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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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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2007年6月9日,中国首届文化遗产日颁奖仪式在京举行。文化部正式批准设立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仪式上文化部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授牌。这是中国第一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实验区包括福建的泉州、漳州、厦门三地,这里是台胞的主要祖籍地,也是闽南文化的发祥地和保存地。作为我国首个文化生态保护区,它的成立标志着我国文化遗产的保护进入一个整体、活态保护的新阶段,为探索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继承与创新开辟了新道路。



闽南文化概述


闽南文化

闽南文化以其独特的地理位置,上接中原、吴楚,下续台湾、东南亚,其涵盖面和影响的范围相当广泛。闽南人艰苦的生存环境,铸造了闽南文化的精髓:“敢拼爱赢”的精神。这种文化精髓的形成、升华和进一步发展,有其客观必然性,这也是闽南文化有别于中原文化和其他闽系文化的一大特色。

首先,闽南文化属于移民文化。闽南聚居的核心地带,主要在晋江下游的泉州平原和九龙江下游的漳州平原。后来,随着北方汉民的加速流动和不断地南迁扩展,促进并加快了闽南地区的开发和发展。为了适应颠沛流离和长途跋涉的艰难环境,中原文化在南迁传播过程中,在经历了较为激烈的拼撞、社会变迁和自我扬弃后,虽然在闽南地区扎根并成长起来,但其完整程度受到了挑战,已较中原本土文化产生一定程度的差异,从而深深地打上了移民文化的烙印。

其次,闽南文化有较强的兼容性和开放性。一方面,在汉民的不断南迁和聚合过程中,不同源流、不同历史阶段入迁的汉民之间,汉族人与当地少数民族之间,在闽南地区显现出了交融性。另一方面,在唐宋元间,泉州港的对外交通进入了空前的繁荣时期,成为“涨潮声中万国商”的东方贸易大港。吸引了亚洲、非洲乃至欧洲许多国家的人民前来贸易和从事文化交流活动。他们不仅在泉州地区经商并定居下来,而且还传播了伊斯兰教及其文化。可见,闽南文化在多种族文化的交融发展过程中,这种多元文化的组合具有较强的包容性和对外开放性。

闽南文化的表象,深受外来文化和移民文化的多重影响。由此形成了闽南人敢于冒险犯禁、勇于进取和积极开拓的人文精神。闽南人的这种进取精神,在明清时期很到了充分的发挥。但在封建政府强力压制下,他们也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闽南一带地瘠民稠,丘陵山地众多,尤其是沿海的平原地区,出现了“人满为患”,拥有土地和农耕已不足以养家糊口,这种自然环境加之深受移民文化的熏陶,促使大量的闽南人挈妻携子移居海外和台湾地区,实现了“贷海为市”。可以说,闽南文化既是中华文化的合理延伸,又是接受外来文化和海洋文化熏陶的结果,因此,闽南人比较注重财富的追求和发展。这种重商主义,注重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和务实逐利的进取精神,对海外闽南人的经商理念和企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闽南文化特色鲜明,保存了诸如南音、梨园戏等众多原生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充分体现了闽南文化的多样性、完整性和独特性。

闽南文化内涵

闽南文化,其内涵除广义中也含农耕文化、海商文化外,更值得一提的是狭义中所含的建筑文化、民俗文化(饮食生活习俗、服饰习俗、建筑习俗、民间习俗、结婚习俗、寿诞礼俗、民间禁忌)、宗教文化、民间艺术、宗族文化闽南方言等。

