对农民工培训的投入,改进培训方式,扩大培训效果。各有关部门和教育培训机构要继续做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阳光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星火科技培训、雨露计划等培训项目的实施工作。要围绕市场需求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提高农民工择业竞争能力;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技术改造新开工项目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就业的适应能力;围绕回乡创业组织开展创业培训,

农民工 提高农民工的自主创业能力;围绕农业现代化、产业化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提高返乡农民工的农业技能;对青年农民工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适当延长培训期限,强化职业技能实训,使其至少熟练掌握一项职业技能。在中等职业学校开展面向返乡农民工的职业教育培训,根据返乡农民工的特点开设专业和课程,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三、大力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和投身新农村建设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抓紧制定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具体政策措施,引导掌握了一定技能、积累了一定资金的农民工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地方人民政府要在用地、收费、信息、工商登记、纳税服务等方面,降低创业门槛,给予农民工返乡创业更大的支持。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开辟农民工创业“绿色通道”。鼓励农民工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农村二三产业、生态农业和县域中小企业。做好农民工返乡创业的金融服务工作,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产品支持力度,提供符合农民工返乡创业特点的金融产品,继续加大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推广力度。农民工返乡创业属于政府贴息的项目要按照规定给予财政贴息,帮助其解决创业资金困难。结合推进新农村建设,创新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体制机制,采取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组织引导返乡农民工积极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中小学和职业学校、乡镇公共卫生院、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机构、文化设施等建设。利用当前农民工提前返乡、农村劳动力增加的有利时机,将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有机结合起来,加快解决农村供水、用电、修路、求学、就医等突出问题,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利用冬春农闲时期大规模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大力发展县域经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扶持农产品精深加工,支持农村中小企业发展,最大限度吸纳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四、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努力创造有利于农民工稳定就业的良好环境,维护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权益。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加强工资保证金账户管理,强化工资支付监控,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定应急预案,避免和及时处理因欠薪问题导致的各种突发事件。建立劳动保障、建设、公安、工商、金融、工会等有关部门对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联动防控机制,及时掌握企业拖欠工资的情况。企业关闭破产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对恶意欠薪逃匿的业主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要妥善处理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本着“快立、快办、快结、办好”的原则,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农民工

劳动争议案件,尽可能采取简易程序处理,对小额劳动报酬争议案件实行终局裁决。凡符合先予执行条件的案件要依法先予执行。

五、做好农民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

按照国家政策认真做好返乡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对在输入地受工伤的农民工,农民工输出地劳动保障部门要主动与农民工输入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协调,保障返乡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抓紧制定农民工社会保险关系异地转移与接续办法。建立健全农民工公共服务体系,做好对农民工的各项公共服务。及时妥善安排返乡农民工子女入学,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要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并享受当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有关待遇,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返乡农民工子女入学。教育督导部门要将返乡农民工子女入学情况列入当地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积极引导返乡农民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解决其看病就医问题。加强返乡农民工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及时做好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的衔接。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农民工输入地和输出地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机构要加强协调配合,做好返乡农民工及其随返家属的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做好农民工返乡的管理服务工作。农民工输入地和输出地人民政府要加强相互衔接和协调,及时沟通情况,组织返乡农民工有序流动,帮助他们解决返乡中的实际问题,对困难人员给予适当救助,使农民工顺利回家过节。交通运输部门要针对春运高峰提前的情况,及早制订相应的疏导预案,安排组织好运力,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各地区特别是交通枢纽地区要积极做好返乡和回城农民工的交通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好车站、码头和客运车船的公共秩序,避免农民工滞留,有效防范、坚决打击侵害农民工人身财产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六、切实保障返乡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

农民工是流动在城乡之间的特殊群体,耕地仍然是他们的基本保障。违法流转的农民工承包地,农民工要求退还的要坚决退还;因长期占用不能退还的,要负责安排返乡农民工就业。对依据口头协议等方式进行短期流转且农民工要求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原则上应退还农民工。长期流转又有流转合同的,可依法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有纠纷的,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服务,农村土地流转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或限制,也不得截留、扣缴或以其他方式侵占返乡农民工的土地流转收益。积极推进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作为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抓紧抓好。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本部门涉及农民工管理服务的政策措施,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农民工工作。要建立健全农民工统计监测网络,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情况。切实做好农民工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农民工正确看待当前的经济形势和企业的经营困难。加强农村地区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管理,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帮助农民工解决生产生活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各地农民工工作协调机构要加强组织协调,积极研究解决农民工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国务院办公厅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十件实事


