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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子健




元末官员马子健


元末官员马子健(1291——1345),字康帅,长期在地方任财赋总领,曾上述建议增枣阳戌卒,以备边防;分兵屯要冲,以防金军来犯。1206年,金军围攻襄阳等要地,他带领本部兵马赴授,击败金军。后以抗金军攻升任京湖宣抚使。著有《璞殆》、《奏议》等十六卷2。

原陕西省法院副院长马子健


人物简介

原陕西省法院副院长马子健(1875~1954),回族。字象乾。陕西长安西羊市(今属西安市莲湖区)人。青少年时勤奋好学,清光绪十八年(1892)考取文学士,后就读于陕西武备学堂、三原宏道学堂,毕业后任城固县小学堂监督和汉中中学堂教习,三十三年(1907)祷爻ぐ病P梁ジ锩?前夕接受民主革命思想,在西安府城回民聚居区进行革命宣传,串联了一批回族青年参加反清斗争。

主要经历

1911年10月陕西辛亥起义中,参加了攻占府城东厅门军装局和攻打满城的战斗。27日秦陇复汉军军政府成立,任参议。为了协助军政府维持社会治安,尤其是维持回民居住区的秩序,发起成立回民政公所,与白云鹤、赵席珍、马图生等回族知识分子为公所负责人,组织各坊群众轮流放哨值勤,防止坏人捣乱。后受张凤翙重托,赴陕甘交界回民聚居区陇州任知州。1918年前后回西安,与回族实业家冯梦麟联络马玉如、马声亭等发起成立回民促进会,兴办公益事业;又同冯梦麟联络孙锦云、韩子元、李和村等筹建义学,于1922年在清真寺内创办了精一学校,并慷慨解囊解决经费问题。1923年至1935年,历任甘谷、金积、平罗、盐池、渭源、古浪、金塔、山丹、临泽、高台、静宁等县县长和宁夏护军使署秘书。1935年10月在静宁县县长任内,无端受诬,愤而辞官。1936年应于右任之邀,赴南京国民政府审计部任视察专员两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国民政府准备迁都,他返回西安,后到兰州暂住,结识了陕籍中共地下工作者樊志义,接受了中国共产党的抗日主张。1945年9月回到西安,曾上书国民党陕西省当局,要求对回民知识分子也像汉族一样开额任用。1946年3月国民党特务砸毁《秦风工商日报联合版》营业部,他与回族著名爱国人士马德涵前往报社慰问,并谴责国民党特务分子的暴行。同年加入中国民主同盟,并任民盟西北总支部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陕西省人民法院副院长、陕西省人民政府委员。1954年5月8日病逝。

相关分词: 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