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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煤炭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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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煤炭局




机构概况


娄底市煤炭局是全市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煤炭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编制规定”(娄政办发〔2002〕24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煤矿安全监察监管体制的意见”(湘政办发〔2005〕4号)等文件规定,结合行业工作实际,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经营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市各类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煤矿安全投入机制;监督检查煤矿安全生产;对煤矿违法法规行为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监督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依法组织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负责安全专项整治;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

2、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娄底煤炭行业方针政策和行业规范;编制全市煤炭行业发展战略和中长远发展规划,统筹规划行业布局;完善和强化行业管理工作,确保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到位。

3、负责全市煤矿《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炭经营资格证》、《煤炭准销证》的资格的审查、报批、颁证、检查、管理;负责矿长资格证、特殊工种操作证的培训发证工作;对煤矿职工培训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限额以上的煤矿基建、技改、安措项目的立项审查、报批和管理,根据授权负责煤矿工程质量监督,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5、认真宣传贯彻上级关于煤炭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清理、整顿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全市各类煤矿生产、经营企业依法生产和经营,强化依法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打击非法生产和违法违规经营,配合政府法制部门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监督和管理,调处煤炭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类矛盾和问题,负责本机关的行政复议工作。

6、负责全市煤炭铁路运输的归口管理和申报,电煤的调动和管理,协调全市各类煤炭生产、经营企业与铁路运输、电力及有关部门的联系,为煤炭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咨询服务、调控和规范煤炭经营市场。

7、负责全市煤炭规费的征缴、管理、使用、监督。及时协调处理解决煤炭征缴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确保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

8、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深化企事业改革的方针、政策,帮助协调企事业单位在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加快改制和扫尾工作进程,为发展经济提供服务。

9、负责本级机关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直属二级事业单位的人事、档案、工资和机构编制管理。指导、检查直属单位的劳动、工资政策,负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负责党和国家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执行,检查指导,协助处理党员干部中的重大违纪违规案件。指导行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0、承办市委、市政府、省煤炭工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及职责


内设9个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和组织局机关办公、值班、文秘、文书、档案管理、机要、收发、文印工作;负责主要会议的组织和接待工作,组织起草主要报告,综合性文件;负责机关新闻、信息、保密及信访工作;负责机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二)安全生产监管科

负责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年度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办法;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全市煤矿安全日常性监管工作;监督煤矿企业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并按有关法定程序组织恢复生产的验收;负责组织煤矿安全专项整治;负责市直管煤矿重大安全措施的审批;参与煤矿限额以上基建、技改、安措项目的审查;管理、监督、规范煤矿安全投入机制,参与全市煤矿重特大事故的抢救。

(三)经营市场许可监管科

负责《煤炭经营资格证》的审查、上报;审批、发放煤炭《准销证》,并对其进行管理、检查、监督;负责全市煤炭铁路运输的管理、电煤调运管理;调控和规范煤炭市场,依法对全市各类煤炭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单位进行清理整顿,并组织实施。

(四)生产许可监管科

负责煤炭生产行政许可初审报批和年检年审;依法依规提出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监督落实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关闭工作;负责制订全市煤炭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煤矿限额以上的基建、技改、安措项目的立项审查、报批和管理;根据授权负责煤矿设计审查,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负责全市各类煤矿生产调度;负责全市煤炭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市直管煤矿生产技术指导、服务。

(五)法制科

负责宣传贯彻煤炭行业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指导各类煤炭生产、经营企业提高法律意识、依法生产和经营;负责全市煤炭行业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监督;负责局本级的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

(六)人事科

负责宣传贯彻党和政府人事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本级机关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负责指导直属二级事业单位的人事工资,机构编制,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根据授权承办和指导干部调训及党、团、工、青、妇、计划生育等日常工作。负责组织煤炭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行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七)财务科

负责机关行政经费的使用管理和专项资金的划拨、监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指导直属二级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

(八)纪检(监察)室

负责宣传贯彻党的纪律和廉政工作规章条例,负责本级机关党员干部的廉政建设工作,依据党的纪律条例规定,严肃查处安全、生产、经营、行政执法等违规违纪行为。

(九)总工室

负责全市煤矿技术、环境保护、救援抢险工作;负责煤矿国债、安措等技改资金项目的申报审查工作;参与煤矿事故调查。