全国农民工工作座谈会提出为农民工办十件实事,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在会议讲话中强调,做好农民工工作关键是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抓好落实,使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能够给农民工带来实惠。他指出,围绕农民工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要着力抓好十件实事。

第一件实事:继续清理和防止工资拖欠,全面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要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依法处罚力度。

第二件实事:指导各地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好开心的农民工

所有地区(除西藏外)都要在今年内实施小时最低工资制度,促进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

第三件实事:制定和推行劳动合同范本,加强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和监督,重点抓好农民工比较集中的采掘、建筑、加工等行业的监督检查。

第四件实事:指导和监督企业改善职业安全卫生环境,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和单位要限期整改。

第五件实事: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权益,严厉查处损害未成年工权益和介绍、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

第六件实事:推动农民工输入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普遍向农民工开放,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

第七件实事:完成今年的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对煤炭等高风险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安全培训。

第八件实事:加快推进农民工工伤保险,采掘、建筑等高风险行业要全面推行。今年内实现大中型煤矿农民工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同时,推进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和探索养老保障办法。

第九件实事:落实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输入地要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同住子女入学,并免除借读费。

第十件实事:做好农民工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将农民工及其子女纳入传染病预防控制和计划免疫范围。

^实名制度


进京农民工也有“一卡通”。在规范企业行为,保证农民工工资来源的同时, 北京市建委于2007年正式推行了农民工的实名制卡制度。2007年将由市政府拨付1600万元为农民工免费发放60万张实名制卡,占农民工总数的60%—70%。实名制管理卡记录了每一个农民工的身份证、上岗证、劳动合同和是否通过安全培训等信息;记录了农民工每天门禁考勤、完成工作量和应得工资等工作信息;这些信息每个月在工地进行公示,使每个人的工作一目了然,工资的结算清晰、透明。实名制卡还具备普通银行卡全部的金融功能,农民工可以用它存钱取钱和刷卡消费。企业通过实名制卡可以实现对每一个农民工的跟踪管理,还可以对企业用工成本进行汇总分析。实名制卡还可以延伸到为农民工购买各项保险和火车票、缴纳电话费等服务功能。

^存在问题


长期以来,正因为户口问题的不合理性、行业划分的误区、成分身份

的划分,导致社会认识上的误区,再加上一些地方政策上的失误,社会上对人自然形成了三六九等,农民的身份成了终身制,在社会处于“草根”阶层,被看成是愚昧落后的象征,所以在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终于表现出了一些不可调和的社会问题,农村的三农问题也出现了。可以说,从一定意义上讲,户籍划分的不合理性、农民身份的界定和其不变性,是中国出现三农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导致出现农民工问题的主要原因。既然如此,这部《农民权益法》如果把农民再次进行身份界定,等于给三农问题,尤其是农民工问题的解决雪上加霜,不仅保护不了所界定的农民,而且又会伤害亿万农村劳动力(即人们所说的农民)的自尊心。公安部正在全国推广的进一步户改方案,消除城乡户籍差别是大势所趋,尤其是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来,一些省份明显加快了户籍制度改革的步伐。广东就借鉴湖北经验,加快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农业人口比例较低的珠三角地区,明年或后年将首先消除城乡户籍差别。陕西、山东、辽宁、福建等省份,也开始着手建立城乡统一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农村人口正在逐步享受国民待遇,这已是大势所趋。既然大家都是国民了,都是居民了,没有了等级非农业与农业之分,统一为居民,那么再次根据户口本上的户籍划分农民和非农民。不是一种以科学发展的眼光,而是闭门造车、纸上谈兵。

户籍改革的步伐正在加快,户口迁移必定会变为户口登记制。从试点地区看,目前,“合法固定的住所”与“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是户改过程中对户口迁移的两个普遍应用的基本落户条件。那些进城务工、在城市长期居住、今后也不打算回农村居住的人,能给界定为农民吗?如果给他们再在户籍上写着是农民,他们享受的教育、医疗、公共服务等如何解决?这有等于制造了新的农民工问题,他们在城市中又成为弱势群体,不能享受和城市户籍人口同等的福利。由此可见,如此界定农民概念,必定会带来更为复杂的农村和城市的社会问题。

