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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司法行政系统2009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点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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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司法行政系统2009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点




概述


各县(市)区司法局、本局机关各处室,市公证处: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南通市局《实施意见》及2009年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进一步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渠道,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创新,切实提高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成效,努力为促进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和争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提供有力保证。

详细内容


一、严明党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党的政治纪律,是司法行政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原则的重要体现。各级党组要高度重视加强政治纪律的教育和宣传,认真组织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和党性观念,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要把保障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作为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科学发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等政策措施的落实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加强对实现“争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这一目标任务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对局党组确立的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推进工作落实。

二、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

各级党组和纪检监察机构要把改进领导干部作风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全面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落实到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各项工作和措施之中,贯穿到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培养锻炼、选拔任用、考核评价、作风要求、纪律规定等各个方面。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

纪检监察人员在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的同时,要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市局党组提出的“八个带头”要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坚持真抓实干,确保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部署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积极推行领导干部问责制,把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作为问责重点,确保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三、深入开展教育,营造倡廉氛围

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廉洁从政”党性党风党纪主题教育活动。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贴近党员干部思想和工作实际,扎实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廉政谈话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进一步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注重培育和发挥先进典型的作用,广泛开展向先进人物学习活动。深化廉政文化建设,营造机关廉政文化环境,在律师事务所中积极开展争创市级廉洁文化示范点活动。

四、严肃办案执纪,有效惩治腐败

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不断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为群众的投诉提供便利。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积极探索《实名举报双向承诺制》,做好实名举报的回复工作。将信访举报查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继续开展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达标活动,不断夯实基础建设。

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任务,也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要严肃查办发生在司法行政机关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查处利用行政审批权、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权谋取私利的案件;查处工程招标和物资采购中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要综合运用法律、纪律、经济处罚和组织处理、限制从业资格等手段惩治违法违纪行为,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特点,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增强办案效果。要结合案件情况,查找管理和制度上的漏洞,总结教训,警示他人,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达到以惩促防的目的。

五、改善政风行风,提升整体形象

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按照2009年市级机关作风建设要求,深入开展“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节约型、廉洁型”机关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和社会评议活动,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会风和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节约行政成本。

巩固扩大行风建设成果。把以公平正义为核心的职业道德建设作为法律服务职业化建设的重中之重,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完善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检查。加强对律师的教育、引导和管理,重点推进律师行业行风建设,与律师事务所签订《行风建设责任书》,强化行业自律意识,深化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对行业协会、法律服务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促进依法执业、规范发展。年内,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六、突出制度创新,推进源头防腐

按照“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框架构建年”的要求,推进制度创新和制度体系构建。坚持必要、管用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党内民主监督制度、违纪行为追究惩处制度、权力运行监控制度等反腐倡廉基本制度。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制度。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围绕权力设定、行使、评价、问责等关键部位和环节,认真排查权力运行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内控机制。依托电子政务平台,深化、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大力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6月底前,局机关基本建成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完成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各项任务。

加大制度创新力度。进一步完善国家司法考试操作规程和纪律保障体系;深化“两结合”的律师管理体制,健全执业监督体系和投诉查处制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分工交流和中层干部、重要岗位轮岗交流制度。

严格执行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加强对制度的学习和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了解和掌握制度,增强制度意识。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抓好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经常性监督检查,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制度、遵守制度、维护制度,做严格执行制度的表率。

七、落实监督措施,促进勤廉高效

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重点对领导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抓好民主生活会、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的执行,抓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和问责工作的落实,确保权力依法、透明、廉洁、高效运行。

深化行政监察。加强对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南通考区的全程监督,强化对工程招标和物资采购的监管,加强对法律援助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加强法制监督检查工作,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系统实际,对公证行业开展好业内监督检查。围绕行政效能,依据《南通市司法局行政效能投诉暂行办法》,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促进机关效能进一步提升。

拓宽监督渠道。实行党组开门议政,促进权力阳光透明运行。深化法律服务事务公开,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积极邀请市特邀监察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司法行政工作,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方法。充分发挥政风行风督察队的作用,针对工作重点,开展明查暗访和对法律服务窗口单位进行抽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

八、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领导班子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责任。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发挥表率作用,抓好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市局党组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意见》的要求,细化责任分解,强化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要按照市局下发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意见》,落实工作责任。层层签定责任书,在全系统形成盖边沉底的责任网络。

创新争先创优活动载体。按照去年市局下发的《关于开展争创“勤廉示范单位”和争当“诚信公务员标兵”活动的实施意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争创氛围,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主体意识、参与意识、责任意识,激发争创热情。年内,组织开展申报争创“勤廉示范单位”和争当“诚信公务员标兵”评选活动,并适时予以表彰奖励,对特别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将向有关方面推荐申报,确保争创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