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祝允明书七言律诗
【名称】明祝允明书七言律诗
【类别】中国书法
【年代】明代
【文物原属】故宫旧藏
【文物现状】现藏台北故宫博物院
【简介】
纸本,尺幅:30.8 x 396.5cm。
祝允明(一四六○~一五二六)字希哲,因右手多生一指,故号枝指,又号枝指山人、枝山等,长洲(今苏州)人。五岁能写径尺大字,九岁已能作诗,稍长以古文名吴中,幼年学书曾得外祖父徐有贞(一四○七~一四七二)亲授,徐能诗善画,草书得怀素、米芾笔意,楷书则师岳父李应祯(一四三一~一四九三),於书法有「无所不学,无所不诣」之誉,楷、行、章、草都有深厚传统作根底,晚年以「纵横变化,莫可端倪」的狂草书体被誉为「明朝第一」。
允明草书有三大特色,一是能作数家体,二是同一作品中用笔结字富於变化,三是同时期作品兼有不同面貌,此卷落笔迅疾,字间更多连贯,行间更多穿插,多处有密不透风的效果,笔势左右开展,中有两三字成行,或行间自由错列,或疏密处形成强烈对比,这些都与黄庭坚草书有关,而允明草书似乎更为豪放狂逸,洒脱不拘,具有鲜明个人风格。
款识云:「乙酉(一五二五)秋日丛桂堂酒次书,枝山道人」为六十六岁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