^生活质量


在调查的农民工中,被克扣和拖欠过报酬的农民工分别占两成。其中半数以上的农民工被克扣或被拖欠的报酬属于工资收入。农民工被拖欠报酬时间最短的有一个月,最长的达到八年,平均被拖欠了四个月。被拖欠过半年以下的农民工有五千一百九十五名,占被拖欠农民工数的百分之九四点四九。农民工权益受保障的程度明显偏低。农民工所在单位提供工作待遇较低。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农民工没有享受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近八成的农民工不能带薪休假,还有八成的女职工无法享受带薪休产假制度。另有五成左右的农民工得不到工伤补偿或者加班补贴,近四成农民工未与单位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或协议。

农民工生活质量普遍不高。首先是农民工生活、卫生条件差。受工资水平低限制,大部分农民工的月消费几乎全部用于住宿和食品消费,而在生病时,只有少数人会选择去正规医院,其他人大都选择自己买药治疗或去个体诊所。其次是居住环境质量差。近四成的农民工居住在工棚或集体宿舍里,地方狭窄拥挤,室内肮脏零乱,除了被褥衣物,几无他物。子女受教育难、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不到位、农民工从事的职业技术含量低且工资水平低也是农民工面临的问题。

^精神生活


目前北京的农民工的精神生活状态是令人担忧的———在他们当中,许多人缺少最基本的文化娱乐方式,许多人的精神上缺乏与外界的沟通和交流,许多人面临着性苦闷和性压抑。不过对于农民精神上的“亚健康”危机,政府已经引起重视。从文化局送片进工地,到文明办评选来京务工人员“文明之星”,再到市总工会为民工建图书室,买电视机,政府各个部门已经开始为丰富农民工的精神生活,进行了努力。

虽然这些努力是探索性的,但其积极意义是不容小觑的。因为长期以来,城市的管理者,对于农民工都是“只管手脚,不管头脑”,他们把工作的重心放在如何防范农民工的犯罪行为上,放在“严查、严管”上,而对于农民工的利益、情感需求等精神世界的问题则很少过问。这样的“防范式管理”导致了许多弊端:其一,农民工的利益、情感需求一旦被忽视,无法诉求,就有可能成

为一些过激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诱因;其二,防范式的管理有着诸多副作用,尤其是当少数素质低下的管理人员借管理之名为自己或为自己所在的小团体谋取私利时,这种管理方式就蜕变为一种侵犯外来民工合法权益的工具。而现在,“防范式管理”的体制终于出现松动,城市管理者开始重视对农民工开展各种形式的服务,开始进入农民工的精神世界进行对话和交流,这无疑是一个进步。不过,城市管理者的积极作为也面临着挑战,例如《新京报》报道就提到,如何让丰富和净化农民工的精神生活的工作,形成一个长期,可持续的机制,有着不小的困难。的确,当下行政机关效率和其有限的人力决定了,他们很难长期孤军作战,为北京几百万农民工提供足够精神产品和服务。而且行政机关提供的服务方式往往是单一而统一的,他们最多只能放几场电影,建几个图书室等,而现实中,农民工精神生活问题并不是缺少文化娱乐设施这么简单。在日常生活中农民工常常遭遇各种精神问题,如工作无着落或不顺心产生的焦虑感,被城里人歧视所产生的自卑感,权益被侵害时所产生的愤懑和压抑,恋爱交友失败时所产生的挫折感……对于这些个性化的日常问题,政府显然无法一一的关怀。政府没法关怀,那么谁来关怀呢?答案很简单,靠农民工自己,靠社会团体。《新京报》报道提到,当前,北京的农民工群体中出现了一些自发的组织,如为农民工提供艺术演出的“农民之友”;卖菜农民陈军设立的“排忧热线”;旨在让打工妹找到归家感的“打工妹之家”。这些自发团体由于源于农民工自身,与农民工沟通有着天然的优势,在日常生活中能经常为农民工排忧解难。不过它们也面临困境———团体工作者缺乏培训,素质较低,团体经费匮乏,随时都有可能“断顿”。此外,媒体曾经报道,一些高校和社会上的团体深入农民工开展帮助,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些团体往往很难坚持。所以政府能否对这些农民工或社会团体进行资助,支持类似团体的建立,这样的话,将有利于催生一个健康社群文化的形成。大大小小散布在数百万农民工中间的社群,将能在农民最缺乏信心的时候,最沮丧的时候,最压抑的时候……给农民工兄弟姐妹们以勇气和温暖,让他们找到回家的感觉,得到心灵的抚慰。