【建筑文化】 建筑文化闽南人根据自己的生活环境和审美情趣,凭藉自己的聪明才智创建与自己生活环境相适应且符合自己的审美观的闽南建筑。依功能可分民居、祠堂、寺庙、宫观、牌坊、塔、幢、亭、台、榭及桥梁、海防建筑等,丰富多彩的闽南建筑,堪称既富有独创性又集中外建筑之大成。其中最富特色的首推民居中的“宫殿式”俗称“古大厝”建筑,座落于泉州南安官桥漳里村的归侨蔡资深民居是其代表作。该民居建于清咸丰光绪年间,其主体建筑同闽南地区习见的古大厝一样,三开间或五开间,带护厝,突出厅堂,两边对称,横向扩展布局。纵深二、三、四落三等,以厅为组织院落单元、厅、廊、过水贯穿全院、硬山及卷棚屋顶,穿斗式木构架,上铺红瓦及瓦筒,燕尾形屋脊。所不同的是该建筑为群体建筑,且座座雕梁画栋,装饰有透雕、浮雕、线刻或圆雕而成的精美木雕、砖雕、石雕、泥灰雕,雕饰题材十分广泛,雕刻技艺精湛,雕琢的飞禽走兽、花鸟鱼虫、戏剧故事、山水人物,造型逼真,栩栩如生。该民居建筑群既沿袭,保留了传统的闽南民族建筑风格和特色,又部分吸收了南洋文化和西方建筑艺术中的装饰艺术特点,堪称闽南古民居建筑艺术与中国域外建筑艺术合璧的杰作。此外,俗称中西合璧建造而成的“洋楼式”的闽南侨乡民居“番仔楼”也是其代表作。

【民俗文化】 民俗文化系指闽南人共同创造、享用和传承的民间文化事象(事物和现象)的泛称。其内涵十分广泛,其中包括生产习俗、生活习俗、生命礼俗、信仰习俗、文艺风俗、娱乐风俗、社会组织风俗等等,而这些风俗中除与中华民族传统风俗中大同小异外,最富地方特色的有文艺风俗中民间文学(民谣、童谣);娱乐风俗中的民间舞蹈(“拍胸舞”)、“骑竹马”、舞龙、舞狮、“车鼓弄”、“赛龙舟”(端午节)、“搏饼”(中秋节)在节庆日中尤为活跃。

饮食生活习俗

“民以食为天”,饮食是人们物质生活的第一需要。具有强烈的时代特征和鲜明的地方文化色彩。 闽南人晨起的第一件事一般是泡茶饮用。闽南人称茶叶为“茶米”,与米相提并论,称饮茶为吃茶,与吃饭摆在同等地位,是以说明茶和米在人们生活中同样重要,正如王安石所说的“茶为民用,等于米盐,不可一日以无”。闽南的茶俗以饮功夫茶为首,由于所费的时间,功夫多于喝茶,故称“功夫茶”,饮茶一般要有“茶配”,尤其是饮功夫茶,浓度高,有茶配可防“茶醉”,酒宴是闽南人酒俗中最主要的一种。俗话说“无酒不成宴”,逢年过节饮酒庆贺,如春节的迎春酒,端午节的雄黄酒,中秋节的的赏月酒等。 闽南人一日三餐,以稻米为主食,早晚吃稀饭,中午吃午饭,闽南方言称稀饭为糜。它又稀又稠的和稀的两种,稠的粥称“烤头糜”,“烤”的意思即“水干也”,稀的粥称“安糜仔”。至于年节的食俗,则根据不同的节日,有不同的食俗,如春节,除夕的围炉吃年夜饭置办各种鸡鸭鱼肉菜肴外,习惯要一道火锅。旧时的铜火锅中间烧炭火,象征全家围炉团圆。

闽南菜的发展与传承也有一个渐进的过程。它从泉州发源,流传到漳州、台湾、厦门等闽南文化圈中。泉州人下南洋后,由于交往的频繁,对外交流扩大,饮食文化的交流与磨合融会也更加密切,这样,闽南菜的风味不但影响漳、厦、潮汕、台海等地区还输出到广大东南亚地区。许多到东南亚旅游的人会惊讶地发现,吃的饭菜正是家乡的味道,街头的小吃摊也能吃到海蛎煎、花卷、肉粽。近年来,不少外来饮食不断进驻泉州,一些侨胞也回到故乡开起了饮食店,闽南人上街就能吃到地道的印尼菜、越南菜、缅甸菜、新加坡菜。

服饰习俗

随着思想,观念的进步,人们的服饰也跟着发生了变化。其中,闽南服饰中独具特色的是惠安女服饰,其最大特点是“衣短露脐,引人注目”。有首打油诗形象地勾画出惠安女传统服饰的牲为“封建头,民主肚,节约衣,浪费裤”。此外,目前尚保留的民众有穿木屐、妇女、儿童戴手镯、脚镯等。

