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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陕甘宁金三角能源规划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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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陕甘宁金三角能源规划


蒙陕甘宁金三角能源是国家能源局提出的“十二五”能源发展战略规划。

这一规划最初发端于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2010年2月25日~27日对宁夏回族自治区的一次视察。当时,李克强副总理表示,宁东、鄂尔多斯、榆林(陕西)现在看是个“金三角”,如果能整体规划、统筹考虑、有序推进,很可能成为我国十分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发挥举足轻重的全局作用。

“金三角”中的鄂尔多斯和榆林,煤炭资源预测储量都约在3000亿吨左右,而区域内甘肃的庆阳、宁夏的宁东,煤炭和石油储量都相当可观,它们未来都将享受到“能源金三角”的整体优惠策。

2010年11月,由国家能源局牵头,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单位和内蒙古、陕西、甘肃、宁夏四省区,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蒙陕甘宁“金三角”能源综合开发指导意见》报国务院审定。

为推进《意见》起草编制工作,起草组将派出综合、能源、交通运输设施、水资源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协调发展等六个专题研究组,赴四省区开展实地调研。据了解,《意见》将明确“金三角”能源开发的定位、发展目标、产业发展布局、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等。

能源化工“金三角”经济区的核心区包括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陕西榆林市,甘肃陇东地区,区域面积13.38万平方公里;依托区包括宁夏沿黄城市带,内蒙古河套地区,陕西延安市,面积34.65万平方公里。

数据显示,2009年,这一区域内原煤产量占全国的20%,天然气产量占全国的25%,油气当量占全国的近八分之一。

蒙陕甘宁金三角能源规划的战略定位为,努力将能源化工“金三角”经济区建设成为国家能源安全保障区、西部大开发战略新高地、国家能源资源低碳利用技术示范区、生态文明先行区、内陆开放型经济示范区。

按照国家宏观规划,从“十二五”开始,中国将逐步形成山西、鄂尔多斯盆地、西南和内蒙古、新疆五个综合能源基地,预计到2030年,西部的五个综合能源基地的一次能源的供应能力将占到新增能力的85%,构成中国一次能源的基本框架与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