^工资拖欠


^主要原因

1.雇主有意拖欠。多见于餐饮、制衣、制鞋等企业,受金融危机影响,计算机类企业也出现此类情形,雇主有意拖欠,有钱也不发给农民工。

2.一些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使农民工的工资不时能按时领取。如北京美洲视线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明明已经账面亏空,却一边向员工吹嘘自己有多么雄厚的资金实力,一边又暗地变卖公司资产以图不支付员工应得工资,致使40多名员工3个多月工资付之东流,损失共达50多万之巨。

3.将拖欠工资做为留住人的一种手段。建筑行业普遍存在用尾欠作为留人的手段。包工头普遍担心春节后人手缺乏,或者跑到其他包工头那里,往往拖欠农民工一部分工资,一般在600元左右,强迫农民工来年继续在其手下干活。

4.垫资施工是欠薪的根本原因之一。据调查,有这样一个不成文的“潜在规则”:多数开发单位都将“施工企业先行垫付工程款”作为招标的一个必要条件,等工程进展到一定程度,开发商再将工程款分期分批拨付给施工单位,这就给拖欠工资问题埋下伏笔。

5.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导致欠薪。农民工运用法律自我保护的能力较低,认为老板给不给钱,或者什么时候给钱,是老板的事,自己拿他没办法。

6.政府工程资金缺口大,造成拖欠。

^采取措施

1、建立施工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约束和保障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一是施工企业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向工程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交纳职工工资保障金,工资保障金在工程合同价款中列支,专款专用。二是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将工资保障金存入指定银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三是施工企业招收农民工,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依法享有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以及保险福利的权利,并在规定期限内持农民工名册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四是施工企业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施工工程期限小于一个月的或者双方约定支付工资期限低于一个月的,另其约定。五是在工程建设期间及工程竣工后60日内,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启动工资保障金,及时发放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2.严格规范新建项目的审批手续。对建设资金不到位的建设项目不办理项目审批,不予立项、不予开工建设,做到新帐不欠,老帐限期付清。

3.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对存在拖欠农民工资问题的房地产和建筑业企业,主管部门记入企业信用档案,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对清欠不力,没有及时完成清欠任务的房地产和建筑业企业,将向社会公布进行曝光。

4.建立日常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设立拖欠举报投诉电话,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建筑业企业的监管,促使每个建设领域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落实清欠责任,及时兑现农民工工资。

5.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其主要由政府财政出一部分资金,组成欠薪保障应急基金,专门用于应付突发性、群体性的欠薪纠纷。目前,浙江省嘉兴、温州已经建立这一制度。其主要针对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抗市场风险能力比较弱,在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存在时间成本和程序复杂难以让农民工接受的情况下,有效地保证农民工群体临时性的生活救济。

6.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加强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朋友的法律法规保护意识,有关部门应设立农民工工资清欠举报电话,一旦发现有工程款拖欠的,农民朋友能及时向政府反映。

7.国家应继续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监管力度,抑制不合理的投资行为发生,以切实防止新的拖欠现象发生。

^历史状况


中国大陆的民工是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后,开始大量涌入城市,才渐渐出现的。从全国来看,最开始的农民工主要以建筑业为主,接着就是制造业。改革开放以后农民工流动的规模在中国是史无前例的。流动迁徙的形式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跨地区流动,随着沿海地区工商业的快速发展和劳动力的不足,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大量短期甚至长期迁移东部经济发达地区,这种人口流动也称为“民工潮”;另外一类流动则是农民就近流动到快速发展的本地城镇。

^社会现状


^概况

据有关方面测算,2005年农民工数量估计1.5亿人。农民工主要分布于建筑业、采矿业、第三产业和其他产业链低端或劳动力密集型产业。沿海地区各个生产领域的产业工人均以农民工为主,农民工的提法从1990年代作为术语开始频繁出现,在此以前最常见的提法为民工。由于户籍制度造成的就业、福利歧视等原因,农民工是中国大陆城市最底层的阶层,许多人处于非常艰难的生活和工作状况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已经逐步采取措施,以统一城乡户籍制度,这将从根本上达成农民工的公平就业和待遇。

