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在线查询网 > 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 南华大学船山学院

南华大学船山学院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南华大学船山学院


南华大学船山学院是2001年8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首批确认,由南华大学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衡阳市,与南华大学校区紧密相连,融为一体,环境优美。学院依托南华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和优质的教学资源,结合独立学院特有的灵活高效的运作优势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中文名:南华大学船山学院

简称:船山学院

校训:明德、博学、求是、致远

创办时间:2001年

类别:独立学院

学校类型:理工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学校属性:本科三批院校

现任校长:陈熙

所属地区:中国湖南衡阳

学生人数:4200人



学院概况


南华大学船山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经国家教育部首批确认,由南华大学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现有在校学生7400多人。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衡阳市,环境优美。学院依托南华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和优质的教学资源,结合独立学院特有的灵活高效的运作优势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学院秉承和发扬南华大学“明德、博学、求是、致远”校训,坚持以人为本,视办学质量和办学特色为生命,深化教学改革,注重学生应用和创新能力培养。

证书与待遇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纳入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学生修满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南华大学船山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本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学生毕业后,享受国家规定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待遇。

办学成绩


学院教学严谨,管理规范,学风良好,教育教学质量水平稳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我院学生2007年荣获第四届中国青少年创新奖,2009年荣获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演讲大赛二等奖、第十届CCTV“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湖南赛区大学组一等奖,2010年荣获全国英语比赛一等奖、湖南省第四届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银奖、湖南省第四届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二等奖等多种奖项;每年都有一大批学生获国家级、省级、校级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等各种荣誉;有一批学生考上国内知名大学研究生,毕业生就业率名列同类学校前列。

专业设置


国际经济与贸易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经济学基本原理和国际经济、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掌握国际贸易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了解当代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状况,熟悉通行的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以及中国对外贸易的政策法规,了解主要国家与地区的社会经济情况,能在涉外经济贸易部门、外资企业及政府机构从事实际业务、管理、调研和策划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经济学、国际经济学、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进出口业务、国际市场营销、国际金融、国际结算、货币银行学、财政与税收、会计学、统计学。

学制与学位:学制四年,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准予毕业;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英语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和比较广泛的科学文化知识,能在外事、经贸、文化、新闻出版、教育、科研、旅游等部门从事翻译、研究、教学、管理工作的英语高级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基础英语、高级英语、报刊选读、视听、口语、英语写作、翻译理论与实践、口译、英汉语对比、科技翻译、语言学概论、主要英语国家文学史及文学作品选读、主要英语国家国情。

学制与学位:学制四年,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准予毕业;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艺术设计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良好艺术素养,掌握系统设计理论和现代设计方法以及与设计相关的材料与工程知识,具备创新设计的基本素质,能在建筑室内外环境设计领域和视觉传达设计领域,从事艺术设计创作、研究、教学和管理等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从大一开始分别按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两个专业方向进行培养。

1、环境艺术设计

以建筑及室内外环境作为基础,加强学生造型艺术、空间思维、材料与工程等方向的教育,使环境艺术设计成为注重环境科学、建筑艺术、社会人文的综合性边缘学科。其培养目标旨在使学生通过系统知识的学习与技能的训练,达到既能够对城市与建筑的环境设计有独特的理解和规范表达,还能够对建筑的室内、室外环境做出空间艺术造型的综合设计。

主要专业课程:美术、装饰图案、构成设计、艺术设计史、表现技法训练系列课程、环境艺术设计系列课程、景观设计系列课程、艺术设计理论、计算机应用等。

2、视觉传达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着重训练学生敏锐的信息传达思维,敏感的视觉认知,敏智的图形表达语言,以及敏达的色彩提炼能力,以适用不同媒介但共同必需的设计要求。培养学生的徒手表达能力,加强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训练,让计算机在设计中发挥极为重要的作用。

主要专业课程:美术、装饰图案、构成设计、艺术设计史、专业技法训练系列课程、专业设计系列课程(标志设计、广告设计、包装设计、书籍装帧设计、CIS设计、影视动画设计等)、艺术设计理论、计算机应用等。