建筑习俗

建筑与百姓安居紧密相连,因此,也形成了一系列的民间风俗。如建房前择定方向,选择黄道吉日动土及上梁祭、落成祭等礼俗,如动土前要选黄道吉日,并设案摆猪头三牲供品,焚香燃烛,燃放爆竹,拜神灵祭土地,俗称动土祭或奠基祭。仪式后,用丰富的酒菜款待建房的师傅,此外,还有木门槛上钉竹板、择地凿井觅甘泉等习俗。

结婚习俗

闽南的婚姻礼俗,自古以来遵循汉族传统的周礼“六礼”的基本程序进行,即纳采(即求婚)、问名(即女姓氏)、纳吉(定婚丧嫁娶)、纳征(婚成送礼物)、请期(通知婚期)、亲迎(迎娶)。其中,特别注重“迎娶”这一道习俗。新娘一般在婚后第四日回娘家省亲,称“做客”、“归字”。“做客”必须当日返回婆家,到家时又必须是天黑,俗话为“暗冥摸,生干埔”。意即这样做就会生男孩。

寿诞礼俗

旧时由于生活和卫生环境等因素,人们能活到50岁就被认为是长寿了。所以闽南民俗从50周岁开始逢十做寿(有些地方从60周岁才开始做寿),也有提前一年或推迟一年做寿的(即逢9或11做寿的)。一般在寿堂上悬灯张彩,正中贴一金字“寿”字或寿星图,两旁挂寿联,寿星着新衣或寿衣正坐高堂,接受儿张的拜祝。寿宴是做寿的重要内容。一般在寿庆日的中午或晚上大宴宾客,在菜肴中必有一道“猪脚线面”的菜,这是取猪脚意强壮,线面寿长的吉利。

民间禁忌

禁忌是民间关于社会行为、信仰活动的某种约束限制观念和做法,是一种传统的风俗。闽南人也在日常生活中形成了一些关于饮食、衣着、起居、交往、语言等方面的禁忌,如忌吃饭时以筷子敲碗,因为旧时只有乞丐才敲着空碗乞讨。亦不可将筷子插在饭碗的米饭中,这与民俗中“拜脚尾饭”的丧俗有关。忌用扫帚打人,否则被打者会倒霉,因为人们把扫帚认为是有灵性之物。忌在庭院内种植香蕉树和榕树,传说因香蕉无籽,故不利生育。而榕树被视为神树(因它树龄最长),种在家庭小院是对神的不敬,也不吉利。

【宗教文化】 宗教文化系指闽南人的宗教信仰和民间信仰。闽南人除信奉道教、佛教、伊斯兰教为主兼信仰印度教、基督教和摩尼教外,最富有特色的是民间除信仰中华民族古代共同信奉的诸神(如土地公、观音等)外,还信奉实有其人被尊为神灵的保生大帝(吴夲)、妈祖(林默)、广泽尊王(俗称“圣王公”,原名郭忠福)、清水祖师(陈普足)。

宗族文化也是闽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闽南地区宗族文化十分发达,重视宗族亲情、重视编修族谱和重视宗祠建筑是其标志。

【闽南方言】 闽南方言系指闽南人创造和使用的地方语言。该方言是汉语诸方言中很重要的一种方言,为中国八大方言之一。是全世界最有代表性的60种语言之一。据统计全球讲闽南语的人多达8000万(在8000万到1.2亿之间。属泉州和漳州口音的主要有福建1600万、台湾2000万、南洋约1200万。世界其他各地约200万)。

保护项目


按照初步构想,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保护范围为泉州、漳州、厦门三个设区市的文化遗产,成立后主要保护十类项目,具体包括:闽南方言文学、闽南民间音乐、闽南戏曲、闽南民间舞蹈、闽南民间美术、闽南民间手工技艺、闽南民俗、闽南传统体育竞技、闽南民间信仰、闽南消费习俗等

闽南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设立的意义


保护民族文化遗产,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是文化繁荣发展的重要内容。建立区域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标志着我国文化遗产保护进入了一个活态的、整体性保护的新阶段。闽南地处海峡西岸,素以“闽南金三角”闻名的厦门、漳州、泉州三地是闽南文化的发源地和保存地。在这一方热土上,保存着众多原生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它们相依相存,与人们的生产生活融为一体,充分体现了闽南文化的多样性、完整性和独特性,堪称八闽文苑中的奇葩。闽南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海峡两岸人民“同根”“同祖”“同缘”、不可分割的文化见证和桥梁、纽带。设立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加强对闽南文化生态的保护和研究,进一步传承和弘扬闽南文化,对促进闽南地区经济、政治、社会协调发展,推进和谐文化建设,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和历史意义。