^子女

农民工子女没有城市户口,其教育成为一大问题。

^医疗

农村打工者没有参保意识,在发生工伤或疾病时,不能享受医疗保险。

^权益

由于中国大陆现状是人口众多,就业问题成为头痛的问题,城市本身存在大量失业,农村劳动力特别是青壮年劳动力绝大多数处于闲置状态,加上城乡二元体制的分割,直至2005年为止,农民工的权益仍旧没有任何保障,由此引发的农民工问题自1990年代中期以后开始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这一庞大的群体学者将其划为边缘人、弱势群体,绝大多数没有任何社会保障,没有养老保险、也没有医疗保险,因工致伤、致残和致死的事故的基本人权都没有保障,甚至诸多黑心的企业、雇主恶意克扣、拖欠和拒付农民工的工资,并已酿成社会问题。民间涌现诸多农民工维权斗士,媒体开始广泛关注农民工问题,政府开始考虑农民工问题。2005年2月7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废止〈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配套文件的通知》,并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民工维权手册》。温家宝担任总理以后开始关注这一问题,并开始整治恶意拖欠工资的雇主,2006年1月18日国务院推出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

^解决策略


社会学家、三农问题评论家艾君近几年年针对农民工问题提出一些看法和实施策略。他认为,要界定农民工问题,解决农民工问题,首先要弄清楚农民是什么?农民如果是一种职业而非身份,该按照职业,也就是从事农业生产工作的人来界定农民。如果界定农民是一种职业,那么“农民工”又是什么呢?是种职业?是农民职业转工人职业?是既做工人又做农民?那么那些长期从事非农业劳动的农村人还是农民工吗?他认为,如果说农民是一种职业,眼下提出农民工概念的本身就存在概念不清和语法的误区。如果承认农民是种身份,那么提出“农民工”的概念是成立的。

他强调,首先,“农民工”的概念就变成一个错误的提法。农民是职业,那就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了,那么农民工,不就成了“从事农业生产的工人”了吗?可事实上,社会上把农民工指的是农业户口,但从事着非农业工作的劳动者。从“农民工”一词的盲目出笼,已经把“农民”给界定为一种身份了。也许“农民工”一词的出台就缺少科学性合理性,也走入了概念的误区。艾君认为,农民工问题的根源在于城市文化派生出来的对乡村的政治、文化、经济的排斥而产生的人的等级观念的歧视。这就是有的学者所说的农民属于“草根”底层,城市人属于“花草”上层。因此,解决了农民工进城问题,即便让他们在城里住下来,并不能从根本解决所有农民问题,更不可能出口狂言“三农问题将不存在”。这种理论观点,实际属于修修补补,治标不治本,形而上学、纸上谈兵。

他认为,户籍制度是引发城乡差别的原因之一。即使在城市里工作,身为农民户籍身份的农民工也无法享有城市人的“补贴”。城市化的实质是转化农民为居民,转化小生产的主体为现代市场经济的主体。户籍制度是农民工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也是三农问题的产生的一大原因,是农民受到歧视、受到不公平待遇的主要因素,是其他诸如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一切公平制度之所以存在并得以执行的前提!

随着城乡一体化的进程和城乡统一户籍制度的实施,伴随农村医疗、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福利的实施,农民工必成历史。

他提出了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关键,认为应该有步骤、有规划、分阶段、有深度地进行城乡改革,切实解决三农问题:

其一,首先要从户口制度入手,在2年内彻底取消其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 “ 居民户口 ”,打破多元体制向一元体制转化。消除城乡户籍差别是第一步。其二,在消除城乡户籍差别之后,新的制度安排必须要迅速跟进,利用2-3年时间建立起城乡社会福利、医疗、养老、就业等保障一体化的制度。其三,从户口入手,福利、医疗、养老、就业等保障一体化的制跟进,然后就要着手解决好农村人土地归属问题。农村解决好了以上三点,接下来就是在城市、农村,实行“以房定户”制度。即,人出生后,就注册永久性公民出生地户口,户口的迁移实行像婚姻登记一样注册登记制,登记注册的基础是有住房作为唯一的条件。眼下“农民工”一词的出笼是个值得思考的社会问题。由此看来,那么我们城里的工人下乡种田是否该叫“工人农”了,岂不贻笑大方吗?

