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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林业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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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林业局




机构简介


眉山市林业局是四川省眉山市政府下属单位,位于眉山市东坡区文定街南二段。

职能职责


职能

眉山市林业局是主管林业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和林业行业管理,行使林业行政执法职能。

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林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拟定全市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森林资源的消长和合理开发利用,监管森林资源资产。

3、组织指导林业工程项目的规划、建设,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绿化等工作。

4、负责全市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与监督。

5、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

6、负责制定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

7、负责全市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依法侦破查处本系统管辖的刑事案件和林业执法体系建设,管理森林公安队伍。

8、负责林业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和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9、研究提出全市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指导全市林业产业化建设;管理监督审计林业建设资金及其它有偿资金。

10、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和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定和监督执行局机关的各项制度和工作计划,负责机关文秘、信访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工作;调查和预测林业人才资源,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负责制订全市林业培训和林业教育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调查研究全市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国土绿化和防治荒漠化方面的林业综合性方针、政策;指导、协调林业宣传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绿化造林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宣传贯彻落实国土绿化、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的政策、法规;指导林业产业化、新农村建设;承担以植树种草等防治荒漠化的工作;指导全市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承办各地领导任期绿化目标及国土绿化阶段性目标的考核验收;承办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制订全市林业科技的发展规划、计划及科技成果的推广与应用;指导有关植物新品种的引种、试验、推广、保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林业对外科技交流和科技协作项目的实施;贯彻执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负责森林、林木、林木种苗、竹材的病虫害防治和除治;组织指导全市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和综合防治,建立森林病虫害综合防治体系;负责林木种苗和木材、竹材的产地和调运检疫,指导全市森林植物检疫工作;承办辖区内重大野生动物和森林植物检疫行政案件的检疫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资源林政管理科

组织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组织实施全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作;指导监督森林资源的管理使用和林政执法工作;编制下达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并负责监督限额采伐制定的执行和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负责林地、林权管理;指导全市木材检查站的工作;承办林业执法监督、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管理林业行政处罚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指导、监督陆生野生动物植物的保护管理与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指导陆生野生动物植物保护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行政许可科

负责古树名木及天然原生珍贵树木采伐、采集和移栽审核、审批;国有林木采伐、采集审核审批;木材运输证审批;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审核、审批;林地征用、占用,临时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林木商品种子生产许可审核、审批;林木商品种子经营许可审核、审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审核、审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审核、审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省内运输审批;特许猎捕证审核;森林植物检疫证审批等行政许可。森林公园的建立、撤销、分立、合并、调整经营面和范围,改变发展规划、变更资产权属及隶属关系的审核。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计划财务科

制订全市林业发展和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生态环境建设的发展规划、计划,管理、监督林业建设资金;管理局专项资金及其他有偿资金;编制林业系统建设项目及财务预决算;负责林业统计工作;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管森林资源资产及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指导全市林业行业内部会计、审计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国家、省、市有关森林防火工作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制订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规划;指导协调各地森林防火和实施重点林区森林防火预防、扑救措施;掌握全市森林火灾情况,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指导全市森林防火无线电通讯工作;承办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产业发展科

负责组织制定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全省林业产业化布局、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森林资源综合利用,林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制定林业产业化项目、林业贴息贷款项目和山区综合开发项目指南及相应的收集、汇总、筛选和初审;指导林业产业发展项目的储备、包装和推介工作,牵头做好林业有偿资金借用还管理,搭建银企合作及融资平台;指导全市林产品生产、加工、经营,配合做好全市新建木竹制浆造纸企业、人造板企业的审核工作;指导工业原料林、特色干果林、木本药材、生物质能源林基地林建设工作;指导林业产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工作,配合做好全市林业产业标准化建设、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负责林业产业的政策咨询,发布林业产业信息。

(八) 眉山市森林公安局

眉山市森林公安局既是眉山市林业局管理的行政机关,又是眉山市公安局的序列机构(挂眉山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牌子),党政工作以眉山市林业局管理为主,公安业务工作以眉山市公安局管理为主,同时接受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管理和指导,是武装性质的具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全市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独立行使林业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治安执法权。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森林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指示、决定,指导和管理全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的工作。参与并指导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对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参与并指导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加强国有林区治安防范工作和管辖范围内的治安案件查处工作。指导国有林区禁毒、铲毒工作。参与并指导全市森林公安机关查处法律授权和林业部门授权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研究森林公安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全市林区治安动态和森林资源安全动态,组织指挥重大打击整治行动和侦查跨区、县重特大森林案件。组织、指导、实施、督促全市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以及森林公安队伍的教育训练、宣传工作。指导全市森林公安机关执法制度建设工作,办理管辖范围内的林业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市委、市政府、市林业局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班子


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澄琳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宝林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忠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叶志远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李群尧

局党组成员、森林公安局局长 李域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