◆有利于加强闽台文化交流,促进祖国统一

 闽南地区地理位置得天独厚,厦门、漳州、泉州与台湾一衣带水,是台湾民众的主要祖籍地。人们常说的闽台之间地缘近、血缘亲、文缘深、商缘广、法缘久的“五缘”优势,在这里充分展现。闽南文化作为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不同历史时期南移的中原文化与古闽越文化、外来文化多次交融、层层积淀而发展起来的。宋元时期,海外交通贸易发达,刺桐港成为东方第一大港,闽南文化随着“海上丝绸之路”,源源不断地传播到台湾和东南亚各地落地生根、发萌滋长。尽管历史风云变幻,但闽南的文化习俗和文化精神,至今仍然深深地扎根在两岸和世界各地的闽南人的生活方式之中。“闽南”这两个字,在海峡两岸,在一代又一代同胞的心底,始终是一个难以割舍的理念和向往。

闽南文化与台湾地方文化之间,可谓“一脉相承、相互交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之基因处处可寻,构成了闽台文化之间多彩的景观。2005年省政府公布的101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有40多项与台湾有着紧密关系,有许多至今仍在台岛广为繁衍传播。福建地方戏曲中,在闽南一带盛行的梨园戏与闽中地区的莆仙戏,素有“宋元古南戏遗响”的美称,弥足珍贵,在台湾及澎湖、金门等离岛都拥有热心观众。歌仔戏(也称“芗剧”)既是福建的五大地方剧种之一,也是台湾的主要地方剧种,它发萌于闽南,成形于台湾,返流入闽南,至今盛行两岸,成为闽台文化同根同缘的鲜活见证。精美精细的木偶雕刻、雅致幽婉的南音、脍炙人口的闽南歌谣等,无不传载着两岸的文化关怀和诉求。

近年来,持续不衰的“闽南文化热”吸引了两岸各界的关注。海西文化论坛、闽南文化节、闽南语歌曲大赛、两岸姓氏谱谍展牒学术研讨会等文化活动和学术活动,使闽台文化交流更加主题鲜明、更加深入广泛。“闽南文化热”,也推动了以“闽南文化”为主题的闽台文化交流在交流层次、交流频率、交流内容、互动影响等方面进一步深化与丰富,成为维系两岸人民情感的重要纽带。

可以期待,随着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设立,必将使“五缘”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并力求“紧密经贸联系、两岸直接三通、农业全面合作、旅游双向对接、文化深入交流、载体平台建设”作为,营造更为和谐的人文环境,在促使福建成为对台交流的重要基地方面,提供重要的物质和精神支持。

◆有利于传承文化遗产,促进文化繁荣

 文化生态系统是文化与自然环境、生产生活方式、经济形式、语言环境、社会组织、意识形态、价值观念等构成的相互作用的完整体系。加强文化生态保护,是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生态保护区主要是指一个特定的区域中,通过有效的保护措施,修复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和与之相关的物质文化遗产(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历史文化街区和村镇等),互相依存,与人们的生活生产密切相关,并与自然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

闽南地区文化积淀深厚,传统文化生态充满着生机和活力。泉州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24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6个综合性试点之一。泉州拥有20处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0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1项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20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数量列省内各设区市之首。漳州是1986年公布的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现有国家级文保单位15处、省级文保单位58处,6个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16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厦门市现有7处国保单位、19处省保单位,5项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8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闽南三地的文化遗产项目,分别占我省目前拥有的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名录项目总数的51%和43%。同时,全省26个国家级民间艺术之乡中,有18个聚集于此。这里还聚集了众多成规模、成建制的民间职业剧团,民间南音、北管吹奏、吟诵等民间社团近2000个。流布于闽南民间的乡土文化,灿若星海,美不胜收。