也有专家提出,解决农民工问题存在两个主要的障碍。一是城乡二元体制的人为壁垒;二是农民工文化水平低下的历史痛楚。要解决这两个问题,就要打破障碍。主要方法是:城乡二元体制需要破解。所谓破解,即不能一棒打死,不能一棍打翻。城乡二元体制在历史的特定时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推动了中国的发展。落后的体制没有跟上快速发展的社会。随着农业技术的提高,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大批剩余的农村劳动力开始向城市转移。30年的转移造成的后果是城市有很大一部分人是广义上的农民工。他们满怀理想,打平之后发现,这个世界原来不是他们的。而悲剧的根源就是城乡二元体制。二元的城乡体制让进城的农民工享受不到城市的各种福利和待遇。受伤后,保险缺失;失业后,他们还是农民;子女入学,“赞助费”让人“望校兴叹”。虽然如此,部分城市试图改变城乡二元体制的失败又告诉我们这个体制不得不继续沿用。因为,城乡二元体制消除之后会面临城市人口膨胀及随着而来的城市问题,也会造成农业人口的短缺。因为在城乡两级分化严重的今天没有农民不会甘愿留守农村,因为人总是希望生活能够更好的,因为城市的公共设施、便利的生活条件让人羡慕。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院长彭希哲教授在《中国农民工调查》中指出:“农民工之所以能够在城市中以比较低廉的价格从事经济活动,正在于他们的这种两栖身份。如果中国没有户籍制度,农民工就会希望拥有与城里人一样的生活方式、一样的收入、一样的劳动条件,但我现在觉得我是农民,我的家在农村,我到你这里来就是为了挣点儿钱而已,只要收入我认为可以,我就干了,这就是中国很低的劳动成本之所以能够存在的一个很重要的前提。”

畸形的“民工荒”告诉我们,随着经济结构的转型,农民工也必须转型。九年义务教育历经风雨之后已有95%以上的普及率,新一代的农民工文化水平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文化水平的提高对他们在务工过程中的帮助取得明显效果。他们的工作可以更轻松了,维权意识提高了,业余生活丰富了。因此,我们有必要继续普及义务教育,尤其是尝试普及“十二年义务教育”。仅仅是教育并不能让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中立稳脚跟。伴随着中国经济结构转型的步伐加快,传统的靠体力生存的“苦力”市场逐渐萎缩,一大批需要专业技能的企业诞生。企业需要有技术的农民工,大部分农民工却只有体力。这就造成了部分行业出现了所谓的“民工荒”。“民工荒”的出现告诉我们,在加快经济结构转型的同时,不要忘记让“农民工”也跟着转型,否则,转型后的企业就会缺少血液,无法生存。

^歧视色彩


长期以来,“农民工”已经成了人们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习惯性称呼,与这个词相伴的往往是更多的关注和同情。而最近,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在谈及“农民工”这一称谓时表示,这样的称谓本身就带有歧视色彩,呼吁社会慎用这一称谓。

“工农商学兵,本是职业的划分,为什么唯独“农民”永远要被加上特定的标签呢?”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昨天在与社科界专家学者座谈时提出了自己的质疑,并呼吁取消“农民工”这一称谓:

卢展工:专家们都在这里, “农民工”应该呼吁取消这个概念。农民是职业呀,哪有生出来就是工人的?哪有生出来就是商人的?结果偏偏农民生出来就是农民,刚生出来就变农民了,他还没干活儿呢,就农民了。我提了好几次,尽量不要用“农民工”,工人就是工人,就是从农村到城市当工人就是工人。要不你干脆都是这样,农民干部,当了常务副省长了也是农民干部,农村出来的嘛。

卢展工:包括在企业、在单位的相应的待遇,你农村招进来的跟本地的就不一样,跟城市居民就不一样,一系列的歧视,本来应该融合,到哪个地方就应该融合到单位,融合到学校,融合到我们社会,这个社会才能和谐。“农民工”这一称呼的背后隐藏的是一系列的歧视,要努力消除身份界限,鼓励外来务工人员融入社会。

^大连农民工享市民待遇


大连市农民工达92万人。大连市委、市政府把农民工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就农民工最需要的职业教育培训、子女教育、社会保障、户籍改革和城市公共服务等方面制定详细规划,分步落实。大连给予每位农民工市民化待遇,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变成了新市民。

在大连,不论是图书馆还是文化馆,都向农民工免费开放。夏季的每个周末,大连还在农民工聚集的地方安排露天电影、广场演出,满足农民工的精神文化需求。

大连把农民工子女纳入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范畴,入学率达到100%,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允许填报公办普通高中和公费统招志愿。现在,大连中小学在校学生中超过两成是“外来娃”。

从去年开始,大连采取全民培训、免费培训,将农村劳动力和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全部纳入免费培训对象,针对大连急需的20多个工种进行免费培训。

