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两则
作者:吕不韦
引婴投江
有过于江上者,见人方引婴儿而欲投之江中。婴儿啼。人问其故。曰:“此其父善游。”其父虽善游,其子岂遽善游哉?以此任物,亦必悖矣。
刻舟求剑
楚人有涉江者,其剑自舟中坠于水,遽契其舟曰:“是吾剑之所从坠。”舟止,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
舟已行矣,而剑不行,求剑若此,不亦惑乎?
解释
方:正在,正要
引:牵,拉
善:擅长
虽:虽然
遽:就,遂
任:处理
悖:荒谬
涉:渡
坠:落
遽:急忙,快
契:用刀刻
是吾剑之所从坠:这里是我的剑掉下去的地方
译文
(一)引婴投江
有个从江边上走过的人,看见一个人正在拉着个婴儿想把他投到江里去,婴儿啼哭起来。旁人问他为什么这么做。(他)说:“这孩子的父亲很会游泳。”孩子的父亲尽管很会游泳,那孩子难道就一定也很会游泳吗?用这种方法处理事情,也必然是荒谬的。
(二)刻舟求剑
有一个渡江的楚国人,他的剑从船上掉进水里,他急忙在船帮上刻下一个记号,说:“这是我的剑掉下去的地方。”等船靠岸,他就从刻记号的地方跳进水里去找剑。船已行驶了,而剑却没行驶,这样去找剑,不是很糊涂吗?
哲理
引婴投江:
“对象”变了,处理事情的方法和手段也要随之发生变化,否则会酿成大祸。
刻舟求剑:
情况发生了变化,解决问题的途径应灵活有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