海内外闽南乡亲、闽南籍闽商,是保护和弘扬闽南文化的重要力量。热心文教、回馈桑梓,是海内外闽南乡亲和闽南籍闽商的共同心愿和实际行动。在闽南,许多文化设施场馆、民间信仰场所、民俗文化活动都是由闽南乡亲、闽南籍闽商捐资兴建或捐助开展的。在闽南,无论是政府、社会、民众,还是台胞、侨胞,无不希望闽南文化代代相传、薪火不息。闽南还是全省经济发展最快、最活跃、基础最扎实的地区,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经济文化协调发展及其闽南文化生态的整体性保护。厚实的文化遗产积淀,民间和社会各界的热忱,雄厚的经济基础,党委政府的重视,都为这一地区的文化遗产保护创造了相当优越的综合环境。

设立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有利于传承以闽南文化为主的优秀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以地域文化的繁荣推动全省文化的繁荣。

◆有利于深化研究,促进文化强省建设

 闽南地区有较完备的文化场馆和较强的文化学术研究队伍。在泉州,有中国闽台缘博物馆、海外交通史博物馆、泉州博物馆、泉州南建筑博物馆、泉州华侨博物馆、泉州南音博物馆、德化陶瓷博物馆、惠安女民俗服饰陈列馆、锦绣庄木偶艺术及其他专题性博物馆、纪念馆等。在漳州,有漳州市博物馆、芗剧(歌仔戏)艺术中心、徐竹初木偶头雕刻艺术馆、芗城区灯谜艺术、漳浦剪纸艺术中心、天福茶博物院等。在厦门,作为我国4个最早开放的经济特区,正在着力打造教育之城、科技之城和艺术之城。厦门市不仅有厦门大学、集美大学等十多所高等院校,集中了大批的文化艺术科研人才,并较早设立了闽南文化研究机构,出版了有关学术刊物,而且拥有比较先进和完善的文化基础设施,各级各类图书馆、博物馆、艺术馆和美术馆健全。省社科院、省艺研院、省属高校的一批专家学者长年致力于闽南文化研究,其研究成果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具有较为明显的科研和学术优势。这些文化设施、学术机构、研究成果和由之形成的科研和学术优势,是规划和建设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重要智力支持。充分发挥现有文化优势,抓住设立国家级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有利时机,认真组织开展各类学术活动和政策研讨,可以使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向深层次、宽领域、高水平、科学合理的方向发展。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福建文化强省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对福建文化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更好地融入和服务海西建设大局寄予厚望。省委、省政府组织专家学者,经过周密研究和多方论证,制定了《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纲要》,强调对闽南地区文化生态的整体性保护,要坚持试点先行、总结巩固、规范交流并推广;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运用、重在实效。我们坚信,有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有文化部的精心指导,有国家一批专家学者的关心帮助,有省直各部门的大力支持,有闽南三地的通力合作和共同努力,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一定会不断取得新成果,从而对全国和全省其他有代表性区域文化的整体保护起到示范和推动作用,促进福建文化事业繁荣、文化遗产保护和文化强省建设。

首批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示范点


2007年6月,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被文化部评定为中国第一个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为推动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建设,省文化厅确定了第一批30个实验区示范点、示范园区。福建还将进一步规划第二批示范点、示范园区。

福建省文化厅厅长宋闽旺介绍说,根据《福建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和《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福建已经出台了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示范点、示范园区建设方案草案,借助首届文博会期间的研讨,将能够进一步明确相关扶持和资金补助等政策。

首批30个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示范点、示范园区中,泉州有梨园戏、提线木偶戏、晋江布袋木偶戏、高甲戏、泉州北管、泉州南音、浔埔女习俗、闽南民间音乐舞蹈、端午习俗、蚶江对渡10个示范点和泉州古城区、安溪县茶文化、德化县瓷文化3个保护示范园区;厦门有青礁保生大帝文化、漆线雕技艺、南音、高甲戏、歌仔戏、莲花褒歌6个示范点和鼓浪屿文化保护示范园区;漳州有芗剧(歌仔戏)、布袋木偶戏、漳浦民间剪纸艺术、保生大帝信俗、漳州锦歌、开漳文化、三平祖师信俗、长教古村落文化、大地土楼群9个示范点和东山关帝文化保护示范园区等。

具体示范点、示范园区名单:

一、示范点

1、南音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泉州南音乐团)

2、梨园戏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福建省梨园戏实验剧团)

3、提线木偶戏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泉州市木偶剧团)

4、晋江布袋木偶戏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晋江市掌中木偶剧团)

5、高甲戏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泉州市高甲戏剧团)

6、蟳埔女习俗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泉州市丰泽区文化馆)

7、泉州北管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泉州市泉港区山腰锦祥社区)

8、闽南民间音乐舞蹈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泉州市鲤城区江南王宫村)

9、端午习俗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晋江市安海镇文体服务中心)

10、蚶江对渡文化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石狮市蚶江镇蚶江村)

11、芗剧(歌仔戏)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漳州市芗剧团)

12、布袋木偶戏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漳州市木偶剧团)

13、漳浦民间剪纸艺术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漳浦县文化馆)

14、保生大帝信俗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龙海市角美镇白礁慈济官管委会)

15、漳州锦歌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漳州市芗城区文化馆)

16、开漳文化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云霄县博物馆)

17、三平祖师信俗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平和县三平风景区管委会)

18、长教古村落文化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南靖县土楼管委会)

19、大地土楼群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华安县文管办)

20、南音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厦门市南乐团)

21、高甲戏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厦门市金莲升高甲戏剧团)

22、歌仔戏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厦门市歌仔戏剧团)

23、青礁保生大帝文化示范点(申报单位:海沧区青礁村)

24、厦门漆线雕技艺示范点(申报单位:厦门惟艺漆线雕艺术有限公司)

25、莲花褒歌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厦门同安区莲花镇小坪村)

二、示范园区

1、泉州古城区闽南文化保护示范园区(申报单位:泉州市文化局)

2、安溪县茶文化保护示范园区(申报单位:安溪县文体局)

3、德化县瓷文化保护示范园区(申报单位:德化县文体局)

4、东山关帝文化保护园区(申报单位:东山县铜陵镇人民ZF)

5、鼓浪屿文化保护示范园区(申报单位: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第二批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示范点


为了进一步加强闽南 文化生态保护,推进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按照《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的要求,经厦门、泉州 、漳州三市文化(文化与出版)局申报推荐,省厅研究决定:授予漳州历史街区保护示范园区等4个园区、泉州花灯保护示范点等16个保护点为第二批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示范点(示范园区)。 省文化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示范项目各保护单位在已有工作基础上,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继承发展”的要求,积极吸收首批示范点(示范园区)建设的经验,进一步探索实践,力争在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上取得积极进展和有价值的经验,为推动全省的文化生态保护、建设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有益的经验。

第二批示范点(示范园区)名单如下:

一、示范点

1、梧村街道厦门史迹与闽南讲古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厦门市思明区 人民政府梧村街道办事处)

2、集美灌口闽南童谣童玩示范点(申报单位:厦门市灌口文化中心)

3、造水村民间阵头游艺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造水村)

4、香山 —— 吕塘村古民居与民间戏曲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厦门市翔安区 人民文化活动中心)

5、金柄村拍胸舞与民间艺术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文化活动中心)

6、泉州花灯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泉州市非遗保护中心)

7、泉州闹元宵习俗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泉州市非遗保护中心)

8、江加走木偶头雕刻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泉州市鲤城区文体局)

9、泉州(李尧宝)刻纸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泉州市鲤城区泉州(李尧宝)刻纸传习所)

10、高甲戏(柯派)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晋江市高甲戏剧团)

11、漳州八宝印泥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漳州八宝印泥厂)

12、漳州片仔癀制作技艺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3、漳窑传统制作技艺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漳州市民间古瓷工艺研究所)

14、福建潮剧 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漳州市云霄县 潮剧团)

15、剪瓷雕工艺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漳州市诏安县沈氏家族艺圃)

16、闽台茶文化保护示范点(申报单位:漳州天福茶业有限公司)

二、示范园区

1、观音山——五缘湾闽南文化传承示范园区(申报单位:厦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清源山及其周边闽南文化生态保护示范区(申报单位:泉州市非遗保护中心、丰泽区文体局)

3、惠安县惠东文化生态保护示范区(申报单位:惠安县文体局)

4、漳州历史街区保护示范园区(申报单位:漳州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