2 2008年陈军导演电影


^基本信息


片名:农民工 / 民工潮影片类型:剧情

国家/地区:中国

对白语言:汉语普通话

色彩:彩色

导演:陈军 Jun Chen

编剧:赵冬苓 Dongling Zhao

主演:宋运成 Yuncheng Song

王柠Ning Wang

王景春Jingchun Wang

^剧情简介


农民工创业者陈大成带着妻子秀清,女儿花儿衣锦还乡。回乡路上,当年离乡入城,艰难打拼的过程慢慢浮现在大成的脑海中……

1991年,安徽阜阳农民大成带着他的几个兄弟茂盛、喜龙和二牛一起闯进了涌向沿海城市的民工大潮。途中,大成巧遇同样外出打工的农村姑娘秀清。众人来到城市,秀清投靠表姐阿玲,到小饭馆打工。大成与兄弟们凭力气和头脑到处打工,却在采石场误入骗局。种种曲折之后,大成等终于凭借要钱不要命的拼劲儿在城市站住了脚。

1993年,大成等在建筑工地打工。二牛妹妹以优异的成绩考入高中,二牛却为妹妹的学费犯了难。他瞒着工头,去别的建筑工地打夜工赚钱,被工头开除。二牛和大成等苦苦哀求,工头却毫不讲情面。在沉重的压力下,二牛不堪重负,坠楼身亡。大成深深体会到,尊严比命更加重要。适逢洪灾来袭,大成等带着一腔悲愤投入抗洪救灾,其英勇奋战的行为获得了城市媒体的赞誉和城市领导的嘉奖。在这个过程中,大成和秀清的感情也日益加深,两人终于携手成婚,在城市里安下家来。 大成带着兄弟们苦干实干,终于在2003年成立了自己的建筑工程队,秀清也怀上了大成的孩子。就在这时,大成却因为承包商钱老板失踪而陷入了农民工讨薪风波。茂盛为了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冒险向老乡预支工程款,却险些被告上法庭。为救出大成,秀清与老乡周旋,终于让他们撤诉,自己却因为流产而无颜面对大成,不告而别。大成等找到钱老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却发现钱老板其实也身受三角债之累。钱老板被大成的情义所动,主动提出用工程抵债,大成的事业由此走出困境,反而取得了更大的发展。

2005年,当公司越做越大,大成却开始面临诚信危机。为了追求利润,茂盛和大成的分歧越来越大。因为大成坚持诚信,兄弟俩最终决裂,茂盛带着喜龙离开,大成的公司也面临倒闭。而在这时,两年来杳无音信的秀清却传来了消息。大成与秀清重逢,得知秀清已无法生育,但大成对秀清仍然一往情深。两人和好如初,领养了女儿花儿。大成凭着诚信经营,从头开始,再度开创自己的事业。

这次大成回乡,终于实现了他和茂盛、喜龙、二牛当初离乡时的誓言:一座崭新的工厂在家乡的土地上矗立起来。而越来越多的新一代农民工正像大成他们当年一样,带着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如潮水般涌向城市。

^背景花絮


阜阳,是全国五大农民工源头之一,每年有200多万农民常年在外务工。影片中以“大成”为代表的农民工形象,是全国农民工群体的缩影,他们走南闯北、艰苦创业的曲折经历,体现了农民工群体吃苦耐劳、诚实守信的优秀品质和不屈不挠、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同时也展现了阜阳的地域特点、民俗民风,以及这个城市的生机和活力。

电影《农民工》是安徽省阜阳市首次参与拍摄的影片。影片以阜阳农民工在外创业典型人物以原型进行创作,片中很多角色由农民工亲自出演。影片讲述了阜阳农民大成带领众兄弟背井离乡,前往江浙打工的曲折过程。随着社会的发展,在党和政府不断关怀和支持下,大成们靠着诚信、勤劳、坚韧、机智、勇敢……终于获得成功。影片以阜阳市、颍上县和宁波地区等地作为主要拍摄景地,并在影片中充分体现了安徽和阜阳的地域特点、民风民俗。

由阜阳市委宣传部、安徽省泰洋文化传播公司、北京九州同映国产数字电影有限公司、北京真实焦点影视文化传播公司联合摄制完成的电影《农民工》,被国家电影局列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优秀国产新片、重点献礼影片”。影片以阜阳农民工为原型进行创作拍摄,真实记录了阜阳农民工走南闯北、艰苦创业的曲折历程,体现了阜阳人民吃苦耐劳、诚实守信的优秀品质和不屈不挠、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展现了阜阳的地域特点、民风民俗,反映了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以及党和政府对农民工的关注、关心和关怀。