学制与学位:学制四年,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准予毕业;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08030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理工类 语种:英语)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基础知识与应用能力,能在该专业领域内从事技术和产品的设计制造、科技开发、应用研究、运行管理和经营销售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主干课程:工程力学、机械原理、机械设计、电工与电子技术、微机原理及应用、机械工程 材料、机械控制工程、机械制造工程、测试技术、机械CAD/CAM。

学制与学位:学制四年,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准予毕业;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够从事与电气工程有关的系统运行、自动控制、电力电子技术、信息处理、试验分析、研制开发、经济管理以及电子与计算机技术应用等领域工作的宽口径“复合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主干课程:电路原理、电子技术基础、电机学、电力电子技术、电力拖动与控制、计算机技术(语言、软件基础、硬件基础、单片机等)、信号与系统、控制理论、电力系统分析、电力系统自动装置、核电生产概论等。

学制与学位:学制四年,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准予毕业;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自动化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的学生要具有电工技术、电子技术、控制理论、自动检测与仪表、信息处理、系统工程、计算机技术与应用和网络技术等较宽广领域的工程技术基础和一定的专业知识,能在运动控制、工业过程控制、电力电子技术、检测与自动化仪表、电子与计算机技术、信息管理、管理与决策等领域从事系统分析、系统设计、系统运行、科技开发及研究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主干课程:电路原理、电子技术基础、计算机原理及应用、计算机软件技术基础、过程工程基础、电机与电力拖动基础、电力电子技术、自动控制理论、信号与系统分析、过程检测及仪表、计算机仿真、计算机网络、过程控制、系统辩识基础、计算机控制系统等。

学制与学位:学制四年,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准予毕业;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电子信息工程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电子技术和信息系统的基础知识,能从事各类电子设备和信息系统的研究、设计、制造、应用和开发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主干课程:电路理论系统课程、计算机技术系列课程、信息理论与编码、信号与系统、数字信号处理、通信原理、自动控制原理、感测技术等。

学制与学位:学制四年,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准予毕业;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通信工程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在通信及信息领域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较强的实践技能,在信息获取、传输、处理、应用等领域从事科学研究,产品开发,工程设计和管理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主干课程:电路理论、计算机技术系列课程、信号与系统、数字信号处理、光纤通信技术、数字移动通信、程控交换技术、信息论与编码技术、EDA技术等。

学制与学位:学制四年,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准予毕业;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科学素质和人文修养,系统地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包括计算机硬件、软件与应用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与方法,具有基本的软件工程知识和能力,能在科研部门、教育单位、技术和行政管理部门、企业单位从事计算机教学、科研和应用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的高级专门科学技术人才。

主干课程: 电路与电子技术、数字电路与逻辑设计、计算机组成原理、离散数学、接口技术与通讯、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网络、高级程序设计语言、汇编语言、数据结构、算法分析与设计、操作系统、编译原理、数据库系统、软件工程。

学制与学位:学制四年,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准予毕业;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土木工程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工程力学、岩土力学、流体力学、结构工程和市政工程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从事土木工程的项目规划、设计、研究开发、施工及管理的能力,能在房屋建筑、地下建筑等的设计、研究、施工、教育、管理、投资、开发部门从事技术或管理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主干课程:材料力学、结构力学、测量学、土力学与地基基础、建筑材料、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和道路勘测设计与路基路面工程、房屋建筑学、施工技术与管理。

学制与学位:学制四年,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准予毕业;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工程力学、岩土力学、流体力学、结构工程和市政工程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从事道路桥梁工程的项目规划、设计、研究开发、施工及管理的能力,能在隧道、道路、桥梁、港口码头、水利工程、矿井等的设计、研究、施工、教育、管理、投资、开发部门从事技术或管理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主干课程:材料力学、结构力学、测量学、土力学与地基基础、建筑材料、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和道路勘测设计与路基路面工程、桥梁工程、施工技术与管理。

学制与学位:学制四年,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准予毕业;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临床医学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与较强实际工作能力,能从事临床医疗高级医务人才。

