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在线查询网 > 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 南丹县国家税务局

南丹县国家税务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南丹县国家税务局




机构概况


南丹县国家税务局于1994年10月从国、地税机构分设后组建成立,是中央派驻地方的税收执法管理部门,负责县属辖区增值税、消费税、国有企业所得税、银行利息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下辖大厂、城关、六寨3个税务分局、1个稽查局和个罗富税务所,县局机关设有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征收管理股、收入核算股、税源管理股、计划征收股(办税服务厅)、人事教育股、监察室、信息中心、机关党办、督查室等机构;在编干部职工86人。南丹县国税局多年来都保持省、市、县三级“文明单位”称号,多次荣获广西区国税局,河池市委、市政府,南丹县委、县政府的嘉奖和表彰。

主要职责


南丹县国家税务局为正科级建制,为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河池市国家税务局垂直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2)根据本县的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县国家税务局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根据税源和市国家税务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析和下达本县国家税务局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本县由国税部门征收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5)负责监督检查本县国家税务局系统的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6)负责本县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7)负责本县国家税务局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工作。

(8)负责本县国家税务局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财务审计和实施政府采购工作。

(9)负责本县国家税务局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

(10)负责本县国家税务局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和基层建设及教育培训工作。

(11)负责本县国家税务局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12)负责本县国家税务局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13)调查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14)承办市国家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信息


刘小冬局长:主持南丹县国家税务局全面工作。

罗国庆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政策法规股、人事教育股、稽查局工作,负责联系大厂分局。

李寿生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纳税服务股(办税服务厅)、信息中心工作,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

覃照勇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税源管理股、征收管理股、收入核算股工作,负责联系城关分局。

易国新纪检组长:协助局长分管监察室、机关党办、工、青、妇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制定局机关和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机要、文印、信访、保密、密码、调研、政务信息、承担面向社会税收宣传及机关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管理机关和本单位财务、基本建设、资产管理、安全保卫、接待等后勤保障及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实施政府采购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二)政策法规股

负责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等税种的税政业务;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防伪税控管理;负责进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出口企业退免税的审核和确认;组织实施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执行;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组织落实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制度、情报交换、国际税务管理合作等;负责涉税法律事务;组织实施税收执法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组织落实税收执法检查结论和各类审计结论;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及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事项。

(三)税源管理股

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负责所辖纳税人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减免退税审核调查、日常检查、户籍管理、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纳税辅导等;组织实施各税种纳税评估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设有税源管理一股和税源管理二股。

(四)收入核算股

负责编制和分配税收计划、协调和指导组织收入工作,分析检查税收计划执行情况;负责税款征收信息的集中处理,监督检查税款征收、解库、提退情况;组织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负责重点税源监控和企业税收资料调查作;承担税收会计、税收统计核算工作,负责税收票证管理;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对外发布税收收入数据。

(五)纳税服务股(办税服务厅)

组织协调落实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

负责办理纳税人的各类涉税事项,包括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务登记事项;办理发票发售、代开、审验、收缴等发票管理事项;办理纳税申报、认证、税款征收、申报资料接收等涉税事项;实施税务违法的简易处罚(发票违章);受理纳税人投诉;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受理纳税人涉税审批申请;开展纳税咨询、提供办税辅导;办理其他相关事项。

(六)征收管理股

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处理执行税收征管法规、条例中的有关事项;负责欠缴税款管理;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工作;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税款征收、税收资料、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负责金税工程的管理及推广应用工作。

(七)人事教育股

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调配、交流、辞职辞退、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及提前离岗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承担单位普法工作。

(八)监察室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受理信访举报、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工作。

(九)机关党办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组织实施本单位党建工作;承担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人员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承担机关统战工作;指导协调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

直属机构


稽查局

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单位的税收检查工作;负责对年度检查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稽查、审理、执行工作;贯彻执行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收举报案件的受理、转办或初查、检查;对下级税收检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负责与公安、检查、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作;负责对全市的检查计划、大要案件稽查、税收专项检查进行统筹管理。

派出机构


(一)城关税务分局

主要承担城关、车河、八圩、里湖、罗富、吾隘、六寨、月里和芒场9个乡镇的税源管理工作。

(二)大厂税务分局

主要承担大厂镇辖区内的税源管理工作。

(三)六寨税务分局

负责辖区个体税收管理

(四)吾隘税务所

负责辖区个体税收管理

事业单位


信息中心

组织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及实施;组织本单位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与运维;负责本单位应用软件开发工作;负责本单位信息安全管理及实施;负责本单位数据集中处理及分析应用工作;负责制定和落实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负责本单位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技术标准、资金安排等工作;承担金税工程及相关信息单位推广应用的技术工作;承担本单位税收管理信息单位的运行维护工作;承担本单位信息化技术服务、技术支持、技术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