2008年12月6日,“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10部国产影片发行推介仪式”在北京星美国际影城举行。在国家广电总局力推的一批国产新影片中,由安徽省阜阳市牵头拍摄的以农民工为题材的纪实影片《农民工》(原名《民工潮》)名列其中。

^电影评价


我国第一部反映农民工生活的故事片《农民工》于2008年12月9日在北京全国政协礼堂举行了首映式。首映式上,观众们时而随剧情发笑,时而被故事感动得流泪,无不为之动容。特别是在受邀的800名农民工代表中引起了强烈共鸣,许多人泪流满面。放映结束后,许多农民工激动地说“真没想到,电影拍得这么真实、感人!我们好像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中国电影评论学会会长章柏青动情地评论说,“我好久都没有看到如此让我感到满意的国产主旋律影片了!影片以真人、真事为创作原型,用真情、真爱打动人,让我看到了农民工身上的许多优秀品质。”

著名女作家、北京社科院研究员张西说,影片切入点非常好,以小见大,人物形象鲜活,故事真切感人,祝贺影片主创人员拍出这么好的作品。

国家铁道部政治部部长王勇平看后说,我被农民工感动了,他们是一个可爱、可敬的群体。我们要组织铁路部门的职工观看这部影片,提高我们为农民工服务的水平。

安徽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李维勇在观看电影过程中三次流泪。他说,之所以流泪是因为电影很真实、很感人,把农民工经历的苦辣酸甜表现得淋漓尽致。我们在为电影叫好的同时,应该继续关注农民工、关心农民工、关爱农民工。

3 许辉著小说


^图书信息


书 名: 农民工

作 者:许辉合者:耿玲

出版社: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黄山书社

出版时间: 2010年03月

ISBN: 9787546110073

开本: 16开

定价: 25.00 元

^内容简介


《农民工》内容包括:张如意的脚脖子被麦棵扎疼了、当张如意接到刘国庆的信、在张老集去郑城的路上、遭遇二五眼、这跟猪窝有啥区别、我叫张如意、每个人都有秘密、谁的胳膊值钱、清包、接踵而至、共同失踪、在保城的年……

^图书目录


第一章 出门/001

张如意的脚脖子被麦棵扎疼了/002

当张如意接到刘国庆的信/005

在张老集去郑城的路上/010

遭遇二五眼/018

第二章 壮工/025

这跟猪窝有啥区别/026

我叫张如意/030

每个人都有秘密/035

第三章 包工/043

谁的胳膊值钱/044

清包/050

接踵而至/055

共同失踪/060

在保城的年/063

第四章 追寻/69

刘丽芳的电报/070

在青河听丽芳说/075

谈判/086

重逢/091

第五章 东北/099

去见关老板/100

抬大木/104

刘丽芳的成仙计划/112

永远的金矿石/119

第六章 崛起/127

钱海明捅了张如意一拳/128

我得对他们负责/135

迁徙宁城/141

阜阳人家/148

回家过年/157

铁孩成婚/165

第七章 创业/175

谁心里窄巴了/176

心野了不好吗?/181

第一宗工程/190

第八章 烦乱/197

窦劳动负伤/198

就是喜欢你/202

偷窥/209

我当老板我过瘾/212

出击/216

第九章 风生/223

上报纸了/224

躁动/232

去找刘国庆/238

第十章 水起/245

1999年的愿望/246

杨稳当的拿手好戏/252

请自家人吃饭/255

王天亮眼中的阜阳/259

给铁孩眉豆盖屋/266

第十一章 汹涌/273

闪电像天上的长虫/274

刘丽芳的梦想/281

傻人有傻福/294

枫禾园风波/299

第十二章 年关/307

谁让我是你媳妇/308

王四清的野心/319

张如意在自家院里打了13张欠条/328

第十三章 扬眉/341

风起风息/342

王天亮的礼物/350

喜事连台/357

阜阳的骄傲/369

第十四章 忐忑/375

新打工时代/376

合法同居/386

在宁城的中秋/392

第十五章 回家/399

空村/400

空守/409

爸妈打工走/417

回到自己家里/423

……

相关分词: 农民工 农民 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