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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归国华侨联合会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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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单位简介


南宁市侨联成立于1963年9月5日,是中共南宁市委领导下的,由归侨侨眷组成的全市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以及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侨联机关是正处级单位,现有机关事业编制8个,机关后勤服务编制2个。内设办公室和经济联络部两个科室,科级领导职数3个(正科2个,副科1个)。现有10人,其中处级领导干部5人,其中主席、党组书记1人,专职副主席2人(党组成员1人,民主党派1人),纪检组长1人(党组成员),调研员1人,科以下干部3人(副科2人,科员1人),后勤服务人员2人。

南宁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主要职责是:

一、引导和组织归侨、侨眷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做好归侨、侨眷的思想工作,紧密团结广大归侨侨眷,广泛联系海外侨胞,围绕大局,找准位置,突出重点,发挥优势,进一步组织起来,活跃起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增进我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的友好往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二、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广泛团结和动员归侨、侨眷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积极促进海外侨胞与本市进行经济合作和科技交流;努力为归侨、侨眷兴办企事业和海外侨胞来本市投资服务。

三、参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活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参与协商、推荐人大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的归侨、侨眷代表、委员人选。积极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起草、修改和征求意见工作,促进地方社会主义政治建设。

四、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实施;加强对归侨、侨眷的法制教育;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提供政策咨询和法律服务。

五、密切与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促进乡谊亲情,鼓励他们同居住地人民和睦相处,为居住地的繁荣和发展作出贡献,为促进我市人民与世界各地人民的友好合作而努力。

六、引导和鼓励归侨、侨眷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积极开展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开展海内外文化、学术交流,协助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国内兴办文教卫生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七、加强侨联自身建设,发扬民主,廉洁奉公,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全心全意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服务。重视培养、推荐和选拔德才兼备的归侨、侨眷干部。

领导班子


谭漓主席:领导和主持市侨联全面工作。

主管:市侨联办公室、经济联络部。

主管思想政治、经济、海外联谊、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蒋晓筠副主席:分管参政议政工作。

殷 红副主席:分管调研工作。

刘坤林副主席:分管文化交流工作。

卢仕彬副主席:分管信访工作。

邬锦峰副主席:分管法律宣传教育工作。

王美算副主席:分管维护侨益工作。

侯嘉康副主席:分管精神文明及爱国主义教育工作。

黄本先纪检组长:主管纪律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