主干课程:人体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生物化学、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免疫学、生理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诊断学、外科总论与手术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传染病学。

学制与学位:学制五年,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准予毕业,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麻醉学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较强实际工作能力,能从事麻醉、复苏和抢救工作的高级麻醉医师。

主干课程: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生物化学、麻醉解剖学、麻醉生理学、麻醉药理学、内科学、外科学、麻醉物理学、临床麻醉学、重症监测治疗与复苏、危重病医学、麻醉设备学。

学制与学位:学制五年,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准予毕业,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医学影像学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较强实际工作能力,能从事医学影像诊断与放射治疗工作的高级医学人才。

主干课程:物理学、电子学基础、人体解剖学、病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人体断层解剖学、医学影像物理基础、医学成像技术、影像核医学、放射学、介入放射学、超声学、CT诊断学、MRI诊断学。

学制与学位:学制五年,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准予毕业;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护理学

培养目标:培养面向21世纪,适应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具有临床护理、护理管理、护理教育、护理研究及社区护理的知识和技能的高素质护理人才及涉外型高级护理人才。

主干课程:人体解剖学、生物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护理心理学、诊断学、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社区护理学、护理管理、护理教育等。

学制与学位:学制四年,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准予毕业,授予理学学士学位;学制五年,完成四年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优异者进入涉外护理班继续学习海外护士资格认证考试有关课程,考核合格,准予毕业,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市场营销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市场营销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市场营销与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经济学、管理学、经济法、企业战略、市场营销、公司财务管理、营销策划、推销艺术、市场调查分析、广告学。

学制与学位:学制四年,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准予毕业;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会计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财务会计、经济、法律和管理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及政府部门从事会计、审计、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经济学、会计学基础、中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学、管理会计学、计算机会计信息系统、财务管理学、审计学、管理学基础、运筹学、统计学原理及应用、财政与税收学、货币银行学、会计制度设计。

学制与学位:学制四年,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准予毕业;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保证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办学属性及层次:南华大学船山学院成立于2001年8月,是经湖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确认、由南华大学以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招生批次为本科第三批。学院国标码:12650。院校代码:4726(湖南省内用)。

第三条 学院名称为南华大学船山学院;办学地址: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衡阳市。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南华大学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学院领导等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南华大学、学院董事会、学院行政有关招生工作决议,研究制定学院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成立由纪委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录取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学院招生工作同时接受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组由院领导和招生专职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具体组织学院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和科学研究;开展人才需求和培养的预测工作;根据学院的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制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生源计划;全面系统地宣传学院的办学思想、办学条件、专业内涵等方面的建设和发展情况;组织和落实新生录取工作等。

第三章 录取规则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院招生工作以“三个有助于”为指导思想,即“有助于高等学校选拔人才”、 “有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 “有助于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 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为国家选拔优秀人才。

第八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是在湖南省教育厅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接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负责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行政部门和工作机构的统一安排,在南华大学招生就业处指导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九条 录取规则:

1、学院2011年招生计划 1620人,面向湖南等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2、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个别招生计划量大的省份可小于此比例。

3、优先录取填报我院第一志愿考生和第二志愿的高分考生。

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方式,即按分数高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如本人要求专业已满额,则看其下一志愿,直至处理完考生的所有志愿,最后按是否服从调剂进行处理;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5、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直辖市、自治区),除省级高校招生机构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与我院选考科目的成绩总和为准录取。同等条件下,我院选考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在我院选考科目线上考生不足时,可考虑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6、我院对于各种增加分数投档的考生,录取时按标准档分同等对待。

7、我院招收考生不限外语语种,但新生入学之后只实行英语教学。

8、专业调剂原则:新生入学后,在教学条件允许的前提下,结合学生的专业志愿及录取情况,可适当考虑学生专业调整的要求。

9、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第十一条 学院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第四章 毕业证书及毕业待遇

第十二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在我院学习、修满规定学分,颁发南华大学船山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本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三条 学院学生毕业后,按国家规定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